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与计免管理制度
鸿山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奖罚制度
一、认真执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医疗保健工作中,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或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于二小时内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应于六小时内报告。
三、防保科在接到疫情报告卡后,应做好登记,并按规定及时报告(送)疾控中心或网上直报。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填写疫情报告卡时,应按内容认真填写,字迹应清楚,情况应属实。
五、对已报出疫情报告的传染病人,责任报告人员应在其门诊病历及住院医嘱上给予注明。
六、对疑似传染病人,在第一次报出疫情报告卡后,应随之即给予进行确认诊断的必要医学检查,在诊断确定后应重写疫情报告卡报防保科。
七、防保科应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统计、查对工作,对疑似传染病人应予追踪核实,诊治科室应建立疫情报告登记工作,以备检查。
八、防保科应每月对临床有关科室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责任疫情报告人员按时按质完成疫情报告工作,每报一例奖给10元,如无按时报告疫情或漏报每发现一例罚款50元,每年年底结算一次。
十、防保人员如无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统计、查对工作,每发现漏报一例罚款50元。
鸿山镇卫生院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报告病种: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应作传染病报告的甲、乙、丙三类共36种为报告病种。
二、报告方法:
医务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遇到法定的传染病及疑似患者时,应做好登记并立即向卫生院防保科报告,防保科由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核实、登记上报辖区内用本单位疫情报告卡。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炎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其疑似病人时,应立即报告卫生院防保科及院领导,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发现其它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时,应于6小时内报告;对于丙类传染病和其它疾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卫生院防保人员接到有关报告时,应立即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报告方式:
1、确诊报告:凡被确诊的法定传染病均应作确诊报告。
2、疑似报告:所有甲类传染病和急性病毒肝炎,流行性乙型脑炎、脊髓灰质炎、伤寒、副伤寒、白喉、炭疽病、出血热、狂太病在确诊前应先作疑似报告。
3、更正报告:疑似病例被确诊后,或被误诊病例均应作出更正报告。
4、死亡报告:各种法定传染病造成死亡的病例均应作死亡报告。
5、出院报告: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脑炎、炭疽病、伤寒、副伤寒、急性病毒性肝炎、病人出院时,应作出院报告。
鸿山镇卫生院法定传染病登记制度
一、发现急性传染病或接到报告时,除应立即报告外还做好登记传染病报告卡。
二、非本地区户口的居民发生传染病时,应作传染病管理,专册登记并按规定报告,由疾控机构寄病人户口所在地防疫站。
三、传染病报告卡,如遇地址不详等错卡,一律由原填报单位负责查清。如无法查清,造成“死卡”,原卡仍报卫生院(卫生院报市疾控机构)保存,作“死卡”原因分析,不作疫情统计。
四、填写字迹要清楚、端正、不能漏项,年龄填写足岁,7岁以下儿童要填家长姓名、住址(包括临时住址)要填写具体。
五、月报、旬报和传染登记册要相符。
六、村级卫生所除了按规定做好疫报外,要填好村级旬报表,作为每旬的疫报回顾,以备防保人员下乡查对,同时要做门诊记录工作。
疫苗与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进出有帐目,做到帐苗相符。帐目应有疫苗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失效期、入库量与时间、出库量与时间、领发人、备注等栏目。
二、各种疫苗贮存环境应按不同温度要求分别存放。卡介苗、乙肝疫苗、百白破等细菌类疫苗、含类毒素疫苗、含吸附剂疫苗、灭活病毒类疫苗应存放于零上2-8摄氏度冷藏室;麻疹疫苗、脊灰疫苗等活病毒疫苗应存放于零下20摄氏度以内冷冻室。
三、容器内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失效期分类整齐排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四、领发和使用疫苗应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等原则,防止疫苗积压浪费。备用于应急接种的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及时清理。
五、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六、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七、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八、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食物与其他物品。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一、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无论何地人、是否计划外生育都与本地儿童享有同等接受免疫预防服务的权利。
二、接种门诊对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免疫预防管理采取属地管理原则,按常住人口管理,并纳入本地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及年度考核。
三、妇产科对流动人口的新生儿要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及卡介苗,并按规定建卡造册做好转卡工作。
四、预防接种门诊应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村医定期对辖区内流动人口适龄儿童进行主动搜索,及时给予补卡补种,做好登记报告。
五、预防接种门诊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同时对家长提供预防接种基本知识的咨询服务。
六、预防接种门诊对流动人口的儿童与本地儿童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
七、对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以及其他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儿童实施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的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落实疫苗接种。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做好室内空气消毒,紫外线灯按第M3空间≥1.5瓦安装,每次照射时间≥30分钟(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
≥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 X 5cm 。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 /L含氯消毒剂或2%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 /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用300-500mg /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
为确保安全有效进行预防接种,保障儿童身体健康,避免发生接种事故,防止出现医患纠纷,兹制订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如下。
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正,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20分钟,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的日期。 预防接种反应处理程序
免疫接种后绝大多数人获得了对传染病的特异免疫力,但也有个别对象在获得免疫保护的同时,会发生一些正常反应处理程序妥善处理。
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有条件的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要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三、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或接种事故病例,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积极配合调查。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提请一级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月
5、
10、
15、20、
25、30日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着工作服,佩带胸卡。
三、接种人员须穿戴工作服、帽子、口罩,洗净双手;工作期间集中精力严谨操作;患有感冒、手部皮肤病或其他传染病者不能参加接种工作。
四、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五、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六、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丢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或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七、落实“接种告知与签字制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一、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无论何地人、是否计划外生育都与本地儿童享有同等接受免疫预防服务的权利。
二、接种门诊对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免疫预防管理采取属地管理原则,按常住人口管理,并纳入本地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及年度考核。
三、妇产科对流动人口的新生儿要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及卡介苗,并按规定建卡造册做好转卡工作。
四、预防接种门诊应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村医定期对辖区内流动人口适龄儿童进行主动搜索,及时给予补卡补种,做好登记报告。
五、预防接种门诊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同时对家长提供预防接种基本知识的咨询服务。
六、预防接种门诊对流动人口的儿童与本地儿童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
七、对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以及其他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儿童实施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的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落实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