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沙河口区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规定》,加快学校青年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星海小学青年后备干部培养制度》如下:
一、后备干部人选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好,教学业务强,有独立工作能力与开拓创新意识,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团队合作精神,在青年教师中有一定影响,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年龄在35岁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教龄不少于三年,适当考虑学科、年龄、性别结构以形成梯队。
3.学校中层干部,或具有符合教育局规定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后备干部人选产生程序
1.每学年由党支部、校长室组织一至二次青年教师队伍现状的专题研究分析,提出初步入选名单。
2.由学校支部委员会讨论审定入选名单及培养方向。 3.由党支部、校长室向上级组织推荐并报送干训名单。 4.由校长室确定校内青年教师后备干部使用岗位,经支委会、班子会研究决定后上报教育局党委,批准后方可使用,按相关程序进行述职、民意测评,颁发聘书。
三、后备干部培训工作
1.由党支部、校长室确定青年后备干部培养人,具体负责带教。
2.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由指导教师与后备干部共同制订阶段计划。目标及实施措施。
3.由分管领导定期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并评价其效果。 4.培训以校内自培、轮岗锻炼为主,必要时可送局参加脱产或不脱产学习,也可送外区市挂职见习锻炼。
5.阶段培训计划期满,由后备干部个人进行小结,上交党支部、校长室。
6.由党支部、校长室作出后备干部使用或输送方案。
《后备干部培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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