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总结
按照新区污染源普查的统一部署和实施步骤,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自2008年1月18日起,我们普查办从建设规划环保处、工业园区、三产办、统计办、14个村委和7个居委抽调54名人员组成普查人员,负责对全辖区的普查对象进行清查,以下是我们的清查工作汇报:
一、做好普查员、指导员的思想工作,使每一位普查人员明确清查目的,通过污染源清查,摸清空港园区内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确定重点和一般调查对象,形成系统的普查对象名录资料。通过清查为普查办合理配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为科学、规范、高效的组织实施普查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与信息依据。
二、明确清查对象及范围
普查办对每一位清查人员明确了园区的清查对象及范围,使每一位清查人员知道应该清查什么。
三、明确具体清查的内容
我们普查办对每一位清查人员明确了清查内容,即核实普查对象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所属行业、规模,汇总普查对象、行业类别,测算普查所需表格(详、简)。
四、确立清查的方法和步骤
普查办按“分级实施、分工协作,属地清查、不重不漏”原则,根据统计、工商、环保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的由其审批或登记的单位资料,在园区内自行划定了工业园区、村级单位、三产单位等清查区域单元,对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逐一清理查实,按相关技术规定进行界定、分类、测算和汇总,形成清查对象名录册。
截止2008年2月26日,我们普查办共对1645个对象进行了清查,最终确认清查名单897家,其中第三产业267家、工业企业630家、危险废物处置厂1家(污水处理厂由新区污染源普查办普查)。针对所有清查企业,我们普查办逐一进行了汇总,确认760家单位作为普查对象列入下阶段的工作,(工业企业全部列入普查对象,其中详表271家,简表358家;三产企业130家列入普查对象)。
通过清查我们发现,工商提供的名单中,目前已有239家企业(含三产)关闭,未开工企业112家,搬迁企业11家,57家企业一企业两执照,同时我们还清查出了272家无证无照或挂靠单位,这部分企业或单位主要集中在老镇区、自然村及镇区的三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