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财贸管理学校2013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南宁市物价局:
根据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服务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南价费(2014)2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的基本情况
我校于去年一年时间都是拆旧建新,学生基本上寄宿在广西科技学院借读,住宿费和课本费由广西科技学院收取并使用,教学上也由广西科技学院暂时负责,我校只是做学生管理工作,所以去年我校没有收取学生住宿费和其他代收费,学费是由市资助办按学生人数拨款,我校也没有收学生的学费。今年建好新校舍后再搬回来,现在建校工期都在如期完成。
二、收费方式、收费总额、票据使用情况
我校学生学费由市资助办划拨,学校没有收取学生学费,所以不存在收费总额。由于没有收费,所以到目前为止,我校没有到地税局领取票据,计划今年秋学期我校搬回新校舍后,会有收取学生住宿费和课本费,到时再领取相关税务发票,进行凭票收费。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校由于拆旧建新,暂时没有发生收费,所以存在不去地税局领取发票的问题。由于暂时寄宿借读在广西科技学院内,因此,我校打算尽快采取最快速度把新校舍建好,抓紧让学生搬回原址新校区,届时再去领取发票,进行各项收费工作。
特此报告!
南宁财贸管理学校2014年4月8日
《年审申报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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