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改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确认单》我公司提供甲方与物业方盖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附2(我公司提供甲方盖章)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我公司提供甲方盖章)附3
(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我公司提供)
(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装潢公司提供)
(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我公司提供)
(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装潢公司与我公司提供)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指南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我公司提供甲方盖章)附4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甲方公司提供甲方盖章)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我公司提供)附5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我公司提供甲方盖章)附6
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甲方公司与物业方签订提供)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甲方公司提供)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上海南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消防备案所需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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