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旅游签证所需资料
1.有效期半年以上因私五年护照(护照末页“持照人签名处”须有本人签名,学龄儿童可由监护人代签)使用换发的新护照请同时提供旧护照。
2.旅游签证申请表2张(申请人亲自填写1张,另一张签字备用。表格下面的签名必须跟护照后的签名一致,这点非常重要!)
3.白底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全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必须具备)
6.在职证明(用单位抬头纸,格式在常见问答第三项),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离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押金至少每人五万元现金(根据客人具体情况交纳,客人按期回国后凭护照取回)
9.资产证明(包括房产证复印件、车证复印件、本人存款证明原件5万以上、定期存单复印件)
10.北京暂住证及北京公司提供的工作证明(但是在北京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北京领区送签的)
11.领区分布:(指客人户口所在地)
(1)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河南省、湖
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海南省
(2)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
(3)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广东省
(4)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 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
(5)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6)日本国驻大连总领事馆: 大连市
特别提示:
从2007年3月1日起,从日本、韩国出发,及转机的乘客随身携带液体类物品将被限制,包括液体,胶化物,液化气体将被限制带入机舱。
从2007年11月20日起 申请进入日本国境的外国人在接受入境审查时,必须使用专用器械提供指纹和面部照片,并接受入境审查官的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