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了解、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适用范围
班组以上部门
三、会议内容
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四、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1、班前会由班组负责人负责召开,在每天作业前开始,地点在候工室或班车上,各班组做好记录。
2、各班组、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中控主任、部门经理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班组、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副总经理决定,每季度至少一次,由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记录。
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五、会议要求
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5、对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报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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