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高级教师聘任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鼓励和激发高级教师不断进取,在学校教育改革中起积极的带头作用;同时,为了不断深化园内的聘用制度,实行评聘分离,幼儿园试行高级教师聘任办法,初步实施高评低聘、低评高聘,以促进教师不断进取。
一、聘任期限
园内实行一年一聘,每年的六月底确定下一学年度的聘任对象。
二、聘任条件
1.师德好,家长满意率高。
2.担任园内的中层干部。
3.承担带教任务。
4.开展课题研究。
5.考核成绩。
6.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聘任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办法。(1)凡要申报的教师,到园长处 领取高级教师聘任评定表,认真、准确、清楚地填写,保教主任应向教师提供有关素材。(2)在教师自评填表的基础上,学校汇总所有填表教师的资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本着择优聘任的原则,按照当年聘任的比例,确定聘任对象。
(3)当评定分值相等或接近时,主班教师优先聘任。
四、公示
对初步拟定的聘用对象,在园务公开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 不影响聘用的,即从下一个月起享受园内高级教师津贴。
由保教主任负责将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幼儿园高级教师聘任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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