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安全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结合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川汽集团绵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执行逐级安全管理负责制,为控制事故与违章行为,特制定本《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单位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一、对本单位及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管好自己的人和事”观点,共同维护企业利益。
二、贯彻落实川汽绵阳公司的安全管理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健立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三、管理目标:
(一)安全:本部门(厂)在工作时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如实向综合部汇报,并与其配合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将本单位2014年轻伤事故控制1次内,重大安全事故、重伤及死亡事故为零
(二)环保:负责本部门环保管理工作,确保环保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做好危险固废物、化工原料、危废物排放的管理及登记工作,将本部门环保事故控制为零。
(三)消防:负责做好生产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的管理和自查自纠,加强厂区生产现场的吸烟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绝不姑息,将本部门火灾事故控制为零。
(四)治安:负责对所属部门内的重点要害部位、主要设备、贵重物品、重要零配件及工具等物资的管理,并登记备案,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做好所管理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事故工作,确保本部门2014年的治安事故为零,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
(五)卫生:负责本部门(厂)生产现场的文明生产、卫生环境、安全监督和道路畅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做好本单位卫生区域及门前三包区域内的公共卫生并保持。严格按照生产、办公现场“6S”规定管理要求,对本单位管理区域进行管理。
四、考核:
(一)本责任书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公司设立专项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奖励。
(二)年度内发生事故,未完成本责任书的各项考核指标的部门(厂),按公司有关规
定,给责任人警告或经济处罚,如发生重大事故,年度安全目标实行一票否决。
(三)各厂、部所属员工工伤次数超过年初额定考核数量的,超出部分按每次费用产生额对该单位负责人的处罚按照川汽《工伤管理规范》6.6.2条处理。
四、本责任书从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存一份,综合部存档备查一份
川汽集团绵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安全责任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