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护林站职责
1、村护林站在场天保工程管理站领导下,依照天保工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开展工作,保证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2、按照责任区域划分和护林员职责落实好本辖区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3、切实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和天保政策的宣传工作,保护本辖区的林业宣传设施,针对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切实做好护林员的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护林员反映的问题,定期组织检查护林员职责落实情况,检查护林员的护林日志,每月至少召开三次例会,检查安排护林员工作。
5、切实做好天保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本站应报的相关报表等资料。
村护林站站长职责
1、全面落实天保政策,服从场天保管理站管理,全面履行村护林站职责。
2、组织护林员学习上级有关天保工程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护林员素质。
3、负责村护林站人、财、物的管理和调配。
4、切实做好护林员的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护林中出现的问题,定期组织检查护林员职责落实情况,检查护林员的护林日志,每月至少召开三次例会,检查安排护林工作。
5、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监管员工作职责
1、监管员要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和监管合同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护好监管责任区的森林资源。
2、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对管护人员的管理工作,定期深入监管区,检查指导管护人员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检查巡护日志记录情况并签署意见。
4、保证监管区各类保护设施和标志完好。
5、加强对管护人员的监管,及时纠正管护人员的违规行为,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7、对林区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发现森林火情,及时上报并组织扑救,协助有关部门查找原因,调查损失。发现有害生物,及时上报。
8、监管员未能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村护林员职责
1、广泛宣传实施天保工程的重大意义,宣传林业方针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
2、指导、协助村组宣传村民护林公约。
3、坚持常年巡山护林,认真填写巡山日志。
4、协助、配合场天保工程管理站和村护林站开展有关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5、对管护责任区域内的依法凭证采伐和伐后更新造林进行监督、检查。
6、发现乱砍滥伐、偷拉盗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林区违章用火、火灾隐患、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
7、发现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必须采取有力的扑救和防治措施,并及时上报。
8、对责任区实行全面的封山管护,发现牲畜践踏危害林木幼苗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制止。
9、负责本责任区内各类林业宣传标志及设施的管护。
10、负责本责任区内造林、营林、退耕还林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11、积极完成场管理站、护林站交办的各项工作。
森林管护制度
1、自觉遵守《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2、村民搬迁盖房和生活用材确需采伐林木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严禁乱砍滥伐。
3、依法保护林地,严禁乱开滥垦、乱征滥占。
4、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野外违章用火。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
5、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禁止乱捕滥猎。
6、在幼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内禁止砍柴、割草、放牧挖药等破坏幼林的行为发生。
7、禁止破坏或擅自移动为林业服务的标志和设施。
护林员巡护制度
1、由护林站自行制定巡护路线,管护人员要严格按巡护路线进行巡护,并遵守有关巡护安全制度。
2、认真安排每个工作日的巡护路线,重点管护期每月巡护25天以上,一般管护期每月巡护20天以上。每月至少将责任区巡护二遍,不留巡护死角。
3、巡护过程中要做好巡护记录、详细记录当天的起止巡护路线、发现的人畜活动情况、森林资源变化情况、野生动物活动情况等内容。
4、严格检查进入责任区内的车辆和人员,对毁林开垦、乱捕滥猎、乱采乱挖、乱砍滥伐林木、啃食损毁幼苗幼树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林场报告。
5、做好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工作,发现火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并立即报告林场。及时报告有害生物发生蔓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