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诚信承诺函
致:铜陵学院
(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一、确保提供的一切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和有效。
二、不受让、租借他人资格、资质证书,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以伪造、变造等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四、不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方式牟取中标。
五、在行使异议、质疑、投诉权利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材料,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六、中标后,及时办理中标相关手续,并按照交易文件的约定,与招标人依法签订合同。
七、在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交易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除法律法规允许外,在价格、质量、工期(供货期)、人员组成等方面不做任何有悖于交易文件实质性内容行为。
八、至投标截止之日,我公司及本项目拟派经理不在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期内。
以上内容我单位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接受限制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处罚或处理;给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
(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
日期:2018年7月7日
《诚信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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