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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2号线(高新段)项目建设
(持建筑执照等适用)
征 收 补 偿 协 议 书
轨道交通2号线(高新段)项目红线内
房屋征收协议书
高新区新店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户 (以下简称乙方) 因轨道交通2号线项目建设需要,甲方受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的委托,就乙方在轨道交通2号线(高新段)项目红线地块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搬迁、征收和补偿等相关事宜,依据相关政策及文件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被征收房屋情况
乙方被征收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平方米,持证照类型
,证照载明面积平方米,认定优惠价购房面积为平方米。
二、相关奖补费用
经测算,乙方应获得各项奖补费用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 元。
三、购房费用
乙方可享受优惠价格购买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房屋。同时,依据乙方申请,经审核确认,乙方可增购 平方米建筑面积住宅房屋,增购价按1200元/平方 米计算,乙方在面积增购后不足临近套型建筑面积,按照2200元/平方米的价格增补至临近套型建筑面积(增补面积不得超过25㎡)。
经测算,乙方应缴款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整,¥: 元。
四、费用结算
经结算找补,乙方应 (缴/得)款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整,¥: 元。
五、双方约定
(一)、乙方自履行搬迁交钥匙手续之日起24个月内,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回迁的,自逾期的当月起,甲方按相关标准给予乙方房租补贴。
(二)、本协议涉及应缴/得款项,经甲方提报高新区征地搬迁复建安置领导组办公室审查、复核并确认无疑后生效,凡属乙方应得的款项,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请款兑付给乙方,凡属乙方应缴的款项,乙方需在回迁分房前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证照、购地发票、合同、户籍等资料需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承担一切相关后果。
(二)、本协议经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 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擅自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造成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高新区征地搬迁复建安置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二份。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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