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介绍
主要职责
(一)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发展与改革战略规划,推进重点领域的经济改革;参与研究培育开拓农村市场和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政策措施;引导和规范供销合作社市场体系建设。
(二)指导和推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及系统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研究并促进供销合作社系统推广应用现代流通方式,创新经营业态,建设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组织研究供销合作社系统旅游、饮食等各种传统服务业的发展战略。
(三)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工作;指导中心城市供销合作社在推动系统联合和城乡统筹、区域发展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指导系统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
(四)负责供销合作社的统计工作,组织研究统计制度改革和制定统计报表制度;研究确定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体系;监测分析重要消费品、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状况及价格动态;负责系统经济运行分析和有关物价工作。
(五)负责指导系统的基本建设投资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权限,负责总社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编制下达有关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总社重要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论证。
(六)指导和规范总社及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负责指导总社和系统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具体承担和组织总社的定点扶贫工作;指导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统筹工作;安排落实防灾救灾减灾等工作。
(七)参与制定和研究有关民族贸易政策,指导民族地区供销合作社落实好有关民贸政策;负责边销茶、羊毛储备和储存的安排与管理。
(八)协调有关商品的经营政策;争取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指导系统履行烟花爆竹经营管理职责,完善购销管理机制,做好统一归口经营工作。
(九)承办总社党组和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市场建设处、产业发展处、规划统计处、投资管理处。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