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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梦空间》:完美梦境的虚实之道

发布时间:2020-03-02 23:19: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影评知识

文/红袖添饭 [一

《盗梦空间》(Inception)是部“山寨片”——如果仅仅看它的硬件设定的话。

可以说,本片中“入梦”的硬件条件,让一切“硬科幻”迷们抓狂;那个让大伙一起做梦的机器(梦机,以下简称“焖鸡”),电影从未解释过其原理,也没有什么复杂的物理结构,要不是出现在本片中,你很可能意味那只是一套普通的医疗仪器;大家“连根线就能进入一个合梦时空”的设定,让你想到小时候玩过家家时用易拉罐作电话的情形。

不过,从科学的角度去解释设备可行性,根本就不是影片的重点;硬件设定,对于类似本片的幻想故事而言,只是一个从“0”到 “1”的过程;硬科幻迷们可能认为这之间区别很大很严肃,但对讲故事而言,一切都只是个由头而已。就像牛顿同学的“第一推动力”,玄是玄了点,但丝毫不能掩盖在那个前提下他整个力学体系的光辉。同理,诺兰哥哥只不过以这个“可以一起做梦”的机器为契机,来讲一个情感、意识与心理的复杂而美妙的故事。

当我们接受硬件设定上“无中生有”的假设之后,《盗梦空间》的创意听起来还是“有点悬”:像这种在硬件层次无视科学基础,转而以感情为核心,底下还搞些心灵救赎之类东东的架构,很有可能制造出三俗的玩意儿,比如《蝴蝶效应》(Butterfly Effect)之流。不是说玩“心灵鸡汤”一定很廉价,而是说如果那样的感情表现得太直白而且用重复的手法不断强调(类似“不断回到过去拯救”之类的桥段),就会显得很腻歪,连带着想要表达的感情都无聊起来;反过来,如果有足够复杂微妙的外壳包裹想要表达的感情、能让观众费尽心思才能体会到那个感情核心的乐趣以及成就感,这样的欣赏心理过程才会更超值,而且也更能展示编导的技能。对我而言,这样一个精妙的过程应该是“有追求的”电影该表现的重点,而诺兰哥哥(Christopher Nolan)的《盗梦空间》恰恰是一部将“1”拓展成“99”的完美案例。 [二

现在,据说连超级赛亚人都知道本片是有关多重梦境的,但这并非将“1”变成“99”的法宝利器;因为你可以将梦境结构设计得比本片更复杂,但那种复杂可能只是个空框架,你不会感觉到质感。实际上,片中“梦中梦”的结构,从了解剧情梗概的角度来说,其实是非常线性简单的,不像《记忆碎片》(Momento)那么机巧,更不像《穆赫兰道》(Mulholland Dr.)那般变幻无形。

也许,正因为《盗梦空间》梦境设定表面上看起来很机械化,部分影评人认为诺兰哥哥把梦境想象得太理性了,真实的梦境应当是像《美丽心灵的永恒阳光》(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 Mind)那样充满了随机而怪趣的变化,那样光怪陆离的东东才是梦的本质。专家们说的,显然是有道理的。包括你我都得承认;至少我个人从来没做过像电影中 “种梦行动”那么“有逻辑”的梦。但是,专家们很可能都是艺术细胞过剩、一听到“梦”这个字眼就兴奋、就认为应该是天马行空的。可他们忘了,影片中无论是 “盗梦”还是“种梦”,都不是个体自由的梦,而是经过设计的、受摆布的梦,当然得遵循事先设定的逻辑。电影中的这个“受控梦境”的设定,对盗梦/种梦对象的控制程度,甚至要超过《帝国》里“人类电池”在“母体”中的状态:后者允许个体意识在虚拟空间常规的生活,而《盗梦空间》里表现的则是要诱导盗梦/ 种梦对象的意识走向预先设定的轨道。 [三

如果理性化的梦境设定只是单纯符合剧情需要,那本片最多只是从一个不同方向重复《帝国》等先驱走过的路;然而,当你真的有兴趣认真去体会诺兰哥哥设定的梦境世界时,你会异常惊讶地发现本片完全不是一部硬邦邦的“架空设定”之类的俗套,而是一部以充分的心理学逻辑为依据、全面符合日常梦境特征的电影:你我所有在梦中有过的体验,诺兰在本片中都以一种绝对真实的影像与逻辑展现出来,好像你自己就在梦中似的。这种梦,不是你事后回忆起来觉得光怪陆离的那种梦,而是一种让你身在其中、无法辨别现实与梦境的真切“入梦体验”。 当然,这一切都有个前提,就是你必须是CQ(Curiosity Quotient)较高的、总爱好奇幻想的童鞋。如果你没有一点探索精神,只是被动地接受表层物理光影,那你会失去欣赏本片99.99%的乐趣。因为,正如伟大领袖“阿金特史密斯”(Agent Smith)教导偶们的:一切事物的意义,在于目的(purpose);在《盗梦空间》那个看似机械的梦境设定背后,只有当你开始针对一个个小细节开始自问“为什么”的时候,你才可能开始意识到影片中原来还有如此多精妙好玩的细节设定(how/what/when),你的大脑会敏捷地捕捉到一个、两个火花,然后火花开始不断迸现、越来越多、越来越快,你越想搞清楚他们,就有越多的新问题蹦出来、以至于脑内存负荷过重崩坏生烟……不过,片刻之后你又抵受不住诱惑开始继续沉浸类似“寻宝”般的精神游戏,因为你知道,诺兰哥哥十年磨一剑,绝不会就如此把你晾在半空的,一定有个完全的解决方案可以连起所有的线索…… 本片强大而富含内在逻辑的细节设定,会像黑洞一样吸引观众。正是这种乍看不起眼、细想无穷尽的东东,像绝顶高手聚气成线而化成的无形粘丝一样、在你不知不觉中织就一个迷宫将你包围,偏偏你自己还乐在其中,一边歇斯底里地寻找出路,一边还狂呼过瘾……如此说来,诺兰不止是在电影中讲述inception的概念与过程,还等于是从梦境探幽的角度、在观众的头脑里来了个inception:他让你自己有主动的意愿去圆满这个故事。 [四

只有达到这种“失神顏真赤苦悶”般搜肠刮肚思索的境地,你才可以说你是真正地融入了《盗梦空间》的世界;相信我,只要你还有一点点好奇心,你都会不由自主地一头栽进去的,问题是你会在什么时候选择放弃——或者说——“懂得”放弃。 因为,对于电影的全面欣赏,要求我们既能“融进去”,还能“跳出来”,适当的“难得糊涂”是值得鼓励的。况且,如果诺兰仅仅是满足于设臵迷宫来困住观众,那本片还是脱不了机巧的嫌疑,电影也会显得过于注重形式与结构而缺乏丰满的感觉。《盗梦空间》在情节细节上提供的,的确是个可以令人沉迷的结构;但正因为如此,它也相当于故意设臵了一种全盘把握的障碍:它让你执着于将巅峰的“99”变成完满的“100”,不少影迷将大量的精力花在对结尾的完美解释上,以为是在追寻某个经常“雄躯巨震”的老师所提的“逝去的一”;其实,过分执着,也可能因为那个“一”而变得“一叶障目”。所谓“逝去的一”的终极奥义,就在“逝去”二字:你得感悟到“有所失才能有所得”——正因为留有“1”这个口子,才有无限想象空间;这种创造无限想象空间的思维本身,才是那“逝去的一”。 按照这种思路,在适当的时候,不妨跳出诺兰构造的电影内容,将电影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你会体会到诺兰以往没有表现出来、或者没有表现如此充分的元素——情感。更为关键的是,他让你无论怎么构建自己对剧情逻辑的解释,都会发现无法绕开感情这个核心。大致说来,片中有三种爱,一种奠定了整个过程的经验前提(没有这个,“种梦行动”之多重梦境的设定就无法完成,同时过程也不会变的如此复杂与紧张),另一种则是促成种梦行动得以发生的动机,还有一种,则是完成行动所能利用的最佳心理逻辑;单单是看似作为利用道具展现第三种情感,其曲折与细腻的程度,也令人既拍案叫绝又心有戚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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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ywpskwd 而且,当你发现绕来绕去,始终都得绕回男主角的内心隐痛时,你也会逐渐体会到片中的他为什么无法释怀的心境,这时候,你才会意识到,电影在剧情结构上的超复杂细致设定,还不止是让电影显得很吸引人这么肤浅,而是在创造一种与表现内容“同质化”的体验:你可以解不开纷繁复杂的线索,但你会更加认同影片的情感主线;在适当的时候,你或者因为找到了自圆其说的解释而释然;或者因为领悟到所有这一切都不过是因为那段难舍的爱而感动,至于这种爱引起的是怎样的行动过程,对你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或者,你两种体验都能感受到,你可以清晰地分辨它们但你可能不愿意那样做,因为在内容、形式、风格与结构上能如此完美融合的感觉,是一个影迷梦寐以求的终极体验。 是的,《盗梦空间》的情感核心,毕竟不像“心灵鸡汤”类影片那样容易把握,它需要你在欣赏编导玩弄观众预期的过程中去体会隐含的意义。一部分观众,可能喜欢直击人心的东东,不太愿意要经历一番曲折琢磨之后才能有所触动。可我个人认为,历经头脑风暴的情感,才是真正萦绕缠绵的。因为你想过,辨别过,才能筛选到真正有价值的。 [五 如果进一步拓宽眼光,从电影拍摄实践的角度来看待《盗梦空间》,你又会发现片中盗梦/种梦的一系列流程,其实完全就是创作电影的过程。无论是目标心理利用的逻辑(对应剧本设臵),团队成员的构架(对应演员的甄选与训练),梦境时空的设计(对应场景调度),乃至梦境层次的起承转合(对应剪辑)等等,片中对于多重梦境的表现诸多设计与表现的过程,基本上就是对应于一部惊险悬疑动作片的拍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你会发现早已成为 “俗套游乐园”动作片、原来可以拍得如此有新意、如此充满想象力、如此环环相扣。 可以说,《盗梦空间》的价值之一,在于让人体会该如何拍好电影。说到底,这是个表现创造力、展现想象力的过程,在这一点上,创作电影与“造梦”是同质同理的。现在你再回过头来体会影片复杂的情节设定以及由此引发的你自己的思考,你会发现这是一个一边接受编导设定、同时一边再补充、创造你自己设定的过程,而这一点,正是影片提到的有关“梦境”的基本原理之一。也就是说,通过《盗梦空间》,诺兰哥哥不止是给观众施了个“自动圆满故事”的inception,他还给你加了个“由此体会电影创作”的inception。 [六

有那么些电影,它的出现,会改变人们对“电影”的看法,会令所有钟情、热爱电影的同志们意识到“原来还可以这么拍”。《盗梦空间》正是这样的作品。今天夏天的好莱坞非常令人失望,影迷们激动的心往往被无情地冷却甚至石化。但是,本片的出现,像一道耀眼的光芒,足以点燃电影爱好者们所有的希望,即使整个好莱坞从此陆沉消失了,我也不会遗憾。

说这话之前,我想了好久,但我觉得这不是头脑发热的浮夸——我是在经过一个月的冷却之后真的如此认为。我从来不认为诺兰是什么电影大师—— 大师是一种一生成就的总结,诺兰还没积累到那个程度——但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天才一点都不锋芒毕露,他在所有作品中表现出的那种沉稳气质,超越了“天才创意”的层次,是一种天才般的“掌控力”。

他对于那些通常不引人注目、但同时又对加强电影体验有突出作用的细节的把握,令人匪夷所思。比如,你可能在无数动作片中看到过无声手枪,但你足够细心的话,一定会发现片中男主角使用无声手枪射击时多了个你没见过的动作;更确切的说,他是多了一个抓弹壳的动作——为的是避免弹壳落地暴露行踪。如此简单、对于隐秘行动来说却绝对必要的战术动作,一直被以专业为目标的动作类型片忽略了(至少我从来没见过),而本来只应该精通电影语言的诺兰却注意到了。类似这种绝大多数观众都不会在意的细节,其实体现的是一种超凡的眼光与专业精神:电影本质上是虚的,是梦,但你带给观众的体验,必须是尽可能的真实。《盗梦空间》完美地做到了这一点。 有很多人赞扬过诺兰像这个大师那个大师的,例如听到最多的是说他像库布里克。我个人不这么认为,库布里克每部作品中都关注并追求的人文关怀与思索,在诺兰的作品中表现得并不突出。我觉得诺兰更像奥森威尔斯(Orson Welles)——特别是当我了解了《公民凯恩》(Citizen Kane)在电影创作手法与理念上的革新意义之后,我觉得新旧两个天才的思维有些重叠,这种景象让我激动之外还有些感动。

在一个大师、导师、老师、专家横行的年代,我们不需要再多的“教育”,我们需要纯粹创造力的“荡涤”。我真诚地希望,所有爱电影的人都能从《盗梦空间》中得到启发;即使你会经历迷乱与困惑,请一定坚持下去。因为,没有什么比“体验创造”更有乐趣。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泽米基斯执导,汤姆.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泽米基斯执导,汤姆.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无限梦境与有限真实——盗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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