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信息报送制度
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重要信息,拓广信息渠道,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及做好事情发生后的及时、有效处理,决定实行学生信息报送制度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
各班班长、团支书为班级学生信息报送的负责人,班长、团支书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经常深入同学,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同学的思想动态,自觉做好学生信息报送工作。
学生信息可以分为一般信息和紧急、重要信息。紧急重要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 各种政治事端,非法集会、示威、上访、游行、静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二) 同学自杀、行凶的意向或行为;
(三) 同学伤亡事故、同学伤病住院;
(四) 同学群殴或打架现象;
(五) 同学违法或严重违纪的行为;
(六) 同学宿舍中的失窃现象、起哄现象、火灾以及灾情隐患;
(七) 同学出现心理障碍、精神障碍或者精神分裂症;
(八) 同学因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后勤、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学校或社会稳定的其他各种不稳定因素;
(九) 同学出走、失踪,或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学校,或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
(十) 同学之间闹不团结,发生争吵现象;
(十一) 同学情绪或者行为异常;
(十二) 同学家庭发生天灾人祸,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十三) 同学中的非法传销活动;
(十四) 串联组织同乡会和其他的非法串联、非法组织活动;
(十五) 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在同学中引起的反映;
(十六) 国际、国内重大政治事件在同学中引起的反映;
(十七) 同学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
(十八) 学校内的非法活动;
(十九) 学校和学院要求汇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班长、团支书必须定期向班主任汇报同学的思想动态。同学中出现的异常、重要、紧急的信息应随时发现随时报告,并且要求在第一时间打电话给班主任。班长、团支书汇报同学信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和迅速及时的原则,不得假报、漏报和故意拖延,同时也要保守秘密,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