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机房电脑租借使用协议书
甲方: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乙方:学号:
身份证号:丙方(乙方导师):
为了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经济管理学院特设立博士研究生机房。为加强学院资产和公共财物的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机房利用效率,在博士生个人申请,导师提供保证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下,甲方租借给乙方电脑一台供其学习使用,三方达成本协议:
一、租借对象:全日制脱产一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三年全脱产博士研究生
二、租借期限:学校规定的三年学制期间
三、租借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电脑属于甲方的固定资产,拥有电脑的所有权;
2、有权根据管理需要或者乙方使用状况,调整电脑的分配或停止乙方的电脑使用;
3、为乙方提供使用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及相关培训;
4、甲方对计算机使用享有监管职能,做好防盗、保管工作。
乙方:
1、拥有使用权,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义务,承担使用人和保管人的责任;
2、使用期间确保电脑为学习所用,电脑不得搬出机房或转借他人使用;到期后乙方应办理电脑归还手续,归还时,应保证电脑软硬件系统完好。如有重大恶意损坏,由乙方承担修理费用;如果无法修理乙方应照价赔偿,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3、可根据学习需要自行选择应用软件进行安装;
4、确保设备配置的完整性和统一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其配置;
5、爱护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6、服从管理人员对计算机管理;
7、遵守《经管院博士研究生机房上机人员行为守则》。
丙方
1、教育、监督乙方遵守协议及经管院博士研究生机房上机人员行为守则;
2、对乙方的人为恶意损坏或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计算机的使用
1、乙方在长时间离开电脑时应退出系统并关机。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骤关机,不得强行的关闭电源。下机后必须关闭计算机才能离开;
2、要爱护和正确使用电脑,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使用中如遇到计算机发生故障或配件损坏,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报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更换硬件配置;
3、乙方使用电脑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对租借使用期间由该电脑产生的一切违法活动的后果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学院、使用人及导师及各执一份。学院拥有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