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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4 02:19: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库房管理制度 FA06-05-2012 1 范围 1.1 目的

加强物资、产品的入出库和仓储管理,减少库损,促进节约,保障物资、产品的在库质量,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确保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1.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从事生产、经营、科研、技措和工程建设所需物资及公司各类产品的入出库及仓储管理。

2 职责

2.1 质检部门(岗位)负责物资进货和公司产品的质量检验与符合性判定,并对所有产品的进货检验、进货验证验收和生产产品的入库检验统一归口管理。 2.2 材料库负责物资(原材料)的验证、验收、入出库及贮存管理。 2.3 成品库负责成品的入库、在库保管和出库管理。

2.4 物资领用部门或人员对所领用物资在领用期间的贮存、维护、保养、保管和合理使用负责。

3 材料库管理制度

3.1 物资(原材料)入库的管理 3.1.1 总要求

3.1.1.1 进货物资,按其对产品的形成和质量影响程度的不同,划分为A、B、C、T四类。物资的分类参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1.1.2 入库的A 类和B 类物资,必须是从已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内的供方采购的。入库的T类物资(劳防用品)必须是从具备资质的供方采购的且是具备资质的单位生产的。

3.1.1.3 入库物资必须已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经过检验或验证验收,且手续齐全。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1 FA06-05-2012 库房管理制度 3.1.1.4 规定为必须经检验验收的原材料(物资)入库,须持有“进货检验单”,认可为合格材料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1.1.5 规定做验证验收的原材料(物资)入库,可凭合格供方的产品合格证明书(单)、材质单(报告)、检验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材料或供方长期供货合格信誉,经对产品数量、外观等抽查验证判定为合格品后办理入库手续。

3.1.1.6 一般材料或物资(C类物资),可凭供方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材料并经外观外形、数量抽样检测判定为合格品后办理入库手续。

3.1.1.7 入库物资应进行入库登记,建立相关账目,并进行必要的标识。 3.1.2 入库程序 3.1.2.1进货检验与验证

物资入库前应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进货检验或进货验证验收,未经检验或验证验收,或检验或验证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3.1.2.3 入库手续的办理

a)物资、发票、质量证明材料到达后,由物资采购人员开具物资(材料)验收入库单,写明物资名称、生产厂家以及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并签字,连同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进货检验单、质量证明书、材质单、磅码单、装箱单、说明书等)和发票交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按货票(送货单、收料单等)对物资规格、数量、质量证明材料等逐项核查验证后在物资(材料)验收入库单上签字,将仓库保管员留存联、质量证明材料、货票等相关验证资料留下登记入账并收货入库,将其余联和发票退还采购员。采购员凭发票及验收入库单其余联到财务部门报销。其他技术资料交材料采购供应部门存档员存档备查。

b)物资已到,发票未到达的,当月做暂估入库,待发票到达时,用红笔填写一张与原暂估凭证相同的入库单,将原暂估凭证予以冲销,再用黑笔重新填写一张与原暂估凭证相同的入库单。做暂估入库的物资,材料库保管员应做好暂估入库标识。

c)物资已到,质量证明等验证材料尚未到达的,一般情况下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材料库可根据情况做暂存处理,做好暂存待检标识。若因生产急需必须办理入库的,由物资采购人员提出报告并经主管经理签字批准,持主管经理的批准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2 FA06-05-2012 库房管理制度 报告到材料库办理暂收入库手续, 3.1.3 验收入库中出现问题的处理

3.1.3.1 到库物资,凡必要的质量验证凭证资料不齐,作待验物资处理,临时妥善保管。但材料库应对该批物资做好待验标识,防止误用。

3.1.3.2 到库物资,若必要的质量验证凭证资料不齐而又生产急需必须办理入出库手续的,应办理特别放行手续,由物资采购人员提出放行报告或填写放行单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签字批准后,持放行报告(单)到材料库办理入出库手续。材料库应对该批做放行入库的物资做好产品可追溯性的唯一标识,防止误用和混用。

3.1.3.3 经检验或验证判定为不合格的物资,对该批物资材料库加以隔离并做好不合格标识,做好记录,防止误用,并通知物资采购人员与供方交涉。 3.1.3.4 凡验收数量不符的物资,损溢在规定范围内的按实收数量入库;损溢超出规定范围的应核实后做好隔离、记录及标识,交物资采购部门按规定处理。在未作出处理决定前,该批物资不得动用。

3.1.3.5 未按规定进行检验/验证或未检验/验证合格的进货物资,不得验收入库。

3.1.3.6 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或验证时,执行放行管理程序,报经领导批准,做好追溯性标识。

3.2 物资(原材料)出库制度 3.2.1 总要求

3.2.1.1 出库各种物资,都必须严格履行出库手续,认真填写领料单并立账。厉行节约,按计划供料。

3.2.1.2 电器材料规定为电工岗位人员或电气技术人员按用量领取和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领用。

3.2.1.3 水暖器材规定为负责水暖工作的人员按实际用量领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领取水暖器材。

3.2.1.4 领用或出库各种的工器具均应建立账卡,分别登记。

3.2.1.5 一般情况下,物资出库应遵循“先入先出”原则,先入库的物资先出库;对于有保质或保存期限的物资,应遵循“期短先出”原则,安排保质、保存期限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3 FA06-05-2012 库房管理制度 先到期的物资先出库。 3.2.2 出库程序

3.2.2.1 领用各种物资,领用人须严格遵守本部门领导指令,按定额或计划到开票员处办理开票手续。认真填写领料单所列计划领用内容并签字,经本部门领导复核无误后到材料库按领料单领取材料或物资。材料库按单发料并在领料单上签字,出库物资应入账备查。

3.2.2.2 部分大宗原材料可按生产计划与消耗定额,由用料单位集中领出下料。 3.2.2.3 用量大的消耗材料,可每月按工段(部门)消耗定额领取或发放。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批准。

3.2.2.4 使用物料卡进行标识的物资出库,负责出库的库管员应及时在物料卡标识上进行登记,标明出库日期、数量和结余数量等。

3.2.2.5 材料库应根据《材料计划单》如实发放材料,如《材料出库单》领用数量与《材料计划单》数量存在不同,材料库可按照该材料其它计量单位的对应关系遵循取整和取多不取少的原则发放。出库手续不全材料库有权拒绝发放材料,否则由库房管理员与库房主管承担相应责任。

3.2.2.6 库房应建立发货复检制度,所有材料须经材料库管理员及领用人共同确认项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在《材料出库单》上签字、方可出库。

3.3 物资(原材料)退库范围与程序 3.3.1退库范围

具有下列情况者,应及时办理退库: a)生产任务完成后剩余的物资; b)生产计划的改变造成的物资多余; c)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物资多余; d)错发的物资;

e)生产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并经质检部门确认的原材料;

f)生产残余料或尚有利用价值的废料。

g)工程余料由项目工程部门与材料库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冲减相应工程所用材料,前提条件包装完整,质量完好。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4 FA06-05-2012 库房管理制度 3.3.2 退库程序

对完好和/或完整退库物资,由材料库进行验收并办理退库手续;生产残余料或有利用价值的废料退库,应由质检或技术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后再行办理退库手续。办理退库手续,一般可用红笔在出库领料单上填写退库物资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及退库原因。退库物资均须入账。 3.4 物资(原材料)仓储管理制度 3.4.1 总要求

3.4.1.1 物资库设立“物资明细帐”,所有入库和库存物资都要记入。记明物资名称、供货单位(或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出厂或购买时间、价格、金额、入出库时间和数量、凭证号码等内容。

3.4.1.2 建立物资档案。物资出厂时的各种技术资料、入出库时的各种凭证、在库期间的检查、维护、保养和损耗情况、运输资料和运输事故等均纳入物资档案。物资档案统一编号并在物资明细账上注明。

3.4.1.3 入库物资应贮存在安全的场地或仓库内,采取符合每种物资特点的贮存方法,以防损坏或变质。有防雨、防潮要求的物资应采取相应的防潮、防雨措施,有防火、防爆要求的物资和化学危险品按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3.4.1.4 入库物资应根据自身特点、数量和流转周期等合理安排货位或货架,合理设置进出通道,保证物资入出方便。

3.4.1.5 入库货位和货架按规则排列并统一编号,合理利用有效面积和空间,提高仓库利用率。物资堆码应合理、整齐、牢固,重量不超过地坪或货架承受力,高度不使货物受压损坏。

3.4.1.6 物资实行分类、分区保管。不同品种、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存放在不同货位,不同品种、不同类型、不同规格、不同型号、不同批号的物资分别堆放或码放,并应有明显隔离带。

3.4.1.7 实行标识制度。物资入库并码放到位后,应及时填写标识牌(签、卡等)内容,对入库物资进行标识。

3.4.1.8 采用物料卡标识的物资,应保证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的物、帐、卡三者一致。

3.4.1.9 每月对大宗原材料和其它数量较大或容易损坏的物资盘点检查一次,其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5 FA06-05-2012 库房管理制度 它物资至少每季度盘点、检查一次,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损坏、变质或超过贮存期限的物资。有保存期限的物资,应安排在到期时间以前出库,保证先进先出。 3.4.1.10 材料库保管员以外的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厂房内库区存放的材料,如有违反规定者给与相应处罚。

3.4.1.11 物资在库期间的搬运、贮存和保护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或管理规定。 3.4.1.12 物资在库贮存码放,应确保留出足够的搬运操作空间和消防安全通道。材料存放区和库房内应配备足够的有效消防设施。 3.4.2 主要物资(原材料)在库贮存技术要求

3.4.2.1 在叉车叉运前应先了解材料的重量,重量不得超过叉车的最大负荷。 3.4.2.2 钢带(卷)的码放

a)钢带(卷)底部应布设垫条,垫条应是采用木质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的,长度应在1米到1.2米,厚度8cm,宽10cm。钢带两端应用垫条加以卡位固定,以免钢带滚动发生危险。50mm以下的钢带应平躺码放,最高4层,每卷间用垫条隔开,方便叉车叉运和清点。

b)钢带应按厚度和规格成列码放且带宽200mm以内的钢带(卷),码放应加设有固定装置,防止钢卷倾倒发生危险。

c)所有钢带(卷)均应有清晰标识,标识中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和检验状态。标识执行FJ11规定。

d)钢带分区域码放,除材料负责人以外任何人禁止进入钢带区域,避免发生危险。车间生产必须写好出库单由材料负责人给予出料,不准违背正规的工作流程。

e)钢带区域每列的通道应在2m,保证叉车作业的正常运转。 3.4.2.3 其他材料的码放

a)入库的板材、木方、挤塑板等材料应码放整齐,并做好相应标识。 b)码放、堆垛要求为:挤塑板、聚苯板、岩棉、玻璃棉等材料码放高度不得超过4m,石膏板、OSB、木方、轻钢龙骨等材料码放不得超过3架,高度不得超过3.5m,码放宽度以不超过厂区规划道路为限,且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搬运通道。

c)OBS、石膏板、木方及硅酸钙板底部垫条应平均放置3根,如放置两架以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6 FA06-05-2012 库房管理制度 上,上下架之间的垫条应上下对齐。

4 成品库管理制度

4.1 成品库管理的一般规定

4.1.1成品库设立“成品明细帐”,所有入、出和库存产品都要记入,写明产品名称、规格和/或型号、合同编号、入出库时间、数量等内容。

4.1.2 成品的入出库应严格执行入出库手续。手续不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

4.1.3 实行标识制度,应按公司标识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对成品的标识及管理。 4.1.4 成品在库期间的搬运、贮存和防护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按相关规程、规定进行搬运、贮存码放、贮存管理和防护。

4.1.5 产品在入出库、贮存过程中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做好标识、记录和隔离,并通知质检部门(岗位)进行确认。

4.1.6 不合格产品不得验收入库。遇有产品合格证标识脱落、损坏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质检员,经过核实、确认后将脱落、损毁的合格证补贴上。产品标识符合规定方可出厂。

4.1.7 保存好入、出库时的各种凭证。

4.1.8 按月对成品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解决。

4.1.9 应按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对产品浮尘和库房卫生进行清扫、清洁。 4.2 产成品入库手续

4.2.1产品经检验合格后,由生产部门(外协加工产品由负责外协加工的部门)填写“产品入库单”,注明准备入库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合同编号、日期等,签字后报检验员进行质量签字认可,然后报成品库办理入库手续。 4.2.2 成品库对照成品入库单所标产品内容实物核查准备入库的产品无误,并核查检验员的认可签字后,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字。成品的入库搬运、码放由生产部(工厂)门负责组织。

4.2.3 成品库将留存联保留存档,将其他联交回生产部(外协产品交回外协加工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产品入库的人员,由其将其他联报送财务部、质检部门、统计部门等,将留存联入档。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7 FA06-05-2012 库房管理制度 4.3 产成品出库手续

4.3.1 交付顾客的产品出库,出库时提货人员必须出具市场营销部门开具的发货通知单,否则成品库不得办理相关产品出库手续。

4.3.2 成品出库时,发货人员依据发货通知单标明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等并核实无误后方可发货。发货完毕,提货人和发货人员在出门证和发货通知单上签名或盖章确认。

4.3.3 对于需要外出加工或由我方负责建筑安装施工的工程产品及公司自用产品的出库,由各部门负责提货的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写明出库单上各项内容并签字,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到成品库办理提货手续。成品库负责发货的人员按照提货单的产品规格、数量等对照实物执行发货。发货完毕,发货人在发货单上签字,将留存联入档,将回执联交回提货人,发货手续完成。

4.3.4 对于进入生产现场(厂房、库房)的外来提货人员,成品库负责发货人员应向其出示《客户须知》,并有义务向其介绍产品防护注意事项。 4.4 金属复合板产品的在库管理

4.4.1金属复合板产品码放场地应干净、平整、坚实。

4.4.2金属复合板应码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储存,露天储存应采取防雨、防浸措施。

4.4.3金属复合板单垛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堆垛总高度不得超过3.0m,且上下垛间应放置隔离垫条。

4.4.4 堆码板垛不得有明显倾斜和错位。端头垫条距板端头的距离不得大于300mm,垫条高度必须相同,中间垫条均匀分布(600~1000mm)。屋面板层之间应放石膏板隔离条防止划伤板面。长度不同的同一产品可以码放在一起,但必须按由长至短自下而上码放或长短合理搭配码放,不至于压坏低层板,且用合同号加以标识。

4.4.5 金属复合板板垛(堆)之间应留有足够的搬运操作空间。 4.4.6 金属复合板配件可按合同分区堆放,垫条距离1米左右。

4.4.7 压型板按合同分区码放,压型板下必须码放同高度的石膏板垫条。垫条搁置沿板的长度方向均布,距离为1000mm~1500mm,且垫条距板端头的距离不得超过300mm,以免压型板变形。为保证产品交付、发放方便,压型板每10块按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8 FA06-05-2012 库房管理制度 长度方向,在板端部位交错码放。墙板压型板直接码放放在平整、干净的垫板上。 4.5 建筑钢结构(焊接钢结构)产品的贮存管理 4.5.1 钢结构构件存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无积水。 4.5.2 钢结构产品应按合同分区码放。

4.5.3 产品码放应整齐、安全,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5mm。 4.5.4 产品码放应留出必要的安全搬运通道和作业空间。 4.6 薄板钢骨建筑产品的在库管理

4.6.1 薄板钢骨建筑产品码放场地需干净、平整、坚实、通风、干燥、无积水。 4.6.2按合同分区分垛码放。每垛必须有石膏板垫条或木方垫条,露天储存应采取防雨、防浸措施。

4.6.3 墙板、屋架存放方式:平放或立放;楼板存放方式:平放。平放垛高:墙板、山墙屋架不大于2米、楼板不大于1.5米,标准梯形屋架不大于1.2米。垫条间距不大于2米。

4.6.4不制成板块的钢骨建筑产品,按规格用胶带每根缠绕捆扎后分垛码放,每垛高度不超过1.3米,总码放高度在不打包的情况下不超过3米。 垫条间距不大于2.5米。

4.6.5 薄板钢骨建筑产品堆放之间应留有足够的搬运操作空间和安全通道。

5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5.1 作为贮存物资、材料、产品的库房、库区,应场地平整,通风干燥。有防雨、防潮、防火等要求的物资、材料、产品等,应具备防潮、防雨、防火措施或设施。 5.2 材料库及堆放易燃物品的库区应做好禁止烟火标识,在禁止烟火的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

5.3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设专库或专区单独存放并严格领取、出库制度,消除不安全的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4 库房及库区内应配置必要种类、数量的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库房管理员应注意保护库区内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整有效,不许随意挪用,对库区内的不安全作业或行为应严格制止。

5.5 库房管理员对库存物品,对外有保密责任,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离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9 FA06-05-2012 库房管理制度 开库房时应关好、锁好门窗,防止意外发生。

5.6 物资、产品按品类、规格、合同项目等分类码放,并作好标识。物品码放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堆垛间应留出足够的搬运通道和消防通道。 5.7 进入库房和库区的人员应听从库房管理员的指挥和管理。

5.8库房及库区内未经允许,严禁随意安装、使用任何用电设备,对供电设备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5.9 进入库区的车辆应符合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听从库管人员指挥,安全行驶,在指定位置停放。

5.10库房管理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 素存在,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

附加说明:

本文件是首次发布。

文件归口单位:行政人事部 文件起草人: 郑世清 文件批准人:

文件发布日期:2012.06.15 文件实施日期:2012.07.01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10 FA06-05-2012 库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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