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法文„2012‟24号
辉县市人民法院
2012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任务分解意见
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院2012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工作的开展,根据《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度全市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 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要求,特制定我院2012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任务分解意见。
一、深入开展万名法官访万企、进万村活动,积极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责任部门:民二庭 责任领导:张家珍
(注:该项工作由民二庭统一制定活动方案,设计、制作访万企、进万村活动台帐。业务部门访企进村数量不少于本部门人数的100%,行政部门不少于本部门人数的50%。各部门走访时要有详细记录,并将走访情况报民二庭,由民二庭登记于台帐内并保存,以备年终检查。本项工作于10月底以前完成。)
二、积极推进产业聚集区、新型农村社区、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涉军维权等特色社会法庭建设。
责任部门:研究室、各基层法庭 责任领导:王春明、郭志俊
(注:省高院研究室已下发有文件,按文件执行。本项工作于10月底以前完成。)
三、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残疾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
责任部门:立案庭 责任领导:姚建伟
四、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案件申请执行人,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责任部门:立案庭、执行局 责任领导:张秀金、姚建伟
五、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涉及民生的人身伤害赔偿、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等纠纷案件。
责任部门:民一庭、民二庭、各基层法庭 责任领导:张家珍、王希刚、王春明
六、建立辉县市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开通“豫法阳光报告”,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网络问政。
责任部门:研究室 责任领导:郭志俊
(注:省高院网络办已下发有文件,按文件执行。)
七、继续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各审判业务部门每月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案件不少于1件,全院全年直播案件不少于100件。
责任部门:研究室 责任领导:郭志俊
(注:省高院网络办和新乡中院已下发有文件,按文件执行。)
八、建立案件信息电子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审判、执行情况。
责任部门:审管办 责任领导:张家珍 (注:省高院审管办已下发有文件,按文件执行。本项工作于10月底以前完成。)
九、人民法庭全面推行“便民小黑板”措施,公开法官的工作动态和联系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责任部门:各基层法庭 责任领导:王春明
(注:本项工作于10月底以前完成。)
十、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线电话,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法院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领导:张家珍
(注:本项工作于10月以前完成。)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