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街道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为居民群众服好务,方庙街道郑重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增强服务意识
(一)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
(二)热情接待。做到礼貌、谦和、热情、诚恳、周到。与人交谈、接打电话语言文明。
(三)遵章守纪,廉洁从政,严格遵守上级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
二、提高办事效率
(一)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街道的办事人员,承办的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待服务对象的街道工作人员,无论服务对象询问或需办事的事项是否属于其岗位职责范围,都应承担当场及时办理或引导办理的责任。
(三)实行AB岗工作制度。街道所有服务岗位一律实行AB岗位工作责任制,保证岗位工作时间不出现空岗,工作人员在岗在位。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凡经街道办理的服务事项,在手续完备、资料齐全且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1
定的前提下,应当场给予办理;如须请示办理的,应及时请示并给予办理;延时办理的,应及时将延时的理由及延时时间告知办事人员。
(五)实行服务承诺制。街道所有部门要在严格遵守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承诺,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相关事宜,自觉接受监督。
(六)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街道机关各部门应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适当形式,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
三、加强管理与监督
(一)街道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注重加强对机关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二)街道年底将对机关各部门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实施责任追究制,切实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
监督投诉电话:0551---4230667
承诺单位:办事处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