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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常见违章现象全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9: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常见违章现象汇编

目录

一、劳动安全防护

二、变电运行

三、变电操作

四、变电维修

五、线路运行

六、线路检修

七、交通、消防

八、外包工程

一、劳动安全防护

1、安全工器具违章【举例】

 安全工器具未建立统一台账。

 变电站、开闭所、配电室等场所为根据规定配备安全围栏、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拉杆、绝缘棒、绝缘隔板(绝缘套)、验电器、接地线等。

 仪器、仪表、绝缘绳、绝缘套、绝缘隔板等工器具未定期检验或过期使用。  经实验修复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为做好“不合格”、“报废”标记和记录并及时更换,或他人再使用。

 接地线、验电器、绝缘靴、绝缘工具、安全围栏、标示牌等未定置摆放。梯脚没有防滑装置,人字梯没有限制开度的拉链。

2、个人安全防护违章【举例】

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班组未建立统一台账。

 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等未定期检验或过期使用。

 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擅自进入生产区域(含高压开关场、主控室、保护间)。  进入生产区域不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合格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

 操作中,不按规定使用保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帽、绝缘操作杆等)。  作业人员没有按规范正确佩戴防护眼镜或没有防触电措施(含在潮湿环境内作业)。  高压设备接地,需巡视检查设备时,没有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没有带绝缘手套。  登高作业时不安规定使用安全带。登杆、塔高处作业没有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登杆、塔出线没有使用安全绳或安全绳破损。

二、变电运行

1、“五防”管理违章【举例】

 投运设备(含新安装投运)未安装“五防”锁(含接地点闭锁)。

 对投运设备的“五防”闭锁(机械、电子、电气闭锁)随意退出或解锁。  防误闭锁装置存在缺陷未及时发现或未按规定及时处理。  私自持有解锁钥匙。

 采用私自解锁跳开“微机五防系统”进行开操作票。  防误闭锁装置解锁记录不规范、无录音。

2、变电运行管理违章【举例】

 基层领导、安监和管理人员以及现场其他人员发现运行违章时不及时制止。  现场设备改动、运行方式变化后,未对变电站“倒闸操作工作标准”及时修订。  “三措”计划制定不完善或实际工作没有严格按“三措”执行。  对所辖区域设备接线方式、运行方式、状况、主要设计参数不熟知。  不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

 设备巡视不到位、不认真巡视设备,没有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时,未及时汇报或采取可靠措施。

 不认真巡视,没有及时发现所辖区周围环境变化或漂流物、自然物(含树木超高)有碍设备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或发现了未及时汇报并才取相关可靠措施。  执行巡视检查任务时,随意操作设备:如打开设备遮拦,打开网门遮拦。

 高压设备接地需巡视检查设备时,没有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没有带绝缘手套。

             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不穿绝缘靴或随意靠近避雷器、避雷针。

当值值班员在监盘期间擅离岗位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点抄表或错表、漏抄。 在禁止使用“无线通讯”的地点使用无线通讯。

设备“双重名称”标示牌为设置、掉落或与实际不相符。 防小动物措施不到位:没有安装防小动物挡板或没有及时恢复,电缆沟没有封堵或封堵不严,高压室窗子不关粘鼠胶过期没及时更换等。

防洪措施不到位:排洪沟堵塞、破损、坍塌、低于站外主排水沟,主控室、高压室保护室等漏雨。

在生产区域划有“禁止阻塞线”的地方堆放杂物。

当事故抢修(8小时未能完成)转入正常检修时,没有办理工作票仍许可继续工作。 除事故调查外,保护人员核对、查看及打印保护定值或查看故障录波图等不办理工作票就许可工作。

运行人员对现场施工(含文明施工)监督不够或发现违章(无票作业或超出工作票上的工作内容私自扩大工作范围等)没有及时制止。

设备抢修、检修、更换等施工未认真按过关规定验收、记录合格就办理工作总结。 运行人员未监督大修(技改新投)中保护装置效验、保护定值更改、缺陷处理、六角图测试,以及在二次回路接线更改后按规定记录签名。 变电运行相关工作记录不规范。

三、变电操作

1、电气操作下令违章【举例】  违反调度纪律。

 基层领导、安监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发现电气操作下令违章时不及时制止。  填票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未认真审核调度指令票并签名或代签名。

 调度系统发、受令双方不严格执行监护制,不执行互相监听和录音或术语不规范。  属调度机构管辖的设备,未经调度下令,擅自进行操作以及变更接线方式,运行方式。  属调度机构管辖的新建、改建工程的投运工作,设备名称、编号未经调度机构正式命名或没有办理设备投运审批手续,擅自将该设备投入运行。  区调对10kV配电线路或有双电源进线的开闭所(配电室)的刀闸、开关(含住上开关)的下令操作,没有事先提出方案,得到地调批准或值班调度的许可,越权下令操作。  当变电站(或电厂、用户)在操作中提出疑问时,调度员不认真分析,判明原因,就下令操作。

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的情况下,就下令进行复电操作。

2、电器操作违章【举例】

 基层领导、安监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发现电气操作违章时不及时制止。  无票作业。

 执行设备名称、编号等有错误的操作票。  电气操作未按规定进行模拟预演。

 操作前准备不充分,往返影响操作时间。

 单人操作失去监护;操作进行过程中,监护人走在操作人前面,监护人、操作人变为进行操作。

 操作时不执行操作之前的“三对照”、操作之中“三禁止”、操作之后“三检查”。  操作时思想不集中,存在吹牛、聊天等现象。  不按操作票顺序、漏项操作。

 未验电或使用不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就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 操作完毕不及时记录、不向调度汇报。

3、电气操作票不合格【举例】  操作人(填表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为认真审核操作票(指令票)并签名或代签名。  操作票相关时间未填或时间的填写未按照公历的年、月、日和24小时制填写。

 操作票任务填写不明确,无电压等级及设备双重名称或与实际不符,书写不规范、术语不标准。

 一份操作票出现两个及以上操作任务。

 操作票填写装、拆接地线的明确位置不清楚或有错误。

 操作项目遗漏不全,顺序颠倒,逻辑有误,编号不全或重复。  操作中有违章现象、误操作的操作票。

 拉、合断路器,装拆接地线操作票不填写时间。  操作票未按规定逐项打“√”、漏或错打“√”项。  操作票“此项未执行”、“未执行”、“已执行”、“作废”印章未盖或印章不规范,作废的操作票没有在操作人处填写姓名,有涂改或刮擦。  操作票有空白行时末项未填写“以下空白”字样。

4、工作票不合格【举例】

 停电申请与工作票上所列工作任务不相符。  计划工作时间过期,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超出批准范围或互相兼任。  许可的工作票工作任务或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具体,有设备名称、编号等填写错误或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不正确完备,与实际不符。  工作票未填写接地线、接地刀闸编号。  安全注意事项栏内填写不完整,有错、漏。

 工作票出现涂改(包括涂改液、涂黑或用刀片刮)、或工作票(含二次措施单)中非关键词错、漏的修改超过3处,或总共超过3个字或不按规定修改,关键词出现错、漏修改。

 实际工作中对于工作票票内无需填写的位置(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变更”、“延期”、“工作间断”栏)不存在或确实没有文字部分未填“无”,数字部分未划“/”。  外协队伍的工作票没有“会签”,“未办理“变电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单”。  工作许可人不会同工作负责人到工作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安全措施完备无误后在工作票(含电子工作票)上现场签名。  连续多日的工作,当日工作结束没有将工作票交个许可人,次日复工没有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 工作票的计划预定时间已到,未办理工作延期手续,工作班仍在继续工作。  当安全措施在几张工作票中共用时(接地线、接地开关),在一张工作票终结后,没有在该工作票的备注栏内填写“安全措施在xxx张工作票上共用”。  为按规定履行工作间断、转移或终结手续,或办理工作票终结时未拆除或只部分拆除安全措施。

 印章未盖或未按规定盖章。

5、安全措施实施违章【举例】

 基层领导、安监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发现实施安全措施违章时不及时制止。  不认真审查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切合实际。  所做安全措施不牢固或不规范、质量差。  装设接地线前,未对验电器进行自检试验或不验电,采用缠绕及拋挂的方法悬挂接地线。

 在检修设备时,未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或锁住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线路有人工作,未在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或为锁住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  工作地点未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工作人员上下的梯子未设置“从此上下”标示牌。  没有在检修设备相邻运行设备构架上“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 没有按规定装设围栏把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明显隔离和在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 做高压试验时,不按规定装设围栏和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 在保护屏上或附件进行打眼等震动较大的工作时不采取防护措施。  变电站保护间室、控制等装修未将运行设备用围栏隔开。  事故抢修没有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

四、变电检修

1、工作票不合格【举例】

 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不符合规定或互相兼职。

 同一时间段在两份(多份)工作票上同一人担任工作负责人。  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具体,没有使用双重编号或与现场设备标示牌不相同,或应填写电压等级而未写。

 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不正确完备,与实际不符或审查不严。  有外协队伍人员参与工作,在工作票上没有注明。  工作票出现涂改(包括涂改液、涂黑或用刀片刮)、或工作票(含二次措施单)中非关键词错、漏的修改超过3处,或总共超过3个字,出现关键词错、漏、修改。  工作票字迹潦草、破损、残缺不全、污秽看不清楚。  工作票票种签发错误。

 实际工作中对于工作票票内无需填写的位置(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变更”、“延期”、“工作间断”栏)不存在或确实没有的文字的部分未填“无”数字部分未划“/”。  未严格按照南网《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中的5.4.9条和云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中的7.2条,办理“二次措施单。

 工作班人员没有在“交代完工作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后工作班人员”栏签名、多签、少签。

 工作票在执行中发生异常、故障或未遂等不安全问题。  计划工作时间过期,工作票到期未办理终结手续。  未按规定履行工作间断、转移或终结手续,或办理工作票终结时未拆除或只部分拆除安全措施。

 印章未盖或未按规定盖章。

2、安全措施实施及执行违章【举例】

 基层领导、安监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发现实施安全措施违章时不及时制止。  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不正确完备,与实际不符或审查不严。

 在检修设备时,未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或未锁住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  工作地点未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工作人员上下的梯子未设置“从此上下”标示牌。  没有在检修设备相邻运行设备构架上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 做高压试验时,不按规定装设围栏和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 没有按规定装设围栏把检修设备运行设备明显隔开和在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 在保护屏上或附件进行打眼等震动较大的工作时不采取防护措施。  变电站电缆沟施工,没有设置围栏和标示牌。

 脚手架搭接及踏板搭接不规范,踏板的宽度不够,没有对踏板进行绑扎,人行通道上方的踏板上堆有杂物。

 变电站保护间室、控制等装修未将运行设备用围栏隔开。  施工地点没有按规定设置“进入施工地点,必须戴安全帽”、“当心落物”、“当心坑洞”、“当心坠落”、“小心碰头”等的警示标志。

 工作负责人不会同工作许可人到工作现场接受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确定安全措施完备、牢固或规范无误后在工作票(含电子工作票)上现场签名。 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不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带点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班人员不清楚现场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带点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  工作中,工作班成员不认真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如:拆除接地线、随意穿越围栏等。

 未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同意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

3、设备检修、技改、土建及工程建设施工及管理违章【举例】

 安排工作不认真仔细,安全措施不完善、不齐备、不可靠时派出工作班进行工作。  派出工作班组工作,没有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可靠,停电范围不明确,所派工作班难以承担该项工作。  运行检修人员当设备不带电的情况下,未向调度办理有关手续,擅自不带的设备或备用的设备上工作。

 基层领导、安监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发现工作违章时不及时制止。  施工方案、“三错”计划制定不完善或实际工作没有严格按“三错”执行。  属计划停电的工作,停电申请未有办理、没有送到现场。

 计划停电工作没有提前一天将工作票交值班负责人(许可人)签收。  停电申请、工作票上的工作任务不相符。  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违章作业。

 无票作业,没有按照工作票上的工作内容工作私自扩大工作范围。  出事故调查外,保护人员核对、查看集打印保护定值或查看故障录波图等不办理工作票。  事故抢修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没有明确工作负责人,没有做好现场安全措施,没有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和终结手续。当事故抢修转入正常检修时,未办理工作票。  未办理好工作许可手续前,工作班成员自行在现场开始工作。

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不认真执行监护,就直接参加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未临时指定监护人。

 工作中,未经工作票许可人许可,工作班擅自变更工作负责人。  连续多日的工作,当日工作结束没有将工作票交个许可人,次日复工没有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或办理许可手续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不向全体工作成员交待安全措施注意事项。  计划工作时间已到,仍未办理工作延期手续工作班继续工作。  工作人员未全部撤离现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或办理完工作手续又擅自进入现场工作。  单人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失去监护。  在高压带点场所单人搬运或竖立长物。  未经批准,擅自解除闭锁装置进行工作。

 大修(技改新投)中保护装置校验、保护定值更改、缺陷处理、六角图测试以及二次回

路接线更改后等不按规定记录签名。

 在保护装置调试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相关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流程,调试工作中存在缺项、漏项。

 工作完毕后二次接线未按《二次措施单》恢复。  没有做好二次安全措施就进行工作。

 调试所用的试验仪器没有按规定进行接地。  在保护装置调试过程中,工作人员为断开试验仪器电源或高压试验仪器未接地即调换试验线。

 塑料薄膜遮盖设备时,压放不可靠。

 检修工作时,运行人员监督不够或发现违章没有及时制止。  在禁止使用“无线通讯”的地点使用无线通讯设备。  高处作业人员随意上下抛掷材料、工具。

 电火焊作业人员没有电火焊作业证,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距离不够,乙炔瓶放倒使用,气焊软管破损及减压阀等有缺陷,气瓶置于烈日暴晒。  起重工作时无人监护、指挥。

 起重工作中,非专业人员操作起重设备和指挥起吊。  起重工作中,站在吊臂或重物工作、逗留。

 对绳索未进行认真检查用不合格的绳索进行起吊作业。

 文明施工秩序混乱:设备、材料、工具等乱摆,废料、废土、包装箱、塑料薄膜未及时清除和清扫地面。

4、施工机械、电焊机、工具器使用违章【举例】  施工机械、电焊机、工具器未进行定期检查。

 对工具器转动的裸露部分无防护罩,没有采取措施使用。  金属外壳电动机械、工器具、电焊机外壳没有可靠接地。  施工机械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 戴手套使用台钻。

 砂轮切割机的砂轮片直径已小于原直径的三分之一时仍在使用。  启动砂轮切割机用砂轮片侧面进行磨削工件。

5、施工电源搭接违章【举例】

 施工单位电源搭接未征得运行人员许可。  空开或导线有破损、导电部位裸露等缺陷。  接线没有安装漏电保安器。  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取电源。  乱接、乱拉电源线。  临时电源箱未接地。

 跨道路的施工电源没有采取保护措施等。

五、线路运行

 各级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在线路运行管理、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发现有违章行为不及时制止。

 线运人员对所辖区域线路接线方式、运行方式、设备状况、重要参数等不熟知。  未制定所辖线路的巡视计划和未按计划执行到位。  线路特巡未执行到位。

 线路巡视不认真,留有死角;没有及时发现线路缺陷;发现缺陷时,未及时汇报或采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效措施。

线路巡视没有及时发现建筑物或飘落物、自然物(含树木超高)有碍设备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或发现了未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关有效措施。 单人巡视时,攀登电杆和铁塔。

线路通道下等高压带点场所单人搬运或竖立长物。

投运线路未按规定设置“电压等级、线路名称、杆塔号”标记或标识牌固定不牢固掉落或与实际不相符。 违反调度纪律。

在未办理线路工作终结手续的情况下,就下令进行复电操作。

填票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为认真审核调度指令票并签名或代签名。

调度系统发、受令双方不严格执行监护制,不执行相互监护或录音或术语不规范。 属调度机构管辖的设备,未经调度下令,擅自进行操作以及变更接线方式、运行方式。 属调度机构管辖的新建、改建工程的投运工作,线路名称、编号和杆塔号未经调度机构正式命令或没有办理设备投运审批手续,擅自将该线路投入运行。 区调对10kV配电线路上的刀闸、开关(含柱上开关)的下令操作,没有事先提出方案,得到地调批准或值班调度的许可,越权下令操作。

操作中提出疑问时调度员不认真分析,判明原因,就下令操作。

单人操作失去监护,操作进行过程中,监护人走在操作人前面,监护人、操作人变位进行操作。

操作时,操作之前不执行“三对照”、操作之中不执行“三禁止”、操作之后不执行“三检查”。

操作时思想不集中,存在吹牛、聊天等现象。 没有戴绝缘手套操动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没有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或绝缘棒检验已过期。 雷电时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和跟换保险丝。

未验电或使用不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就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操作完毕不及时做记录、不向调度汇报。

攀登杆、塔前不认真检查安全工器具(安全带、脚扣升降板等)是否完好。 攀登杆、塔前不认真检查脚钉、爬梯、拉线是否牢固。

砍伐、修剪树木时,没有指定专门的监护人,缺乏统一指挥。 巡视线路林区工作时吸烟。

测量杆塔等接地电阻时,不带绝缘手套。

六、线路检修

1、工作票不合格【举例】

 工作地段、工作任务填写不明确,架空线路未填写起止杆号,电缆工作未填写起止电缆终端头号。

 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不符合规定或互相兼任。  同一时段在两份(多份)同一人担任工作负责人。  停电线路名称没有填写电压等级。

 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不正确完备,与实际不符或审查不严。  有外协队伍人员参与工作,在工作票上没有注明。  所装接地线的位置不明确,未填入杆号及接地线编号。  工作票出现涂改(包括涂改液、涂黑或用刀片刮)、或工作票中非关键词错、漏的修改

超过3处,或总共超过3个字,出现关键词错、漏、修改。  工作票字迹潦草、破损、残缺不全、污秽看不清楚。  工作票票种签发错误。

 实际工作中对于工作票票内无需填写的位置(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变更”、“延期”、“工作间断”栏)不存在或确实没有的文字的部分未填“无”数字部分未划“/”。

 工作班人员没有在“交代完工作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后工作班人员”栏签名、多签、少签。

 工作票在执行中发现异常、故障或未遂等不安全行为及现象。  未按规定履行工作间断、转移或终结手续,或办理工作票终结时工作班人员未全部撤出,杆塔或导线上有遗留物,未拆除或只部分拆除安全措施。  计划工作时间过期,工作票到期未办理终结手续。  印章未盖或未按规定盖章。

2、安全措施实施及执行违章【举例】

 不认真审查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切合实际。  所做安全措施不牢固或不规范、质量差。

 装设接地线前,未对验电器进行自检实验或不验电。  验电时没有戴绝缘手套无人监护。

 检修线路联络用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未在两侧验电或逐项验电。  采用缠绕及抛挂的方式悬挂接地线。

 在检修设备时,未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线路的线路和旁路侧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或为锁住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  工作中,工作班成员不认真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如:拆除接地线等。  在城镇及跨越公路的线路进行检修或放线时,不设置封闭式警戒线或在公路上不设专人监护。

 电缆施工打开的井口、变电站电缆沟施工,没有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 防线、撤线、紧线、挖坑、立杆、撤杆等重大施工项目时未设专人监护。  施工地点没有按规定设置“进入施工地点,必须带安全帽”、“当心落物”、“当心坑洞”、“当心坠落”、“小心碰头”等的警示标志。

 脚手架搭接及踏板搭接不规范,踏板的宽度不够,没有对踏板进行绑扎,人行通道上方的踏板上堆有杂物。

 线路施工在人口稠密地区没有设置围栏及警示牌、专人监护。  线路在森林山区需要动火时,没有配带灭火器。

3、线路架设、更改、检修施工违章【举例】

 基层领导、安监和管理人员以及现场其他人员发现线路架设、更改、检修施工违章不及时制止。

 重大施工项目未制定施工方案、“三措”或制定不完善或实际工作没有严格按“三措”执行。

 安排工作不认真仔细。安全措施不完善、不齐备、不可靠时派出工作班进行工作。  派出工作班组工作,没有签发工作票,没有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可靠,停电范围不明确,所派出工作班难以担任该项工作。

 运行,检修人员当设备不带电的情况下,未向调度办理有关手续,擅自不带的设备或备用的设备上工作。

 第一种工作票和需要退出重合闸的第二种工作票没有提前一天将工作票送交许可人签收或与值班调度电话办理许可手续。

    停电申请与工作票上的工作任务不相符。 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违章作业。

无票作业,没有按照工作票上的工作内容工作私自扩大工作范围。

事故抢修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没有明确工作负责人,没有做好现场安全措施,没有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和终结手续。当事故抢修转入正常检修时,未办理工作票。  未办理好工作许可手续前,做好安全措施前,工作班成员自行开始工作。

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不认真执行监护,就直接参加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未临时指定监护人。

 连续多日的工作,当日工作结束未办理间断手续,次日复工没有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或办理许可手续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不向全体工作成员交待安全措施注意事项。

 计划停电工作,需要延期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工作延期手续,工作班仍在继续工作。  线路工作完毕,不清点工作班人数是否齐全,是否已撤离现场、不清扫现场、不对所修设备检查,不向调度汇报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 办理完工作终结手续有擅自登杆等工作。

 攀登杆、塔前不认真检查安全工器具(安全带、脚扣、升降板等)是否完好。  攀登杆、塔前不认真检查脚钉、爬梯、拉线是否牢固。  单人攀登杆、塔工作,失去监护。  线路检修林区工作时吸烟,或动火时未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含携带数量足够合格的灭火器)。

 线路通道下等高压带点场所单人搬运或竖立长物。  临近带电场所使用钢卷尺等非绝缘量具。  塑料薄膜遮盖设备时,压放不可靠。  高处作业人员随意上下抛掷材料、工具。  电火焊作业人员没有电火焊特种作业证,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距离不够,乙炔瓶放倒使用,气焊软管破损及减压阀等有缺陷,气瓶臵于烈日爆晒。   起重工作时无专人监护。

 起重工作中,非专业人员操作起重设备和指挥起吊。  起重工作中,站在吊臂或重物下工作、滞留。

 对绳索未进行认真检查,用不合格的绳索进行起吊作业。

 文明施工不足:设备、材料、工具等乱摆,废料、废土、包装箱、塑料布未及时清除和清扫地面。

4、施工机械、电焊机、工具器使用违章【举例】  施工机械、电焊机、工具器未进行定期检验。

 对工具器转动的裸露部分无防护罩,没有采取措施使用。  金属外壳类电动机械、工器具、电焊机外壳没有可靠接地。  施工机械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 戴手套使用台钻。

 砂轮切割机的砂轮片直径已小于原直径的三分之一时仍在使用。  启动砂轮切割机用砂轮片侧面进行磨削工件。

5、施工电源搭接违章【举例】

 空开或导线有破损、导电部位裸露等缺陷。  接线没有安装漏电保安器。  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取电源。  乱接、乱拉电源线。

 临时电源箱未接地。

 跨道路的施工电源没有采取保护措施等。

七、交通、消防

1、交通【举例】  特种车辆(起重设备、汽车吊。高空作业车)无检验合格证或过期,无操作证进行操作。  公车车辆交给无驾驶昆供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  违反车辆使用规定私自驾驶公车外车。

 兼职驾驶员驾驶八座及以上载客车辆或2顿及以上载货车辆。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

 违反车辆日检、月检规定,未按“三检制”要求进行车辆检查。  未按“要车单”指定路线行驶或超出“要车单”规定线路行驶范围内(设备管辖范围内)。 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 上道路行驶的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故意遮挡号牌。  驾驶人、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  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  不按规定超车、会车、让车、掉头。

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 一次同时变更2条以上车道或变更车道影响本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

 在高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车行道内停车、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在路肩上行驶。 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 违反倒车规定进行倒车。  违反载客规定客货混装。  违反载货规定超载上路行驶。

 工程救险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 非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牵引机动车。

 在高速路、危险路段车辆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开示廓灯和后位灯、撤离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  违反车辆停放规定。

 行车中,遇特殊天气、危险路段,危机安全行车时,乘车负责人未进行安全监护。  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按规定报案。

2、消防管理违章【举例】

 易燃易爆物品不按规定存放。  灭火器没有检查登记、定期检查。

 不按规定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维护。  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 灭火器使用后,没有及时更换补充。  保护屏、控制屏、端子箱、电缆入口、电缆竖井、电缆沟等部位未进行封堵或封堵不严。

    电缆夹层的电缆没有刷防火涂料。

未按规定设置明显的标示牌或标识不清。

消防设施前有明显“严禁堆放”标记上进行堆放物品。 未对新参加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

八、外包工程

 对外包队伍资质审查不严,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没有进行安全交底,工程施工期间监管不到位或已包代管。

 外协队伍施工手续不全(任务许可单、工作负责人资质等)就许可工作。  外协队伍施工手续不全(任务许可单、工作负责人资质等)就许可工作。

 外包工程管理重大的检修或更改、新建工程没有认真拟定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即“三大措施”,就盲目施工。

 安排工作不认真仔细,安全措施不完善、不齐备、不可靠时派出工作班进行工作。  派出工作班组工作,没有签发工作票,没有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可靠,停电范围不明确,所派出工作班难以担任该项工作。  外协队伍的工作票没有“会签”,未办理“变电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单”或“线路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单”。

 工程监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管。

操作现场常见违章现象及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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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常见习惯性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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