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
黔南州交通建设公司:
兹委托张 丽 勇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办理黔南州交通建设公司(贵定县2014年通村水泥路工程)所有事宜,签署的关于公司决策、决定的文件资料、计量及财政支付,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为:2014年5月 9日至2014 年 12月 30 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2014年年 5 月 9 日
法人代表证明书
黔南州交通建设公司:
兹证明,2014年通村水泥路工程) 项目经理 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公司全称(公章):黔南州交通建设公司2014年年 5 月 9 日
附: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 份 证 号 码:522701196910251235
《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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