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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化工安全基础知石识100题

发布时间:2020-03-02 02:58: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油化工安全基础知石识100题

一、判断是非题:(20题)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答案:(√)

2.禁止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超重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 ) 答案:(√)

3.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 ) 答案:(√)

4.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两个月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可在一个月内再进行补考。( ) 答案:.(×)(应重新进行培训,培训后重新考核)

5.从事两种特种作业的人员,只要参加其中一种的特种作业培训与考核,即可上岗操作两种特种作业。( ) 答案:(×)(应要参加两种特种作业的培训和考核) 6.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经营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 ) 答案:(×)(生产和储存) 7.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 ) 答案:(√) 8.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备应当定期检查。( ) 答案:(×)(应为检测)

9.人字梯须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 答案:(√)

10.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代替应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 ) 答案:(×)(不允许) 11.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保证继续作业的同时再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 答案:(×)(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2.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 答案:(√)

13.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服从管理,所以对违章指挥仍要服从。( ) 答案:(×)(从业人员应当服从的是正当、合理的管理,对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有权拒绝。) 14.电气设备发生火灾不准用水扑救。 ( ) 答案:(√)

15.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色有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 答案:(√)

16.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少于5米。( ) 答案:(√)

17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 ( ) 答案:(√)

18在进行机械安全风险评价时,对于那些可能导致最严重的损伤或对健康的危害,如果发生概率极低,就可以不必考虑。( ) 答案:(×)

19.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

的设施。( )答案:47.(√)

20.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6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答案:(×)(注:应不小于90min) 称为高处作

二、单选题 (共20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 ) 起施行。

A.2002年9月1日 B.2002年10月1日 C.2002年11月1日 答案: C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自( )起施行。 A.2001年4月11日 B.2001年4月21日 C.2001年5月21日 答案: B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 ) 起施行。 A.2002年3月15日 B.2002年4月15日 C.2002年5月1日 答案: A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销售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当提供与危险化学品( )完全一致的化学品 。 A.安全技术说明书 B.安全使用说明书 C.安全技术合格证 答案: A

5.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 )。 A.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B.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C.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答案: C

6.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 )装置。 A.防爆、报警 B.通讯、报警 C.通风、报警 答案: B

7.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 ) 收发、保管制度。

A.双人、一人 B.一人、双人 C.双人、双人 答案: C 8.一般性高处作业脚上应穿( )。 A.硬底鞋 B.软底防滑鞋 C.普通胶鞋 答案: B 9.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 )。 A.危险作业 B.高难度作业 C.特种作业 答案: C

10.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司炉工除外),每隔( )年要进行一次复审。 A.1 B.2 C.3 答案: B

11.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6 B.9 C.12 答案: A

12.各车间中各机械设备之间通道宽度应不少于( )。 A.0.5m B.1m C.1.5m 答案: B

13.( )级以上的大风与雷暴雨天,禁止在露天进行悬空作业。 A.四 B.五 C.六 答案: C 14.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 )进行灭火。 A.水 B.二氧化碳灭火器 C.干砂 答案: C 15.氯气泄漏时,抢修人员必须穿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服,进入现场首先要( )。 A.加强通风 B.切断气源 C.切断电源 答案: B 16.安全帽应保证人的头部和帽体内顶部的间隔至少应保持( )毫米空间才能使用。 A.20 B.2 C.32 答案: C 17.扑救可燃气体火灾,应( )_灭火。 A.用泡沫灭火器 B.用水 C.用干粉灭火器 答案: C 18.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可立即( )。 A.奔跑离开火场,灭掉身上火苗 B.用手或物品扑打身上火苗 C.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 答案: C 19.安全带的正确挂扣应该是( )。 A.同一水平B.低挂高用 C.高挂低用 答案: C 20.综合治理、强化基础,就是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健全HSE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反“三违”、除隐患,加强“三基”工作,培育( )文化,采取综合性措施,夯实安全环保工作的基础。 A企业建设 B环境意识 C安全环保 答案: C

三、填空题(共20题)

1.企业应突出员工最基本的技能训练,强化应知应会培训和考核,使每个操作岗位人员都能做到“想安全、(懂安全、会安全)、能安全”。

2.在炼化领域的生产受控管理中,坚持做到生产中的每一步操作都有监督、有确认、有记录,每一步操作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不能走捷径、图省事、贪便利,更不能随意更改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将员工行为置于严格的受控管理之中,实现生产活动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受控。 3.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4.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7日进行的第三十次集体学习中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5.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安全环保形势根本好转为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环保优先),综合治理、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突出HSE体系建设和“三基”工作,突出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专项整治,突出依靠科技进步和安全环保文化建设,建立安全环保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

6.根据国家标准GB5306-85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7.根据GB8958-88《缺氧危险作业规程》规定,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面具。

8.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以后,必须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9.“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1.“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12.我国国家标准规定安全电压的额定值分别为(42V、36V、24V、l2V、6V) 13.在(照明中断后易发生工伤事故的生产车间或露天工作场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楼梯通道和出入口)、(大型生产厂房的通道和高层住宅的楼道)等场所,应有供疏散人员的紧急照明。 14.按照国标规定,凡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可业。 15.高处作业的级别一级(2-5)米;二级(5米以上-l 5)米;三级(15米以上-30)米;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

16.空气呼吸器适用于(缺氧、有毒气体成份不明或浓度较高)环境场所。

17.“四不用火”是指(用火作业票未经签发不用火;用火作业票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用火;用火部位、时间与用火作业票不符不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用火)。

18.使用消防灭火器灭火时,人的站立位置应是(侧风方向)。

19.国家规定一顶安全帽的重量不应超过(400)克。 20.开挖沟槽、基坑等,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高于1.5m。

四、问答题 (共40题)

1、什么是临时用火?

答:临时用火是指在生产区域内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明火作业,主要包括: (1)电焊、气焊、钎焊、塑料焊等焊接切割。

(2)电热处理、电钻、砂轮、热煨管、风镐等及临时用电作业。

(3)喷灯、火炉、电炉、喷砂、熬沥青、炒沙子、黑色金属撞击等明火作业。

(4)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炼化装置、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物品?

答: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有什么规定?

答: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什么是事故隐患?什么是物的不安全状态? 答:(1)所谓“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场所、设施、设备、原材料等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以及管理上的缺陷。

(2)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由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质、能量等的客观存在而可能导致事故和伤害发生的状态,不包括纯粹由于人的行为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如违章堆放的物料、私自焊接使用的压力容器等。

5、什么是危险物品?

答:危险物品是指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即由于其化学、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产、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容易导致火灾、爆炸或者中毒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物品。

6、危险物品包括哪几类? 答:危险物品主要包括三大类:

(一)易燃易爆物品;

(二)危险化学品;

(三)放射性物品

7、易燃物品包括哪些物品? 答:易燃物品主要包括:

(一)易燃固体,如硫磺等;

(二)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油漆等;

(三)易燃气体,如液化石油等;

(四)自燃物品,如黄磷、油纸、油布及其制品等;

(五)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钠、铝粉等;

(六)氧化剂和过氧化物等。

8、易爆物品包括哪些物品?

答:易爆物品主要包括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核能物质等。

9、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类? (1)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2)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3)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4)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钍、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 (5)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10、发生火灾如何报警? 答:首先拨打电话“119”;讲清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讲清起火单位和详细地址;讲清起火部位,什么物质着火,着火程度;讲清消防

通道,然后到十字路口接消防车。

11、安全生产管理“五同时”的内容是什么?

答: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2、造成“三违”的主观原因有几种类型?

答:有九种类型:侥幸型、麻痹型、情绪型、冒险型、逆反型、盲目型、迷信型、凑乎型、松懈型。

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是指什么?

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4、什么是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分类? 答: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防御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有以下几大类:

(1)头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帽; (2)眼睛防护用品。如各种防护眼镜等; (3)耳部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 (4)面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 (5)呼吸道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 (6)手部防护用品。如手套、指套;

(7)足部防护用品。如隔热鞋、绝缘鞋等;

(8)体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背带裤、雨衣、防寒服等; (9)其他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索)等。

15、置换动火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答:所谓置换动火就是将燃料容器与管道中的可燃物完全置换出去后再进行焊补作业。 为确保安全,在置换动火中,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将动火部位可靠隔离,在未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前不得动火焊补。(2)认真清洗、置换,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浓度。(3)空气分析和监视。(4)保证泄压面积。(5)作好动火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如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批、联系、监护等工作。动火前还必须准备好适用的消防器材,保证必要的照明条件等。

16、大庆石化公司《员工工伤管理规定》中工伤或工亡是如何认定的?

答: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患职业病或死亡的,认定为工伤或工亡。具体情况为: (1)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派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派或同意,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活动。紧急情况是指突发的危及企业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的事件。

(2) 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造工作。 (3) 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4) 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职业病。

(5) 因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人身伤害。

(6) 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 (7) 证明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

(8)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9)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

规定时间是指从居住地到达工作单位车辆行驶或员工通常行走的时间。必经路线是指从居住地到达工作单位车行道路和员工通常的行走路线。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虽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但犯罪、违法、自杀、自残、斗殴、酗酒、蓄意违章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造成伤、残、亡,不认定为工伤或工亡。

17、不同安全色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答: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和防火,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18、厂内机车行驶速度有何规定?

答:在《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中规定: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km/h。若需超过规定速度,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而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规定速度限制。

19、车间隐患整改制度中 “四不交”是指什么? 答:(1)个人能解决的不交班组; (2)班组能解决的不交工段; (3)工段能解决的不交车间; (4)车间能解决的不交厂部。

20、安全生产“五字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五字经”指的是新、准、快、全、包。具体内容:安全意识“新”;反馈信息求“准”;纠正三违求“快”;观察问题求“全”;安全问题求“包”。

21、防火防爆的一般安全基础知识是什么? 答:(1)从事生产易燃易爆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要严格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防火防爆规章制度,禁止违章作业; (3)严禁在从事易燃易爆作业(生产、使用、运输、储存)时或易燃易爆储存场所吸烟或乱扔烟头; (4)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在工作现场动用明火,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不要将能产生静电火花的电子品(传呼机、手机等)带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7)对于车间内配备的一般防火防爆器材,应学会使用,并不要随便挪用。

22、危险化学品对储存有什么要求?

答: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其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23、.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答: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4、《安全生产法》确定哪几项基本法律制度? 答:《安全生产法》共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分别是: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

25、什么叫职业危害?

答: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有毒有害物品和遇到各种不安全因素而有损于健康的危害。

26、职业危害包括哪些危害? 答:职业危害一般包括:

(1)在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可分为化学因素的危害,如有毒物质和生产性粉尘的侵害;物理因素的危害,如高温高压、电离辐射、噪音等;生物因素的危害,如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疫病、细菌、病毒感染等。 (2)与劳动状况有关的危害,如作业时间过长,劳动负荷过重等。

(3)与生产环境有关的危害,如厂房狭小,通风和照明不合理,缺乏防寒取暖和防暑降温设施等。

27、《劳动法》中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8、《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1)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

(2)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

(3)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内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9、应急程序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急程序应包括: ⑴ 事件发生

⑵ 启动现场应急组织 ⑶ 上报

⑷ 启动上级应急组织 ⑸ 现场指挥 ⑹ 应急实施 ⑺ 应急结束及现场恢复 ⑻ 总结及评价

30、应急培训与演练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急培训与演练应包括:

⑴ 报警、呼救和联络电话的掌握;

⑵ 自救、互救、急救知识的掌握,急救药品和用具的使用; ⑶ 各种情况下逃生撤离路线和方法的正确选择;

⑷ 掌握应急程序,熟练操作,并且注重特殊情况下的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 ⑸ 报警器材、防护用品用具、救护器具、应急设施等放置地点和熟练使用; ⑹ 紧急状态下,与内部各部门的信息沟通程序;

⑺ 紧急状态下,与外部(包括媒体)信息披露管理程序。

31、安全阀常见的故障有哪些? 答: 安全阀常见的故障有:

⑴ 当介质压力远低于安全阀调定压力值时,气体通过关闭件密封面发生泄漏。 ⑵ 安全阀不在调定的规定开启压力下动作。 ⑶ 安全阀达不到全开状态 ⑷ 阀瓣振荡。

⑸ 安全阀不能迅速关闭。

32、压力表在什么情况下停止使用?

答:⑴ 未经校验合格和无铅封的以及超过校验使用期限的压力表。

⑵ 在使用中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作用时指针不能回复到限定钉处;无限定钉的压力表在无压作用时离刻度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精度规定的允许误差值的一半。

⑶ 压力表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3、按压力高低,压力容器是如何分类的? 答:分为4类。

(1)低压容器 0.1Mpa≤设计压力<1.6Mpa (2)中压容器 1.6Mpa≤设计压力<10Mpa (3)高压容器 10Mpa≤设计压力<100Mpa (4)超高压容器 100Mpa≤设计压力

34、单位、个人的灭火救援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2)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35、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简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核心和原则。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36、安全生产“五要素”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识;

二是安全法规是基础; 三是安全责任是主体; 四是安全科技是支撑; 五是安全投入是保证。

37、与事故有关的定义

(1)事故: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包括各单位有组织的其他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环、职业病等非预期能量释放事件,以及未造成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非预期事件。

(2)火灾事故: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烧毁、损失的事故。 (3)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4)生产事故:由于违反工艺卡片、工艺控制方案,或者工艺控制方案不完善、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危险化学品泄漏等财产损失,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5)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特种设备和建(构)筑物损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6)人员伤亡事故:指除上述火灾、交通事故以外,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员工工作时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7)质量事故:凡因违反规定、误操作、分析差错、容器管线不洁、产品混串、原材料不合格及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发生返工、产生次品和废品、降级降价以及收货单位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或索赔的事故。

(8)环境污染事故:由于违反环保法规和管理规定以及意外因素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财产受到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故。 (9)工程质量事故: 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而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危及人的生命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10)重复性事故:在公司范围内一年内发生两起(含两起)以上性质相似或相同的事故。 (1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12)重伤:指相当于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14)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情。事件包括事故,无职业相关病症、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事件还可称为“未遂过失”,事件包括未遂过失。

38、事故的分级 (1)未遂事故:未造成但可能造成或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的非预期事件。( 2)轻微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一次事故造成损失30个工作日(含本数)以下的轻伤事故。 ◆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不含本数)的事故;

◆ 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油料在1吨以下(含本数)的事故。无论回收多少均按跑损数为准;一次泄漏危险化学品1吨以下(含本数)的事故;一次泄漏剧毒品或高毒危险化学品0.1吨以下(含本数)的事故。

◆ 由于操作原因,一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且影响日产量50%以下; ◆ 装置废水排放超标但未造成污水场冲击的;

◆ 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率、馏出口合格率、半成品合格率等质量指标,未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装置(车间)指标的。

(3)分厂级事故(较小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一次事故造成损失30-60个工作日(含本数)的轻伤事故;

◆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5000元(含本数)的事故;

◆ 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油料在1吨~5吨(含本数)的事故。无论回收多少均按跑损数为准;一次泄漏危险化学品1吨~5吨(含本数)的事故;一次泄漏剧毒品或高毒危险化学品1吨以下(含本数)的事故。

◆ 由于操作原因,一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且影响日产量50%(含本数)以上; ◆ 由于操作原因,因电网、停蒸汽等事故造成其他生产厂2套(含两套)以上装置停工;

◆ 一次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下(含1千元)或污水处理场受到冲击但造成生化处理系统未停运,且污水处理场废水排放合格; ◆ 凡已经出厂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指标、协议),在未到达用户前主动追回的事故。( 4)公司级事故(一般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一次事故造成损失60个工作日以上的轻伤事故或重伤1~2人的事故; ◆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30万元(含30万元)的事故;

◆ 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油料在5吨~10吨(含本数)的事故;一次泄漏危险化学品5吨~10吨(含本数)的事故;一次泄漏剧毒品或高毒危险化学品1吨以上的事故。

◆ 一次事故造成2~3套(含3套)生产装置停产且影响日产量50%以上的事故; ◆ 因外部电网事故造成公司一个生产厂全部停工;

◆ 一次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且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污水处理场受到冲击造成生化处理系统停运或污水处理场废水排放不合格; ◆ 地方(黑龙江省等)、行业(股份公司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的事故; ◆ 用户已接收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指标、协议)的事故。 (5)报股份公司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较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1人以上(含11人);

一次重伤3人~9人; 一次死亡1人~2人;

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500万元;

一次事故造成3套以上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的50%(含本数)以上; 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油料10吨至50吨(含50吨); 一次泄漏危险化学品10吨至50吨(含50吨);

在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或经媒体曝光产生重大影响的质量事故; 一次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且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 重大事故:一次事故重伤11人以上(含11人); 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以上; 一次漏油50吨(不含本数)以上;

一次泄漏危险化学品50吨(不含本数)以上; 一次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含5万元)。

39、事故报告程序 答:(1)轻微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到基层车间和二级单位相关部门,分厂级事故发生后应报公司主管部门。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先报火警。承包商发生的重大及以上事故应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2)凡属上报股份公司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在1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上报股份公司主管部门;属于特大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在4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部门;涉及到人员伤亡的重大、特大事故应报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对于承包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也应参照上述规定报告。 40、事故调查与处理 答:

(一)事故调查:

(1)对于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2)分厂级以下事故由二级单位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统计上报;公司级事故,由公司组成调查小组负责事故调查。

(3)涉及公司与承包方双方单位的事故,根据安全生产合同确定调查处理。

(4)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真实、严谨的原则,不得有任何主观判断和臆测;事故调查必须追踪至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及事故发生过程全部彻底分析清楚为止,否则调查组(组织者)不得停止或解散。

(5)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或拒绝、阻挠。

(6)事故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原始记录,不得丢失,不许做假记录,涂改记录,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7)各类分厂级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的主管部门应在分管的事故处理结案后3天之内将调查处理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备案、汇总。

(二)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至造成事故的,由事故调查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本单位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相应安全法律、规定、规程、标准。 ◆ 无视安全部门的警告,未能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 安全工作无人负责,管理混乱。

◆ 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因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发生事故。 ◆ 设备有缺陷,不按规定检修,带病运行。

◆ 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装置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 ◆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 ◆ 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或削减安全设施。

◆ 发生事故后未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 已列入计划的隐患治理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 强令机动车驾驶员违章驾驶,纵容酒后开车、无证开车,忽视管理造成机动车带病运行。

(4)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

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的经济处罚,公司级(含公司级)以上事故执行《大庆石化公司安全风险考核办法》和有关安全规定;分厂级(含分厂级)以下事故执行各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6)事故的行政处分

对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具体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试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定。

(7)事故处理审批权限

◆ 分厂级以下事故由分厂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调查,并经主管领导审批通报。 ◆ 公司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通报。

◆ 报股份公司重大事故,具体执行股份公司有关事故管理规定。需报当地政府部门审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处理意见出现争议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报公司安委会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时限。

◆ 事故单位接到事故结案批复后,要认真按照批复意见进行落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事故单位负责落实,公司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9)事故处理期限

◆ 分厂级以下事故30天以内调查完毕,并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 ◆ 公司级事故30天以内调查完毕,并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

◆ 报股份公司重大事故60天以内调查完毕,并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

◆ 事故结案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交通事故处理如遇伤者未愈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宜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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