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润达形象设计职业学校学生见习实训协议书
甲方:云南昆明润达形象设计职业学校
乙方: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教职成【2007】4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见习实训实习管理办法》,为培养既有良好专业知识又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各施所长、积极交流、目标双赢的原则,建立校企合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见习实训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互相合作,在条件允许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以现有的师资、教学场地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提供现有的资源和场地作为甲方见习实训基地或实习点,推动甲方学生校外见习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双方合作时间自年月日起止年月日止。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双方可长期合作。
三、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优先提供优秀学生供乙方选择。
四、见习实训期间,甲方协同乙方管理见习实训学生的日常事务,参与见习实训教学和指导工作,教育见习实训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录。
五、协议期间、甲方提供现有的师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优先为乙方提供有关企业培训、专业信心服务、管理咨询或技术援助。甲方通过相关渠道为乙方进行宣传,扩大乙方企业的知名度。
六、乙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提供见习实训岗位,安排甲方学生的见习实训内容、指导见习实训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七、乙方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见习实训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利性娱乐场所见习实训,不得安排学生每天见习实训超过8小时。
八、乙方应按照与学校共同协商的见习实训报酬如数如期支付给见习实训学生不得扣发和拖欠。
九、乙方应对见习实训学生进行与本企业职工一致的岗位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专业技术及服务技能教育,为见习实训学生的见习实训成绩进行评价和考核。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做好学生见习实训期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原则上乙方不得将见习实训学生派往昆明地区以外的地方工作。如确需派往乙方驻外办事处工作,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并与见习实训学生及家长签订相关协议。如未履行该程序,由乙方承担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十一、原则上乙方不得安排见习实训的学生上夜班, 因工作确实需要安排夜班,应由乙方安排床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通知学生及家长,并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
十二、参加见习实训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将学生退回甲方:
(1) 学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2) 给乙方或国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重大不良影响的;
(3) 学生本人不能适应岗位最低要求的。
十三、见习实训期间,乙方若有用工需求时,可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若没有用工需求,学生见习实训期满后返回学校。
十四、甲方与乙方应保持密切联系,互通见习实训学生的见习实训情况,甲方应协同乙方对见习实训学生进行管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见习实训接收函
云南昆明润达形象设计职业学校:
经考核,同意接受你校学生
共人到我单位见习实训,岗位为。我单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见习实训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呈此函!
单位(签章):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