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本、专科毕业证明书手续
1、登报申明遗失,必须是日报。登报注明事项为:姓名,于何年何月毕业于何校何专业,毕业证书号为XXXXXX(毕业证书中照片下方的数字),电子注册号为XXXXXXXX(毕业证书中内容下方的数字),因故不慎遗失,现申明作废。
2、
3、
4、
5、照片3张(其中必须有2寸照片一张)。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到校档案室复印入学花名册及学籍卡。 携所登日报及档案室所复印的材料到教务处填写遗失补办申请书、办理毕业证明书。
原中等师范学校申请补办毕业证明办理手续
原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因毕业证书遗失,需补办毕业证明书的,完成上述手续后,由原就读学校查阅档案后,出具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由各校用电脑打印,最后盖上学校公章和校长印章。由学生带上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到省教育厅证书制作管理部,由证书部负责查档并在学校出具的证明书上签注意见,盖上福建省教育厅证书专用章。
《补办毕业证明书手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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