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甲方:杭州天开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省春天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在福建省莆田市拓展业务,承接工程任务。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以求双赢的合作宗旨,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若工程中标后,甲方要在当地成立分公司,分公司资金由甲方控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技术咨询费,若有工程项目中标,则将抵扣作为管理费用。同时甲方将委派一名职员管理分公司事务等。
二、若工程中标后,工程项目管理费按8.5%(含税金及管理费合计)计取。
三、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均由乙方负责按合同目标完成。
四、介于本次四个项目的投标,若未中标,则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投标资料费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五、工程投标过程中,人员的车船费、吃、住及出差补贴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负责。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
《合作协议书开天市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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