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
一、审批内容
1、旅馆业开办
2、典当业开办
3、公章刻制
二、办事程序
1、到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江苏省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三星级以下宾馆、中小旅社的设立,由派出所签署意见后报公安分局审批发证;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型涉外宾馆的设立,派出所签署意见后报公安分局复核,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审批发证;刻制公章需经省公安厅审批发证,典当业需经市公安局审批。
三、审批依据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2、典当管理办法;
3、印铸刻字业管理规则。
四、审批材料:
1、申请报告;
2、经营场所房屋建筑平面图及建筑质量有效证明;
3、经营场所产权证、使用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和措施;
7、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
8、从业人员登记表;
9、治安责任状;
10、申请开办刻字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经营地的常住户口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1、申请开办典当业需提供商务部《典当经营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免费
《《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概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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