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旅游签证所需资料一览表
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清楚地复印每份资料,千万不要裁剪!
1.以上资料如有请尽量一次性全部提供(资料越多越好),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详细、正确,否则可能影响获得签证。
2.除护照、存折、户口薄、结婚证等原件外,递交领馆所有资料公证书原件、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对账单原件以及因签证所开具的所有证明的原件等,领馆均不予退回,领馆要求需增补的资料由我社另行通知。
3.据领馆规定,拒签仍需交纳签证费:申根1000元,瑞士600元,英国1500元。
4. 欧盟领馆规定,在送签和回国消签时有可能抽查部分客人前往面试,如有抽到,请客人配合前往领馆面试,并自行承担前往领馆所在地交通食宿等费用。
5. 欧洲签证系团签,出签后必须于指定时间随团出行,如延期,仍需重新按上表准备签证材料,再办理签证。
6.获签后出团前应交纳担保金(金额因人而异,至少人民币10万元),如期随团返国后务必速交回护照及回程登机卡原件送使馆核销后返还,然后全额退回担保金。
欧洲旅游签证所需资料(特别客人说明)
《欧洲旅游签证所需资料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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