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细则
一、借阅证使用规则
1、凭借阅证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可补发新证。
3、在学校办公大楼竣工后,一周内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图书。
4、遵守图书馆借阅规定,按时还书。
二、阅览规则
1、本馆阅览室对建筑工人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2册,阅后必须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3、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4、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
5、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6、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借阅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闭架与半开架服务,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建筑工人借阅图书总数为2册,借期为30天,到期可续借30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进馆后先查阅目录,按要求填写索书号,交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保持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5、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期刊一律不外借。
7、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
8、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9、未办理借书手续,不得将图书带出书库。
安阳市第六十中学 2013年10月
《图书借阅细则(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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