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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装修设计任务书任

发布时间:2020-03-03 03:01: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范A3

重庆俊豪ICFC项目酒店 室内设计任务书

重 庆 俊 豪 富 通 置 业

2017年7月

范A3

目 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总则 项目概况

业态分布及功能区域概况 开发理念 设计依据及标准 设计要求 室内设计部分 灯光设计部分 艺术品软装设计部分

1 范A3

一. 总则:

1.1.本文件作为俊豪ICFC项目酒店室内设计指导性文件,用以指导设计单位完成本项目所在范围内的室内设计。

1.2.根据该项目区位特点和业主对该项目的定位,参照五星级酒店评定标准、绿色酒店评定标准、建筑设计施工图等进行编制,供设计单位参考。

二.项目概况

2.1.名称: **酒店2.2.地址:**

2.3.酒店设计面积及设计内容:设计面积约 25095平方米。

设计内容为

1、-3F 至-7F酒店转换电梯厅: 200㎡

2、-2F酒店后勤及办公区:934㎡

3、1F酒店入口大堂:209㎡

4、60F酒店大堂、全日制餐厅:1684㎡

5、51F—57F酒店客房标准层: 13839㎡

6、58F—59F酒店客房行政层(含行政酒廊、总统套房):3661㎡

7、61F—62F酒店餐饮层: 3368㎡

8、64F酒店康乐中心:1200㎡

三.业态分布及功能区域概况: 整体室内设计意向:

风格 ,并参照

酒店 整体效果,提供三种设计方案风格参考; 客房房型:客房分为总统套房( 套)、行政套房( 套)、豪华大床房( 间)、大床二合一房( 间)、高级大床房( 间)、高级双床房( 间)

种房型共

间,总体数量以实际平面布局为准.

主要功能区域参考如下(具体布局以确定方案为准): 地下室:停车场、粗加工区、卸货区、垃圾房、办公区域等; 1层:酒店入口门厅、电梯厅。

60层:前台、礼宾司柜台、商务中心、大堂吧、开放式厨房、西餐厅及1个包间、西厨房等; 51层—57层酒店客房标准层三楼

2 范A3 58层—59层:酒店客房行政层(含行政酒廊、总统套房) 61层—62层:酒店餐饮层 64层:酒店康乐中心

四.开发理念:

4.1.业主提供的酒店策划定位报告;

4.2.现代酒店设计风格:将乐趣、舒适、价值、懈意和亲切带给顾客,以全新的设施风格与服务理念来满足国内外商务客人和休闲旅游者;

五.设计依据及标准:

5.1.发展商对本项目的开发开发定位及特殊需求; 5.2.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及机电设计施工图。 5.3.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六. 设计要求

6.1. 室内设计与整体建筑风格有相应的呼应;

6.2.室内设计能够尽可能考虑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设计成本控制指标项

1、

2、

6.3.室内设计应注重项目特点,项目整体定位风格,设计主题明确,各功能空间体现温馨、实用,时尚,并在设计上有所突破;

七.室内设计部分:

7.1.说明

1)阶段说明

室内设计师的服务分为六个阶段完成。设计阶段包括: a、概念规划; b、方案设计;

c、样板间设计及深化设计; d、施工图设计、图纸修改; e、审核深化、招标文件阶段; f、工程配合协调与审查等。

3 范A3 此六阶段具体服务内容详细如下条文。

2)内容范围深度

室内设计师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功能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割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主方委任的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协商与咨询,以获得经过整合的设计成果。

3)会议

在以下 6个阶段实施中,室内设计师服务范围需包括但不仅限于参加由业方或其委任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和项目需要所召集的任何重要的成果会议。

4)协调沟通

室内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室内设计师设计内容与其他设计单位有相关需要解决的问题,可由业主方单位召集有关设计方,通过沟通、协调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为前提,解决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并以工作联系单方式与业主方共同书面通知相关方。室内设计师应解决自行设计工作范围内的设计技术,设计质量问题,在设计和施工阶段业主方要求进行轻微修改(不影响原则、功能、法规、基本条件、进度之内容)时,室内设计师应予协助进行,此修改不增加业主方应当支付给室内设计师的费用。业主方要求的并在业主方正式书面确认后发生的重大修改(影响到原则、功能、法规、基本条件、进度之内容)时,按照额外服务有关约定就变更费用及进度另作协商。如该项重大修改不能及时完成将影响整体进度, 则室内设计师应保证协商后的进度。

5)设计成果要求

a、设计成果应切合实际,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设计文件必须完整、准确、详尽、规范,标准要统

一、规格要一致。室内设计师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质量责任。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业主方的意图和要求;符合中国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当业主方或审批部门依据规划文件或有关标准、规范对设计成果提出异议时,室内设计师应及时在设计任务范围内进行调整。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3]84 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 年 4 月版)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编制的设计成果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主要设备、材料订货的需要;编制的施工图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在施工图深化设计和施工阶段,业主方根据使用功能的需要或施工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要求室内设计师予以修改或完善,室内设计师应按要求予以修改。

b、室内设计师所提供的材料除规格、尺寸、排列方式、照片等还要有材料特性说明,(比如表

4 范A3 面纹样光泽)及对整体效果的控制要求。而且要有厂家选择,及材料的供货周期等。室内设计师选择的材料设备尽量不要惟一性,可由业主方挑选3家以上的同等品牌进行商务选择,材料的品牌的确定最终以业主确认为主。

6)其他

a、装饰工程竣工后,如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工程及相关质量问题,室内设计师应协助业主方进行质量事故分析。若经过双方共同确认的第三方分析结果证实系设计缺陷所致,室内设计师应对设计文件及时进行修改,且相关责任和损失由室内设计师承担;

b、整个项目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情况及国家规范要求等。

7.2. 第1阶段——概念规划(空间规划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本阶段服务内容:

1、室内设计师要进行场地探访,以熟悉场地时机和条件约束、位置、当地文化、竞争对象、地方规范、可获材料以及建筑模式。

2、项目启动会,了解项目背景情况(酒管、建筑、景观、机电等其他顾问公司),进度情况。与业主方举行初步会议或讨论会,了解业主方需求,以审阅和澄清项目的范围、设计标准、功能标准、规划事项、项目控制问题、设计限制和项目主题及联系人等。并确定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做出初步具体设计任务书(酒店定位、目标客户群、营运问题、进度控制、预算、招标和施工程序等), 供业主方确认并作为设计依据。

3、协助业主方选择其他顾问公司以便项目的开展。

4、基于以上已确定的参数,室内设计师将展开一份概念设计提案,及探讨若干室内设计方向。这些概念构思要考虑建筑形式、营运效率、设计主题、设计风格、材料、和家具及估算等。

5、室内设计师要与建筑师和管理方联同向业主方提出一份详细的设计进度表,指定每个阶段的重要节点,包括样板房应视为进度表中的独立附属项目。

6、所有就“附图”列出的工作范围内区域的家具布置图。

7、确认各区域的功能描述书及主要空间的房间手册。(如:各楼层客房总平面图及客套房总数量表及公共区位子配比表及各区域面积配比表。等)

8、概念板表达重要公共区域及客房,套房之设计方向。

9、样板房的方案初步介绍(如:材料样品板,家具筛选板,彩色渲染图和艺术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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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整体项目估算。

11、当室内设计师提交了初步平面布置图,及概念意图,且获得客户方就项目的主要区域的这些初步平面布置图及概念意图被批准以后,此阶段工作即告完成。

本阶段须提交的成果

1、协助业主方制定初步设计任务书并经业主方确认。

2、重要节点进度计划表的制定并经业主方确认。

3、确认工作范围附图中1:100比例的关键区域平面图。

4、表达设计主题的概念PPT(包含意象图及效果图各区域主场景各一张以上),应明确列明区域及意象图和效果图的数量。

5、构思板、设计草图、平面图和概念板、照片、图像、等电子版及图册4套。

6、准确的描述出客房和最初公共区域室内建筑设计的特点及说明。

7、确认各区域的功能描述书及主要空间的房间手册。

8、概念设计阶段会议及行程

9、现场探访、了解环境情况1次。

10、项目启动会1次。

11、概念方案初步汇报会不少于2次。

12、概念方案调整汇报会不少于2次。

13、其他顾问公司协调会不少于3次。

7.3. 第2阶段——方案设计(设计理念表达)

本阶段服务内容

1、第二阶段需于业主对第一阶段的成果确认及业主方和室内设计师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主方的指示之下开始。

2、协助业主方做出进一步详细设计任务书, 供业主方确认(如:酒店定位、目标客户群、营运问题、进度控制、预算、招标和施工程序等)并作为设计依据。

3、协助业主方建立项目各相关顾问管理组织计划。

4、基于业主方给予第1阶段的确定,室内设计师将与建筑师合作一同制定工作范围中所有区域的空间规划布局。提供主要空间的效果图,作为沟通空间效果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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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核建筑、结构、机电对室内空间的影响。

6、室内设计师需提供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初步图说、立面图和透视图、彩色样材料板、包括样本、照片和小样、以表示各类活动家具、装饰灯具、颜色和纤维织物的选择,充分表达项目的主要室内设计方案意图之描绘。

7、修正并最终确认各区域的详细功能。

8、室内设计师将以业主方的意见为基础,修订上述室内设计方案,且将以图纸及专业的彩色效果图和图板的形式向业主方提交一份最终能反应方案意图的方案设计,以便业主方审核、批准。

9、制图内容要包含关键的平面图,要显示地面材料、关键室内空间的剖面图以充分表达空间处理的主体风格、天花板处理的初步图以及公共区域的初步立面图。这些平面布置图和初步图将包含主要室内家具(木制品)的位置,比如接待台、礼宾台等。

10、样板房主要提供主要空间的效果图,作为沟通空间效果之依据。提供建议色彩计划及材料板。家具平面布置图,反映天花板的平面图, 协调电力的末端点位布局图,地板完成的平面图,主要立面图,材料规格图表,装饰灯, 地毯规格和艺术品等FFE内容。

11、协助业主方协调并主导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业主方认可的(灯光顾问、艺术品顾问、标识标牌顾问、餐饮顾问、SPA顾问、厨房顾问)相关顾问公司开展相关工作。

12、当上述内容及设计材料被批准,且费用估算需经业主方确认。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的。 本阶段须提交的成果

1、各相关专业顾问管理组织计划

2、方案30%、60%、90%阶段成果,所有区域家具平面布置方案图。这些方案图可用AutoCAD表示,利用建筑师提供的檔为基础。协调各专业、酒管、建筑、结构、机电、艺术品、厨房洗衣等后勤区对室内空间的影响。

3、方案30%、60%、90%阶段成果,区域范围内所有公共区域和样板房区段家具和色彩的设计介绍图纸、图板、材料板、小样和散图,以便于理解客房和所有公共区域室内建筑的设计意图及设计方案的延续发展。

4、方案成果,室内设计师应提供有关的彩色透视图20张以上(跟据标段情况),设计草图,平面图、天花平面图、彩色配搭及材质,详细的方案设计文本4套,向业主方传达室内设计概念。彩色透视图40张以上,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一张。

方案设计阶段会议及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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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案成果汇报会共2次。(包括样板房间设计)

2、在方案整体汇报会1次,(包括样板房间设计)。

3、其他顾问公司汇报会和协调会1次。

以上时间如设计公司提交设计档过程中出现提交内容远未能满足我司的需求,设计单位需要把控在总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设计方案讨论的次数来促进相方的沟通。

7.4.第3阶段——样板房间设计及深化设计

本阶段服务内容

样板房间设计文檔

1、第三阶段需于业主方对第二阶段的成果确认及业主方和室内设计师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也可在业主方的指示之下开始。

2、室内设计师将启动样板房区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与样板房区段设计的施工数据文件与图纸同步展开。样板房设计和材料规格说明的制定时间将根据前一阶段中的进度表和重要事件来确定。

3、室内设计师将制定更为详细的室内设计方案和立面图,以得到业主方和管理方认可。室内设计师制定施工图纸文文件,包括施工模型房间的材料及完成面规格说明,以供样板房旳施工。所有机电系统功能将设计为可以运作的打算。

4、室内设计师将提交所有为设计样板房区段而提出的室内建筑(固定装修)材料和装饰样本、装置和配件、以及相关设备,以便在最终确定工程文件前得到批准。

5、室内设计师将提出工作范围中确定的家具和装饰灯具的选择方案。这些选择方案要根据样板房区段的确定来做出调整和更改。

6、协助业主方协调并主导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业主方认可的(灯光顾问、艺术品顾问、标识标牌顾问、机电顾问等)相关顾问公司开展相关工作。使各专业设计进度能满足室内设计的进度。并在此阶段初步完成全部样板房区段的相关顾问的工作内容。

7、样板房区段的内装设计的施工图纸和规格完整文档(详细的图纸和规格) 这些设计文檔要包括地面材料铺装图纸、家具平面布置图纸、电力的平面图、立面图、天花图纸、门表及门大样图和所有必要的细节大样图。硬件清单、附件清单、卫生洁具和配件清单、装饰灯具之选项和清单、彩色立面图或透视图、材料规格图表、地毯规格和详细图纸及艺术品排列.

8、针对业主方确认的家具配置平面,对家具配置平图内的家具配置与纺织配置和艺术品配置等的尺寸,色彩,材质等在内(FFE)方案,应由业主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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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室内设计师应在本阶段向业主方以书面形式提交样板房区段所用物料及设备规格等的报价单。

10、样板房区段设计完成之后,室内设计师将与业主方一起审核室内建筑预算,并在需要时更改和调整室内设计师方案以满足预算的要求。

11、协助业主方选择国内室内深化单位。

12、采用价值工程方法,在充分满足项目功能及美观的条件下考虑进一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

13、当上述设计材料被批准,且费用预算经业主方确认,本阶段的工作即告完成。在样板房间家具检查和标准客房方案的最终选择得到批准之后,室内设计师要把标准客房的FF&E规格说明最终确定下来,规格说明将在第 4阶段提交。深化设计

14、第三阶段需于业主方对第二阶段的成果确认及业主方和室内设计师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也可在业主方的指示之下开始。

15、此阶段,业主方、其内装协调员协同室内设计师对必要数据、图纸同相关顾问公司进行协商及沟通,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纸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16、建筑工程协调所需要的设计信息。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顾问、餐饮顾问、管理方、SPA顾问、灯光顾问、机电顾问和景观顾问等所提供的各专业信息。(如:天花平面图,指天花板的高度、所有天花板的材料、预备照明和空气扩散器的位置。所有由其它顾问和专业承包商确定的有关E&M服务的信息,如喷淋、烟感、恒温器、扬声器、CCTV、安全系统等的位置,包括上下水、风管口、系统和设备选型等。电气和机械方案指明必要的插座、设备和开关位置、电话接点、地面出口等(不指任何线路图)。任何其它E&M信息和制图将由建筑设计顾问和机电顾问整理和准备。室内隔断平面图 ,指明室内墙壁和隔墙的位置,标注室内凈空尺寸要求、墙身结构材料类型、墙顶和墙底的情况。选择部分门类的装饰硬件。隔断类型及构造、门框及门页的类型和构造应由建筑设计顾问来确定。地面材料平面图指明关键室内凈空尺寸、地坪节点及完成面标高。安全设备位置、所需电子和机械工程的信息。为方便建筑设计顾问及机电顾问和其他顾问能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室内设计师将提供详细平立面图和部分剖面图给相关设计顾问及机电顾问和其他顾问使其能够制定支撑和结构的施工详图,以确定所有室内设计与所有结构的连接、与所有钢木制件、石作件、硬面瓷砖、悬浮瓷砖、塑料和石膏天花板、以及栏杆的结构连接,窗框或幕墙等。)本阶段提供的信息图纸旨在融入建筑设计顾问和机电顾问的施工图,以便其它顾问审查,并不作为施工的最终文档。

17、协助业主方进行政府部门的报建报批。(设计方仅需提供图纸技术文件,不需参与任何政府相关协商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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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根据业主方确认之设计方案,进行天花、地坪、电讯插座及固定家具等的细部设计,放样平面图(AR)、水电插座出线口位置平面图 (EM)、天花板反射平面图(RC)、地坪材料铺装平面图。各方向立面设计, 电气及开关布置图(端口),基础照明布置图及基础照明计划。 反映重要空间关系的剖面图及重点部位的细部大样图。(以上内容根据需要提供给各顾问公司进行相关内容修正)

19、和机电设计单位尽量同步完成机电施工图,工作过程中必须负责保证设计效果和功能功效的平衡为前提主导并整合末端机电点位于设计图中

20、室内设计师应在本阶段向业主方以书面形式提供并介绍本工程透视效果彩图,平面图、立面图、天花图、剖面图、大样图和各项物料色板、饰面及颜色、家具及配件、织物选择、装饰灯具和地毯的设计等供业主方审核批准。根据讨论结论,修改细部设计文件,直到业主方签字确认。

21、室内设计师应在本阶段向业主方以书面形式提供拟采用的各主要材料的品牌和规格要求及选型建议(不少于3个品牌),提供能反映整版图案效果、质量的样品,并作说明与解释。提交配合估算的材料样板选型(饰面、家具、灯具、五金件、洁具的名称、编号、图样、示意图),供业主方选样。室内设计师需将设计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资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如: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FFA。

22、室内设计师选择部分工艺品及艺术品,包括配合艺术品顾问及工匠的壁画、彩图及雕刻品工作。

23、室内设计师应在业主方进行评审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主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品材料,均需经室内设计师审验同意后报业主审定确认后方可使用。

24、协助业主方编制此阶段概算(单独成册)。并对主要材料的选用进行修正,直到业主方签字确认。

25、室内设计师为招标做准备,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设计文件和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及控制概算的需要;编制设计概算等。包括技术说明、图表、材料及设备表等选择及/或设计家具、地毯及装饰用灯等。

本阶段样板房须提交的成果:

1、此阶段30%、60%、90%阶段成果设计草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彩色配搭及材质。

2、室内设计师应提供有关的彩色透视图至少 16张(包括修改的、标房不少于2张,套房不少于3

10 范A3 张,行政房不少于3张,豪华套房不少于3张,总统房不少于5张。其它图相应配合材料物料),设计草图,平面图包含地面材料、家具、天花图纸、照明、电源插座和开关竟向图、立面图、剖面图、详图、彩色配搭及物料样本,详细的方案设计文本 12套,向业主方传达室内设计理念。彩色配搭及物料样本要能反映整版图案效果、质量并进行封样,需要提供详细的关键部位和大面积的用料材料实样样板,家具必须有面料实样和图片资料。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一张。

3、就所有室内建筑要素,包括装修硬件、附件、照明和卫生设备以及配件清单,提交设计施工图纸及规格说明。

4、所有室内建筑(固定装修)材料和完成面表材物料样本。

5、带有散件家具及装饰灯具的制图和技术说明等的FF&E规格说明书。

6、预算审批通过并设计材料被批准确认。

本阶段深化设计须提交的成果

1、此阶段30%、60%、90%阶段成果及各顾问公司协调沟通的会议记要等。

2、详细的、带有尺寸的室内建筑(固定装修)文檔,包括平面设计图、立面图、反射天花图和详图。大比例尺寸平面图,包括设计图、地面设计平面图、家具设计图、反射天花板设计图、立面图、详图以及就每类套房的电路开关示意图。房间与套间陈述板和材料,用于描述在工作范围中为套房和公共区域定义的各种配色方式、软装潢和木作家具,包括初步图、照片、切片、终饰样本和织品样本。

3、初步 FF&E规格说明,包括需要的详细制图、材料样本和样片、切片、照片等,以在业主方和管理方陈述时阐明公共区域的设计思想和预算指导。

深化设计阶段的会议

1、此阶段30%、60%、90%阶段成果汇报会共3次。

2、深化阶段成果汇报会1次,它将与上述的样板房间设计介绍连同起来。

3、其他顾问公司汇报会和协调会1次。

7.5.第4阶段——施工图设计

本阶段服务内容

1、第四阶段需于业主方对第三阶段的成果确认及业主方和室内设计师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四阶段也可在业主方的指示之下开始。

2、依据业主方提供之机电设计图纸资料,负责调整并深化室内设计施工图纸中的末端点位图。

11 范A3 (如:强电及弱电-图纸以示各式电器和插座的,配合家具和装置位置图。消防及空调-天花平面图以示标准及特别之灯光效果,并配合消防喷淋系统及空调设备,给排水等)。室内设计师将制作平面图综合图(包含综合天花图)﹑立面图﹑剖面图﹑细部大样图﹑相关设计示意图(固定之家具及装备)等。

3、协助业主方协调并主导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业主方认可的(灯光顾问、艺术品顾问、标识标牌顾问、机电顾问等)相关顾问公司开展相关工作。使各专业设计进度能满足室内设计的进度。并在此阶段初步完成全部区域的相关顾问的工作内容。

4、装饰材料清单及特殊工艺的施工要求。

5、采用价值工程方法,在充分满足项目功能及美观的条件下考虑进一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

6、室内家具属于“仿制家具”的,由室内设计师编入FF&E手册,属于“采购家具”者,由室内设计师负责选样。室内设计师将准备最终的家具设计平面图,以精确确定所有家具数量、装置位置、布局为标准。设计公司需提供所有设计区域涉及到的装饰材料样品,并配合业主方对样品的签订及封样。室内设计师应审阅这些家具厂,装饰灯具厂家等生产施工图,以确认它们满足项目的施工和设计要求。现场制作或工厂定制并现场安装家具需出详细施工图及相关说明。

7、室内设计师需对所选材料的防火等级、耐污耐磨防尘性、安全性等的所采用的标准进行说明、必须符合国家或当地政府部门对安全、消防耐火等级的强制标准(或套用标准说明)

8、提供整套的 FF&E手册。

1)包含所有装饰材料和相关特性说明,防火等级要求(包括FF&E中家具、灯具所涉及的材料)。 2)包含设计师挑选的家具、灯具参考图片及详细的尺寸图(要求达到加工图纸深度,但不用于家具灯具的生产)。

3)包含所有设计区域内洁具设备的品牌、款式挑选。,并附上相关的品牌安装说明和安装图纸。 4)包含所有设计区域内设计师特殊设计的五金拉手,提供参考图片和生产图纸(图纸深度达到可以订制此产品)

5)其它五金,需提供品牌和图片参考。 6)提供一切与FF&E中相关的供应商信息。

9、提供整套施工图。

1)平面图包括:家具平面图、家具编号图、墙体定位图、地面铺装图、立面索引图、机电点位综合图(包含所有机电点位的定位图,家具所需机电点位的出线点定位图)综合天花图。

12 范A3 2)立面图包括:装饰造型、固定家具、活动家具(摆放)的订位尺寸和细化尺寸,材料参考编号,大样索引图,墙面的机电点位定位尺寸(包含但不尽限于强电、弱电、智能化等相关酒店功能的点位)

3)节点图包括:天花图、地面铺装图、立面图、固定家具等图纸中所需要解析的设计结点。 4)门表和门大样图。

10、编制估算书。

11、室内设计师应审阅建筑师和机电工程师的制图,及就灯具位置、天花板通风装置、栅格、喷淋、烟感、检修孔盖板等。并整理的室内建筑数据提供意见、并及时向建筑师和工程师提出意见。以便建筑方及工程方修订图纸。

12、室内设计师应准备一份所有相关区域的室内建筑(固定装修)材料和装饰的材料装饰清单表和一般技术规格,且它们将编入最终的工程文文件。室内建筑(固定装修)技术说明将包含(包括但并不仅限,材料选择和装饰清单、装饰门硬件和门设计清单、装饰附件清单、卫生设备清单、装饰灯具清单)

16、室内设计师要与其它顾问、建筑师、工程师、厨房顾问、照明设计师及其它需要的顾问协调,以调整设计需求。

17、室内设计师(或机电工程师)还需要提交安装或接线图,或特殊电气,或机械设备,等类似内容的制图。但如果业主方要求,室内设计师将在自身知识范围内为上述内容提供建议。

18、协助业主方对政府部门的报建报批意见进行图纸修改,并协助业主报审。

19、室内设计师对施工图交底。

20、在室内设计师完成以上内容后,且收到来自客户方的这些文檔的批复之后,本阶段的工作即告完成。

本阶段须提交的成果

1、完整的室内建筑施工图文件和规格说明。(包含各相关顾问公司的整合之成果)

2、提交以图册为格式的所有材料和终饰样本作为唯一的参考本。

3、根据预算和生产限制需要,提交修改的完整FF&E规格说明。

4、招标技术图纸。 施工图阶段的会议

13 范A3

1、施工图阶段成果汇报会不少于2次,。

2、其他顾问公司汇报会和协调会2次。

3、施工图交底会不少于2次。

以上时间如设计公司提交设计档过程中出现提交内容远未能满足我司的需求,设计单位需要把控在总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设计方案讨论的次数来促进相方的沟通。

7.6 第5阶段——图纸修改、审核深化、招标文件阶段

本阶段服务内容

1、协助业主审核深化施工图进度计划。

2、在施工图深化阶段期间,将在当地选改物料。该等物料可能包括吸音砖、地毯、玻璃、塑料板、油漆、弹性地板、石材、瓷砖、墙铺物料、镜子及木料等等。

3、室内设计师应与业主方及其项目经理和/或采购人合作,对已批准和确定的家具、装置和室内终饰的预算要达成一致。

4、室内设计师将对所有范围内材料及部品部件统计表进行审核确认。并提交书面报告给业主方参考。

5、室内设计师将对承建商及各供货商所提供制作图、商品资料及样品作出审阅及确认,确保符合工程设计概念及施工图资料。(如施工厂商送审之厂制大样图、材料分割图及材料大样。)

6、业主方将负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标选择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招标采购选择。室内设计师协助业主方确认各标段的界面,并负责提供招标所需招标图纸、详细的有关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技术资料等技术文件,并根据业主方的要求参加有关招标答疑及合同谈判工作。

7、室内设计师与业主方之中标单位交底,解说设计图纸内容,解答施工厂商提出之疑问。室内设计师将协助业主方审阅招投标建议书,审查投标,参与协商,检查生产施工图,并提交书面报告给业主方参考。 如需要室内设计师应对招标建议书做出合适之调整或修改, 以符合已定下之工程预算。

8、协助业主方对政府部门的报建报批意见进行修改完成,并报终审。

9、协助业主方对甲供和乙供材料的统计汇总和审核。

10、协助业主方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论证。

11、室内设计师将与业主方、承建商或顾问进行会议及工地视察,以确定工程整体上是按照设计施工图的规定进行。(如:样板间施工期间每周参加一次现场施工协调会。根据现场情况)

本阶段须提交的成果

1、审核确认调整完成的全套FFE及备选材料。

14 范A3

2、根据政府部门的报建报批意见进行修改并协调各顾问公司,提交完整的终审材料。

3、根据业主方对样板房的反馈意见,协调各顾问公司并调整相关设计图纸,提交最终确认图纸及材料。

4、审核确认各专业供应商的深化图纸,并出具书面报告给业主方。

5、协助审核确认甲供和乙供材料的统计表。并出具书面报告给业主方。

6、协助业主方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论证。并出具书面报告给业主方。 本阶段的会议

1、其他顾问公司汇报会和其他协调会或材料选择2次。

2、出席相关样板房或其他招投标等工程协调会1次。

以上时间如设计公司提交设计档过程中出现提交内容远未能满足我司的需求,设计单位需要把控在总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设计方案讨论的次数来促进相方的沟通。

7.7 第6阶段——工程配合协调与审查

本阶段服务内容

1、参与设计技术交底,审核相关技术内容。并出具书面报告给业主方。

2、室内设计师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于业主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室内设计师。业主方提出要求后,室内设计师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与业主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加以联系,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并提交书面报告给业主方参考。

3、室内设计师需在业主方的要求和指示下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内装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内装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有关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主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求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之进行。

4、室内设计师将依据设计意图和材料规格说明检查承包商所提供的室内装修样本和提交的内容。

5、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遵照室内设计师的指挥并使用室内设计师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责任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内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的清单。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6、室内设计师将在次对承建商及各供货商所提供制作图、商品资料及样品做出审阅及确认,确保符合工程设计概念及施工图资料。在重要检查节点时,参加工地协调会,协助检查施工品质。审核施工厂商送审之厂制大样图、材料分割图及材料大样。

15 范A3

7、室内设计师将与业主方、承建商或顾问进行会议及工地视察,以确定工程整体上是按照设计施工图的规定进行。如有需要室内设计师将检查实品、样本、承包商提供的备选方案、生产施工图和供应商,这是一项必要的工作,以确保符合技术规范的意图。

8、室内设计师要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和技术变更,提出可行性专业意见供业主方参考。

9、室内设计师要与业主方共同参与下提交一份缺陷内及遗漏检查清单。

10、协助业主方编制使用手册及维护手册及对物业人员进行培训。

11、装饰工程竣工后,如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工程及相关质量问题,室内设计师应协助业主方进行质量事故分析。若经过双方共同确认的第三方分析结果证实系设计缺陷所致,室内设计师应对设计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交书面报告和整改意见给业主方参考。

12、装饰工程竣工后,协助业主方审核竣工资料,并出具书面资料给业主方。 本阶段须提交的成果

1、审核相关技术内容。并出具书面报告给业主方。

2、根据现场情况,以不少于2次提交书面报告给业主方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内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的清单。

3、负责审核工地内装协调员每周周报。

4、室内设计师要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和技术变更,提出可行性专业意见供业主方参考。并出具书面报告给业主方。

5、协助业主方编制使用手册及维护手册及对物业人员进行培训。

6、当酒店/房屋开始营业,室内设计师提交书面报告(关于设计及工程中规定工作的缺陷和遗漏清单)。

7、装饰工程竣工后,协助业主方审核竣工资料,并出具书面资料给业主方。

本阶段的会议

1、参与相关技术工程会议3次以上。

2、参与设计相关协调会议3次以上。

3、其他会议2次。

7.8.设计成果和设计周期要求:

1、平面及概念设计成果

提供包含所有图纸电子文件的光盘一份(图纸为dwg格式)。 a.家具平面布置图

b.表达各空间风格的概念意向图片

16 范A3 c.总结上述设计成果的A3彩色册子4套及光盘1张 d.一套A2规格的概念展板

2、样板间设计成果

提供包含所有图纸电子文件的光盘一份(图纸为dwg格式)。

a.样板房全套施工图纸(平面图、效果图、立面图、天花图、节点大样图)

b.样板房全套物料规格(包括活动家具、装饰灯具、洁具、五金、窗帘、地毯、布料等) c.总结上述设计成果的最终施工蓝图(A2规格)8套及A4规格的物料书4套 d.一套样板房材料实物样板

3、方案设计成果

提供包含所有图纸电子文件的光盘一份(图纸为dwg格式)。 a.整改后的家具平面布置图(如有) b.主要空间效果图(约二十张)

c.总结上述设计成果的A3彩色册子4套及光盘1张 d.一套A2规格的效果图展板

4、施工图阶段设计成果:

提供包含所有图纸电子文件的光盘一份(图纸为dwg格式)。 a.全套施工图纸(平面图、立面图、天花图、节点大样图);

b.全套物料规格(包括活动家具、装饰灯具、洁具、五金、窗帘、地毯、布料等) c.总结上述设计成果的施工蓝图8套(A2规格)及A4规格的物料书4套。 d.一套材料实物样板

5、精装修工程招标配合、验收及工程后评估

室内设计师需按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完成精装修工程招标配合、验收及家具陈列、艺术品摆放验收,使之达到最初的设计意图,并配合甲方作出工程后评估工作

6、设计周期及进度时间要求

a) 概念方案提交时间: 2017年8 月15 日 b) 样板房施工图提交时间: 2017年 10月 10日 c) 整体方案设计(效果图)提交时间: 2017 年11 月20 日

d) 施工图提交时间: 2018年4 月 10 日 e) FF&E物料书提交时间:

2018 年 4月15 日

17 范A3 设计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详细设计进度表,我方将在收到设计成果后5天内确认,否则因此的延误责任将由客户承担且下阶段设计成果提交时间顺延。

以上时间如设计公司提交设计档过程中出现提交内容远未能满足我司的需求,设计单位需要把控在总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设计方案讨论的次数来促进相方的沟通。

八、灯光设计 (注:乙方工作范围仅包含室内设计范围区域内的灯光设计,不含任何建筑、景观、幕墙区域或乙方室内设计范围外的区域的灯光设计。)

8.1.设计要求

建筑室内照明:

不同地方的照明控制可由一个系统集成控制,也可由面板分散控制各个区域,每个系统(需调光场所)可令光度达至完整的范围,以及可控制到任何个别控制负载,包括白炽灯、钨丝电灯炮、日光灯以及低压的霓虹灯/冷阴极灯。

系统(需调光场所)应包含一个或多个就地调光面板作为调用预设场景的组件,所有的场景数据区域分隔,场景、时钟控制均储存于集中控制的中央处理器中。中央处理器可接驳一个或多个程序输入端口,PC 通过连接这些端口可对系统程序进行编辑、对场景选择区域设置及时钟控制进行监控,即使PC 断开也不会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有关可分隔的地方的控制系统,应结合一个图解,指示系统所在位置及其控制区域。 1.满足本项目五星级酒店定位要求; 2.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节能要求。

3.所选用的主要设备为市场主流品牌,并且推荐高中3个档次的品牌,每个档次各3个以上的品牌;

4.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

8.2设计主要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

1.1甲方向照明设计师提供完整且与设计内容相关的设计文件及要求等资料作为设计依据。甲方须协助照明设计师取得其他对照明设计有直接影响的图纸及资料以确保灯光设计得以较全面 18 范A3 的考虑。

图纸内容应包含建筑效果图、建筑设计概念资料、建筑设计图纸、景观图纸、幕墙图纸等。 1.2 在甲方与照明设计师皆已认可的照明设计范围条件下,若甲方需要照明设计师对所界定的设计范围外的区域进行照明设计指导,应提出说明并与照明设计师进行协商;如界定之设计范围外的建筑或景观等对本范围内照明设计产生影响时,照明设计师有权利及义务对此范围提出设计要求及建议以供甲方考虑及选择。

1.3 照明设计师在取得完整资料后,须与甲方代表、酒店管理公司、设计团队主要成员就整个项目进行设计意图及设计要求的沟通与协调,以确保较深入的了解整个项目的设计意图及空间使用上的需求。

照明设计师在对整个项目有了较深入的了解后,着手进行此阶段的照明方案设计。照明设计师须对整个项目做整体通盘的考虑,以体现建筑特性及酒店本身的特质及需求;同时须考虑到照明效果与建筑结构之间的关系,以使得灯具设备与建筑结构能紧密结合。

1.4 与此同时,甲方须协助照明设计师取得照明可使用的总用电量的资料(包括各栋建筑外立面、室内及总体景观之单独用电量。),以使得灯光设计电量使用上有所依据。照明设计师在汇报方案同时须提供电量概估,并由电气工程师(由设计院执行)配合,确认所提供的照明总用电量是否足够;

1.5 照明设计师在初次方案汇报之后,由甲方和设计团队提出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正与调整。最终由甲方确认完成方案设计阶段任务。

同时提供一份设备预算 2. 扩初设计阶段

2.1 照明设计师在进行扩初阶段设计之前,须得到甲方对前一阶段设计的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此阶段。

2.2由甲方协助提供完整之建筑扩初图纸或施工图纸、幕墙图纸、景观图纸等,以利照明设计师之设计工作的开展。

2.3 照明设计师在进行扩初阶段设计时,需与设计团队就建筑细部、结构与灯光的衔接问题进行沟通与协调。同时须考虑建筑外立面灯光与室内空间设计间的交互影响问题,而与建筑师及室内设计师进行沟通。另外设计团队的各级顾问应就照明设计师在方案阶段提出的最终成果报告,按照各自专业提出意见或建议,以避免造成后期设计返工。此阶段由甲方召集各专业会议进行协调会议讨论,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与修改。

2.4 此阶段照明设计师须提供:全套灯具配置图(布灯图)、灯具表、初步灯具规范、总用

19 范A3 电量及灯具造价预算。设计院电气工程师须根据照明设计师提供的灯具总用电量,审核电力负载。同时根据照明设计师提供的灯具配置图,提出意见或建议。甲方则就照明设计之灯具造价预算,反馈意见于照明设计师以调整灯具数量、种类或位置。最终由甲方确认完成扩初设计阶段任务。

2.5在进行中建筑或幕墙有所修改,须由甲方协助及时将图纸提供给照明设计师。 2.6 如因工程进度的要求,照明设计师可在此阶段配合提供控制回路资料于甲方。但由于建筑图纸可能有较大变动,此控制回路资料将与最终控制回路资料差异较多,因此如无特殊情况,照明设计师建议控制回路资料在施工图阶段设计资料提交时一并提交,以节省人力及物力的耗损。

3.施工图阶段

3.1照明设计师在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之前,仍须得到甲方对前一阶段设计的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此阶段。

3.2由甲方提供更为完整之建筑、幕墙、景观施工图纸,以利照明设计师根据此阶段图纸,对扩初阶段提交的照明设计资料进行设计的复核及调整。

3.3此阶段照明设计师须提供:全套灯具配置图(布灯图、平立剖图、节点大样图)、灯具控制图、灯具控制表、灯具表、灯具规范(包括灯具描述、厂牌型号、光源类型、瓦特数、表面处理、安装位置、数量及厂商联系数据。)分区用电量及灯具造价估算。设计院电气工程师须审查由照明设计师提供之最终灯光控制回路图(场景回路)、灯具规范,同时以此为依据制作负载回路图及单线图;而电气工程师所完成的负载回路图及单线图须转交甲方及灯光设计师确认。

3.4若灯具重量或固定方式与建筑结构相关联时,照明设计师须与设计院结构工程师配合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

3.5照明设计师于此阶段的工作不止于提供灯具安装方式、灯具位置图、及整体控制的方法还应提供从配电房或总电箱开始至末端的一切结线,系统等图纸。灯具到总配电箱之间的线路及灯光相关管线配置规格及管线配置方式则须由设计院电气工程师设计并出图。另外紧急照明及航空指示灯须由电气工程师设计并出图。

4.招/投标及施工阶段:

4.1甲方于此阶段根据照明设计师提供之资料,分别对外进行灯具供应厂家、灯具安装公司及控制厂家的招标程序。照明设计师须协助审核投标厂家之技术标文件并提供较适合的几家投标厂家于甲方参考以选择最终的中标灯具供应厂家。

4.2中标厂家必须根据照明设计师的评价资料,对标书中不合格的灯具进行替换或将资料补充完善,并将修正后之灯具资料重新送于照明设计师审核,直至符合标准为止。

20 范A3 4.3厂家在文件资料无误之后,根据甲方或设计师的要求时间提供灯具实样送审;照明设计师须根据照明效果及灯具品质等评判要素审核灯具,如有不合格灯具,由厂商再次进行调换,直至符合标准,并由甲方进行封样。

4.5如有定制灯具,厂家应按照照明设计师提供的大样详图绘制灯具制造图,交由照明设计师审核,并于灯具制造图确认后制作样灯送审;

4.6对于由照明设计师所规范之施工制造图及灯具资料,亦需送交建筑师及电气工程师检视并提供反馈意见。在施工制造图中若发生与现场状况不合或无预期之灯具固定问题时,建筑师及其它专业顾问应就细部修正图面。

4.7 工程承包商(灯具安装公司)应按照照明设计师的图纸进行施工,如安装过程中遇到问题,应通知照明设计师或甲方,并由照明设计师到现场协助解决。

4.8 灯具安装同时工程承包商按设计图对灯具进行初步调试,灯具安装完成后由照明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最终之灯光调整设定。

5.验收阶段:

5.1照明设计师须提供验收清单,纪录现场与设计不符之处,并协助甲方及建筑师解决方法。 5.2照明设计师须审核承包商提供的最终竣工图。

8.3设计进度

初步按照如下进度,若因配合工程总体进度的需要,乙方须同意进行调整以满足项目的总体进度要求,本次设计任务总工期自签订设计任务150日历天,各分项区域设计周期如下: 初步文件设计: 室内设计条件图提交后15日历天; 施工图文件设计: 自接受初步设计确认书后25日历天; 编制工程招标文件 : 自接受施工图设计确认书后7日历天; 现场配合:接受施工图设计确认书后至项目竣工验收; 调试验收: 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

九、艺术品软装设计 9.1要求及内容

1、设计要求

艺术品:细心的选择与酒店的地理位置及酒店设计主题/故事特别相关的产品。

21 范A3 根据酒店主体风格、当地文化、酒店管理公司要求、室内设计装修风格等,使艺术品能够很好的融入其中,整体提升整个酒店良好氛围,使艺术品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设计符合环境的艺术品。艺术表现形式不限设计优美具有创意,材料环保、安全、可靠。

2、设计内容

 艺术品平面布置图,详细标明各种艺术表现形式。

 各个位置艺术品,具体的内容要包含:尺寸、材质材料、数量、位置、表现形式。单位为毫米,体量物件注标为长*宽*高,其它只要注标长*宽。  每处设计方案有2种备选方案。主要位置提供3套设计方案。  必要时的小样制作

 大型艺术品(悬吊、挂壁等)需要安装示意图(立面、侧面、剖面)。

 具体数量、体积大小以图纸为辅现场为主。设计单位必须去现场复核尺寸和数量。

3、设计深度要求

平面艺术品(国画、油画、装饰画)。

注明:具体画面内容(清晰大图)、具体摆放或悬挂位置、详细尺寸(含框不含框)、使用材质(框条与画面)。必须装框(除镶嵌外)。  立体艺术品(摆件、雕塑、装置艺术)

注明:具体清晰方案大图、具体摆放位置、尺寸(是否含底座)、使用材质、制作工艺、组合方式及安装工艺。  悬空吊件与大型吊挂件

注明:具体清晰方案大图、具体安置位置、尺寸(单体和整体)、使用材质(包括附件)、制作工艺、组合方、安装工艺及重量。 平面艺术品框条选择:

1.整个酒店框条条型选择不超过4种,客房不能超过2种(同型尺寸上可以有变化) 2.整个酒店框条颜色不超过4种  重要艺术品的保护与防盗方案 设计深度图示参考

装饰画图示见附件:装饰画深度要求.jpg

22 范A3 工艺品图示见附件:工艺品深度要求.jpg 制作要求:见附件 9.2设计及工期要求

1. 本次设计必须满足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现行的规范、标准及管理公司要求。

2. 设计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须包含电子文件光盘。交图日期以发包人收到图纸并经发包人审查合格确认的日期为准。设计方案以打印稿为标准,电子稿为辅。 最终方案打印稿为4份(成本中心、技术中心、酒店中心、项目各一本)

3. 设计人收到发包人的业务联系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书面答复,并明确处理解决时间。 4. 设计总工期: 50天。其中,设计人需要在得到设计任务 15 日后提交设计初稿文件,初稿审核通过后深化方案在 30 日后提交终稿设计文件,完成终稿审核5日后提交招标文件。本工期为设计成果的提交日期。

5. 本设计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等。 6. 各阶段设计要求达到五星级配套设施的设计标准。

9.3知识产权

 1.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

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 2.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业主方所有,设计方不得再在其

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业主方所有。业主方享有对 方案进行再修改、展示、出版及其它形式的宣传等权益。未经授权,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完整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 则业主方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9.4艺术设计顾问公司要求

1.有很好的设计能力的艺术品设计公司、

2.有成功案例的艺术品设计公司(案例不少于四个同级别酒店) 3.提供 1 年保质期,1 年后提供维护服务。

9.5附件:

艺 术 品 标 准

一、艺术品分类

23 范A3 平面艺术品(国画、油画、装饰画)  立体艺术品(摆件、雕塑、装置艺术)  悬空吊件与大型吊挂件

二、标准

1、平面艺术品标准化 A、画框选择及工艺:

画面尺寸在 400*600mm以下框条宽度为 2.5cm 在600*900mm以下框条宽度为 5.5----6.8cm 在 1000*1500mm以下框条宽度为 7.2----8.5cm 在 1500mm以上框条宽度另定

 根据画面内容和场景选择相应的框条颜色、尺寸。

 常规以 45度角度定制画框,45度拼接切角处不能够有缝隙。  画面尺寸在 800*1500mm以下卡纸装裱法加装玻璃或有机板,超过这个尺寸不能用玻璃。(有特殊要求选装反光玻璃)

 画面尺寸超过 2500mm框条需要安装加强茎。

 画框框条不能有表面损坏,2M内不能有明显凹痕,不能超过二处。  卡纸装裱法,卡纸厚度不得少于1mm。

 成品画面平整紧密不能有画面松垮现象,四周框条颜色一致。

 客房画面装裱画芯为国画或油画,一年内卡纸装裱画不能有发霉现象(有挂画的地方,必须是干燥通风)。

 安装好不能晃动,保持与墙面紧密度,侧面看间隙最大处不能大于5mm。  画面镶嵌安装三边不能有缝隙,一边空隙不能大于1.5mm。  组合安装画面,水平间隙和上下误差 2M内都不大于3mm。 B、画面或内芯

 手绘画面层次感强,颜色协调,主题明确,技法娴熟。  卡纸装裱工艺平整、精美无瑕疵,配后背板。

 油画装裱画面平整、装裱精美,画面不能松垮,油画框角不能有明显裂缝。  喷绘画面精度高(至少300dpi/cm),画面清晰达到高仿品质。

平面艺术品整体: 画面整体干净,颜色协调,工艺细节完美,装裱整体立体感强。

2、立体艺术品标准化

 首先草图、效果图确认,选定加工材料。  根据现场、图纸确定雕塑、摆件大小尺寸。

 制作泥塑、泡沫模型,确认整体效果(必要时先制作小样) ,选择单元素成品(组合艺术品用)

 金属锻、铸成型,树脂脱模成型,木材雕刻,陶艺泥胚成型,石材雕琢成器等。  金属打磨抛光,树脂打磨上色,陶艺上色烧制,木器上漆。

 金属艺术品材料壁厚度室内不得低于0.5mm,室外大于 2立方壁厚不得少于0.8mm。(铜制品除外)

 0.8mm。树脂壁厚度不少于2mm,大于 2立方内部空间必须有支架。  金属艺术品接缝处无缝隙,折弯处打磨光滑。  树脂艺术品上色光亮保证不退色。  摆件组合安放错落有致,衔接处牢靠。  落地安放艺术品要安稳、安全。

24 范A3 立体艺术整体: 主题思想、风格的主要表现形式,体感强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与平面艺术品相呼应形成风格的统一。

3、悬空吊件与大型吊挂件标准化

 首先草图、效果图确认,选定加工材料。

 根据现场、图纸确定吊挂件大小尺寸,确定预埋件位置、数量、大小。  各部分材料的大小尺寸、颜色、材质、数量的文件确认。  施工现场确定吊挂件每个组装部分,组装材料完好。  现场安装效果的协调(整体效果)

悬空吊件与大型吊挂件整体: 整体空间感强,造型优美,材料新颖,具有造景功能。

三.安装要求:

平面艺术品安装好不能晃动,保持与墙面紧密度,侧面看间隙最大处不能大于5mm,与灯光很好结合。(不能选用单线悬挂方式)

 镶嵌艺术品三边不能有缝隙,一边最大缝隙1M内不能大于1.5MM,2M内不能大于2MM(潮湿的位置要做好防潮处理)。

 摆件与雕塑必须牢靠、稳定、安全,与灯光很好结合。  悬挂艺术品的固定必须牢固安全(附件作防锈、防腐处理)。  做好艺术品防盗方案(需提供)

 非常贵重艺术品的重点保护方案(需提供)。  遵守国家安全规范

25

装修设计任务书

某酒店装修改造扩建工程设计任务书

图书馆装修设计任务书

装饰装修设计任务书

办公楼装修设计任务书

完整办公室装修设计任务书

完整办公室装修设计任务书

公共区域装修设计任务书

五星级酒店装饰设计任务书

某酒店的设计任务书

酒店装修设计任务书任
《酒店装修设计任务书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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