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第十六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
根据《关于开展通山县第十六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通宣发[2016]2号)精神,制定本届读书活动实施细则。
本届活动是一次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旨在提升我县青少年文明素养和综合素质。
本届活动的宣传口号是:中国梦·劳动美
一、总体安排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通山县委宣传部、共青团通山县委、通山县教育局、通山县物价局、通山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广电局。
承办单位: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通山县分公司。
比赛组织:通山县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
(二)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由下至上逐层选拔、逐层推荐。
2.参赛选手必须是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中小学生。
实 施 细 则 3.比赛、评选务必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4.不得向参赛选手收取参赛费用。
5.各校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扩大活动的参与面与影响力。
(三)奖励办法
1.县组委会对获得本届主题活动奖项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2.本届主题读书活动全省决赛各项等级奖的获奖选手、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单位将获得县组委会颁发的奖证。
3.由县组委会评出的优秀征文选编结集出版或推荐到报刊、网站发表。
(四)时间安排
1.本届读书活动时间为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 2.推荐到县组委会的征文类作品最后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2日。
3.2016年5月30日,县组委会举行全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比赛的决赛。
二、现场活动
综合素质比赛 1.决赛为现场比赛。
2.各校在经层层选拔的基础上选拔选手组成一个代表队,每个代表队选一个节目参加县组委会组织的决赛。
3.综合素质比赛的内容为反映红军长征精神或“中国梦·劳动美”相关的歌曲、舞蹈和民族器乐表演。
4.比赛可以是独唱、重唱、小合唱、个人舞蹈、集体舞蹈、歌伴舞、民族乐器表演等形式,决赛人数每队不超过9人。参赛队自备音乐伴奏,音乐或者视频须制成光碟交组委会。
5.决赛先进行小学组的比赛,后进行中学组的比赛。
6、奖项设置:
节目奖。共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 ,三等奖11名 ,以现场评分为依据。
教师辅导奖。对辅导获得节目
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辅导教师奖。
优秀组织奖。对组织活动出色的六个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场外活动
(一)征文比赛
1.征文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
2.本次征文比赛围绕本届活动主题“中国梦·劳动美”或“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展开,务求事例真实,感情真切。
3.每篇字数以500-1500字为宜,文体不限,题目自拟。 4.征文比赛的初评由各校自行组织。通过严格的初评后,将评选的优秀征文作品推荐到县组委会参加复评。乡镇中心学校选送推荐征文的数量为中小学各10篇,通羊镇中小学各20篇,县直学校每校15篇。
5.推荐的文稿必须抄写工整,字迹清晰,要求有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
6.选送的征文类作品必须在作品结尾处写明作者的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若有指导老师,请写明指导老师的姓名与联系电话。
7.复评参赛作品必须标明在当地初评的获奖等级,没有标明获奖等级的作品将不予参评。
8.奖项设置:
征文由县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小学组和中学组分别评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诵读比赛
1.诵读比赛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 2.诵读比赛围绕活动主题“中国梦·劳动美”或“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展开,题目由参赛选手自拟。
3.诵读比赛的初赛、复赛、决赛由各校自行组织,县组委会不再设置全县现场决赛,诵读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4.决赛分别在小学组、中学组中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6名。
5.各校须录制小学组、中学组前三名获奖者诵读音频,报至县组委会,县组委会统一向上级组委会推荐,省组委会将统一在“读书活动”官方网站上集中展示。
通山县青少年爱国主义 读书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
附件:诵读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附件:诵读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1.参赛选手的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是中小学在校学生。 (2)诵读比赛的内容必须围绕本届活动的主题。
(3)诵读须有真情实感,要真实反映青少年的内心世界和思想感情,避免内容空洞、概念化和成人化。
(4)参赛选手必须用普通话诵读;演讲形式不限,可灵活多样,散文或诗歌朗诵均可。
(5)参赛选手必须脱稿诵读,如照稿朗读,则扣分。 (6)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如超时将扣0.5分。诵读前通报姓名、年龄、学校等,所占用的时间不包含在6分钟内。
(7)选手着装应活泼、大方,充分体现青少年的勃勃朝气。选手的序号牌应统一佩戴在腹部左侧。
(8)选手所用诵读稿必须是最新创作的文稿。文稿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使用曾经使用过的演讲稿,否则,按零分计。
2.比赛规程
(1)比赛顺序在领队预备会上抽签排定,并发给选手序号牌。 (2)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在开赛前15分钟到场向主持人报到。 (3)比赛开始后,未上场的选手可在观众席观看,但即将上场的选手应在上一序号选手演讲时到后台等候。
(4)选手诵读前应先通报自己的序号、姓名、年龄、所在学校的名称和年级组以及演讲的题目。计时从通报演讲题目时开始。
(5)当诵读进行到5分30秒时,工作人员将以特定的信号(声音)予以提示;当诵读进行到6分钟时,工作人员再次以特定信号(声音)予以警示,此时,选手应立即终止演讲。
(6)每位选手诵读结束时,均以“我的诵读到此结束”示意,并向评委观众致意后再退场,回到观众席上就座。
(7)每位选手诵读完毕后,评委将现场予以评分、亮分。评分采取10分制。评委打分可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如9.68分)。工作人员现场统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再求出平均得分。若遇得分相同的情况,则以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三、第四位数的方式决出名次。计分结果于下一位选手演讲完后当众公布(第
一、
二、三号参赛选手比赛完毕后,一同评分),以示公平、公正。
3.评分标准
(1)诵读内容(5分) ①内容是否紧扣主题,有时代特点。
②材料是否生动、得当,内容是否充实感人、令人信服,是否表达了青少年的真情实感。
③文章结构是否严谨、完整,是否有利于表现主题思想,是否具有一定的演讲艺术风格。
④遣词造句、语法修辞是否准确、生动、得体。 (2)诵读技巧(2分)
①普通话发音是否标准,吐词是否清晰、准确。 ②诵读是否流利、流畅,有无忘词、卡壳、冷场现象。 ③时间掌握是否恰到好处,不超时。 (3)情感表达(3分)
①语气、语调、语速把握是否得当,是否准确地表达演讲内容。 ②诵读的情绪把握是否准确、得体,是否声情并茂、有感染力、能打动人。
③诵读的节奏(起伏跌宕)和快慢是否掌握得当。 ④是否有恰当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