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湘潭市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0-03-03 03:29: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湘潭市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湘潭市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英文名称为Xiangtan Returned Overseas Students Union,缩写为XROSU ),简称留联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由湘潭市留学海外各国归国人员、留学海外归国后目前在湘潭市工作的人员为主体,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群众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继承爱国主义优良传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湘潭市留学归国人员,广泛联系海内外学友,增进友谊,沟通信息,交流学术,开展协作,共同为繁荣湘潭、振兴中华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团结 立会、依章治会、民主办会、实干兴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湘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场所(湖南省湘潭市委大楼312办公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团结、联络、凝聚广大留学归国人员,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奋发有为,为加快推进湘潭发展贡献力量;

1

(二) 弘扬爱国主义思想,倡导报效祖国、振兴民族的奉献精神,宣传海内外留学人员的先进事迹和学术成就;

(三) 促进与海内外会员、专家、学者和企业人士之间的联系,增强相互了解,开展民间往来,在科教、文化、经济等领域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

(四) 组织会员发挥综合优势,为湘潭的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开展各类咨询、信息服务和人员培训;联络与湘潭有关的海外学友和留学人员团体,加强他们与湘潭的沟通;

(五) 参与湘潭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积极反映海内外留学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宣传和推荐留学归国人员的优秀代表;

(六)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留学归国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 协助指导和帮助落实留学归国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湘潭市留学人员组织,向理事会 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 凡湘潭市留学归国人员,承认本会章程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入会。

(一)

具备海外大学毕业及以上学历者;

(二)

在海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厂矿企事业单位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时间达一年以上者;

2

(三)

对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者,或涉及留学人员工作的 部门负责同志因工作需要入会,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经批准后入会。

第十条 在海外的留学、进修或工作人员,经本会会员或相关组织推荐,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成为本会海外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一) 在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享受本会提供服务的优先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

(三) 获取本会提供的信息;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关心本会工作,维护本会信誉;

(二) 广泛联络海内外学友,增进友谊,沟通信息,交流学术,开展协作,促进创新,为推动湘潭市国际交流作出贡献;

(三) 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四) 积极发展新会员;

(五) 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自愿退会,须书面报告本会。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严重违法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3

第十五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聘请本会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产生,任期四年。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 增补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

(三) 增补本会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

(四)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长根据需要,可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任期最长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原因须延长任期的,需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因个人原因不宜担任本职务的,可提出书面辞呈,经理事会批准可辞去在本会中担任的职务。

第二十条 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议,研究本会工作计划、相关制度、副秘书长的聘任、工作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任免等事项。

4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贯彻本会各项决定。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工作部门组成。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置若干分会。分会可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由分会会员选举产生。为便于联系,每位会员可自行选择其主要隶属的分会,并可参加其它有关分会活动。 第二十三条 在海外会员人数较多的地区,经理事会批准,可设海外会员联络站。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 经费来源:

(一) 会员(含海外会员、团体会员)会费;

(二) 海内外个人及团体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主要使用于召开会员大会等会务活动,开展咨询、讲座、联谊等交流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终止需理事会三分之二的理事同意方可作出决议,并依法终止会务,办理有关手续。终止后的剩余经费,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5

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留学归国

留学归国人员热衷非公单位

留学归国人员申请落户须知

留学归国证明

留学归国人员配偶随迁承诺书

发挥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的作用

留学归国人员办理上海户口方法

留学海外归国人员如何认证学位证

河南省留学及归国人员统计报告

湘潭市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章程
《湘潭市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章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