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专业培养方案的请示
教务处:
我系0
9、10级各专业执行08教学计划,学校实施《行动计划》、制定《学科建设若干意见》以及经过教学质量大讨论后,我们认为08培养方案存在诸多问题,不符合“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培养模式和培养目标。因此,对09交通运输、09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专科)、10交通工程、10土木工程等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临时调整,调整基本石路和内容是:
1、09交通运输专业:取消原方案中的培养方向,按“大运输”模式调整,把运输、载运工具以及物流工程的内容整合到一起,总学分以及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等的学分保持不变。主要调整了教学内容。其他要求与08培养方案要求一致。
2、09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专业(专科):取消原方案中的培养方向,按“能源动力”模式调整,把机械、能源动力装置以及汽车工程的内容整合到一起,总学分以及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等的学分保持不变。主要调整了教学内容。其他要求与08培养方案中的要求一致。
3、10级交通工程专业:根据学生就业情况,10级交通工程专业按土木工程专业交通土建方向进行调整,兼顾交通工程内容,总学分、总课时从原来17
6、2800调整为18
8、2877,专业基础、专业必修、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学分从6
5、
18、12调整为7
2、
19、16学分,其他学分要求和毕业条件不变。课程参照08土木工程道路桥梁方向进行适当调整。
4、10级土木工程专业:基本按08土木工程房屋建筑方向调整,兼顾道路、桥梁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按大土木方向培养。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学分由原来
18、
12、27调整为
24、
16、31学分,总学分、总课时由17
4、2800调整为28
8、2877。课程参照08土木工程房屋建筑方向进行适当调整。其他学分要求和毕业条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