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师)职责
1、在科室护士长领导和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完成临床各班护理工作,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嘱并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3、担任整体护理责任护士或履行注册护士职责,完成住院病人的
入院评估及院规介绍。制定重危病人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护理病历书写。
4、承担重危、疑难、抢救病人的护理技术操作。
5、参加本科室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及病例讨论,高年资护士
(护师)应担任临床实习带教工作。
6、协助护士长拟订本科护士及实习护士培训计划,护师以上人员
应承担讲课及业务考核任务。承担病人健康指导工作。
7、了解国内本专业护理进展,总结临床护理经验,勇于创新,改
进工作。
8、做好病区管理及各种医疗器械、药品的使用、保管。
9、掌握病区计算机的操作及录入内容的审查,确保快捷准确无
误。
《护士(师)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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