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平·盛世水岸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编号:
甲方:昭通市泰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乙方姓名:产权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详细地址:
一、乙方经过详细了解,自愿购买由甲方开发的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太平组团泰
平盛世水岸栋单元号商品房(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为结构,地上有层,地下有层,该物业按每套认购,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成交单价为元/平米;该物业(参考)建筑面积为平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米。
二、认购有效期
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的保留期限自该认购书签定日起7日(含7日)止。
三、认购订金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乙方须在上述房屋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述订金在甲、乙双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按揭付款
五、甲方承诺
1、自本协议签订后,为乙方保留该房屋7日止,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参考)、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需向乙方双倍返还订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六、乙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在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买受人、房屋位置、面积(参考)、价款、户型等条款。
2、如买受人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同时乙方已交付的订金不予返还。
七、双方应保证其联系方式真实可靠。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