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教育系统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在本单位党支部(总支)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纪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教教育。
二、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三、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等有关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和责任分解。
四、出席或列席本单位党务、政务、校务、财务工作会议,参与并全过程监督涉及资金使用、资产和资源处置、工程招标、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和人事调整、职称评聘和评优选模、绩效分配、惠民政策落实等有关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定工作。
五、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向党组织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等有关情况。
六、协助和参与上级纪委组织的举报投诉调查和信访案件查办工作;
七、监督本单位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测评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协助上级做好本单位的干部考察考核工作。
八、及时报送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信息。
九、积极做好上级纪委和单位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纪检委员工作职责(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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