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中学庆祝建校六十周年奖励方案(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衡水中学建校六十周年是我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本着变“校庆日”为“校庆年”的指导思想,我校开展了系列校庆活动,为激励全校师生奉献校庆、献礼校庆,为了表彰在庆典活动及各项校庆活动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本着奖励面广、荣誉奖励重、物质奖励大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方案。
二、奖项设置:
分设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两大类,一是对在校庆筹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处室、从办公室,外宣中心,课改处校友处,教育处、外宣中心、教务处、教育处、总务处、信息技术处、国际处、督查室、班主任专业化研究室等处室中评选出5个集体突出贡献奖,从三个年级部中评选1个集体突出贡献奖,从9个中心教研室中评选3个集体突出贡献奖;二是校庆筹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包括教师,也包括学生及家长)
三、奖励:
1、凡是所负责工作被评为集体贡献奖的主任,即被授予“衡水中学建校六十周年校庆工作突出贡献者”荣誉称号,给予相应处室、级部、中心教研室元(多少?)的物质奖励,并增补为2010年度校长奖章获得者。
2、凡是在校庆筹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即被授予“衡水中学建校六十周年校庆工作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给予元(多少?)的物质奖励。
四、具体评选内容:
(一)集体突出贡献奖的评选:
1、成果:校庆系列丛书、校庆画册、校庆宣传片等成果。(20%)
2、校庆年系列活动:校庆年以来举办(承办)的庆祝衡水中学建校六十周年系列活动。(10%)
3、庆典活动:任务完成情况及效果。(50%)
4、自评报告:庆典结束后及时撰写自评报告。(10%)
5、其他:可以呈现的献礼六十周年校庆的成果、荣誉等。(10%)
注:因为分工不同,不尽事宜再行商定。
(二)优秀个人的评选:
此项由各主任根据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性质,制定评选细则,推荐人选。(推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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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选步骤:
1、个人申报:集体突出贡献奖采用个人申报制,凡在规定时间内不申报者,均按弃权处理。
2、庆典结束后,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根据各小组的自评报告和申报的成果,参考领导评议、信息反馈等数据确定最终人选,隆重召开表彰大会。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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