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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20 15:01:17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迹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性肺炎、人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现麻疹、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院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例,以最快方式报告疾控中心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一经查出,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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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xx市中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确保院内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信息准确、全面、及时上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

1、院内成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负责组织领导传染病管理工作。

2、院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由医务科负责,主要管理责任人为xxx。

3、医务科组织成立传染病医疗防治专家组。专家组成员:

Xxxxxxxxxxxxxxx

二、机构职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xx市卫生局传染病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责。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有关部门职责强调如下:

㈠指挥系统

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本院传染病的管理及防治工作。

(二)医务科

1、组织制定全院医疗救治、预防控制等实施方案,并

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3、组织评估临床治疗病人、预防控制疫情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医务科应及时向市疾控流病科上报疑似病人的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

5、协调宣传科的健康教育工作。

(三)专家组

传染病医疗诊治专家组:

1、指导临床诊断治疗,指导医院做好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2、按照卫生部公布的传染病临床诊断标准(试行)进行初步诊治,并逐级上报。

(四)各科室

1、医院各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传染病管理工作。

2、密切观察有传染病接触史的病人,并详细登记,随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卫疾控流病科。

3、设置相对独立、布局合理、隔离的传染病诊治门诊(感染科)和病房,抽调有经验的医护人员组成。设预检分诊,做好筛查工作。

4、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符合卫生部公布的传染病临床诊断标准及疑似的病人及时报告本院医务科。

5、按照卫生部公布的传染病临床诊断标准(试行)进行初步诊治,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和逐级上报。

6、对确诊的病人由首诊医疗机构指定车辆转送至指定医院救治。

7、做好医护人员的诊治、消毒隔离和自我防护的培训工作。预先配置相关药品、消毒隔离药和医疗设备。

8、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xx市中医医院

推荐第3篇: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目 录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规范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比西巴格乡卫生院文件

关于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

同时决定:疫情管理由公共卫生科负责,疫情管理员阿米娜尼亚孜,疫情直报员阿米娜尼亚孜。

组 长: 古丽买买提 副组长: 吐尔逊阿依努肉孜

成 员: 阿米娜尼亚孜、哈斯亚提热西提、吾日古丽沙依木。

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比西巴格乡卫生院

2017年1月1月

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盘水镇卫生院 传染病管理工作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4、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

5、每月上、中、下分旬,查阅全院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6、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

7、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8、每月核定死亡病例登记,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9、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盘水镇卫生院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盘水镇卫生院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公共卫生站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病人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盘水镇卫生院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1、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臵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8、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院长。

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盘水镇卫生院 疫情报告卡片工作流程

(1)管理人员每天两次到相关科室收集传染病卡片

(2)审核卡片的完整性、准确性

(3)登记传染病卡片

(4)录入卡片,进行网络直报

(5)定期查重卡片及时订正卡片

(6)制作卡片电子文档保存疫情资料

盘水镇卫生院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

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

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

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上报院长。

8、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9、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10、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

11、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盘水镇卫生院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1、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习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业务,具备指导和培训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工作能力。

2、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直报系统;每月应对本单位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向有关科室通报。

3、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①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②发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实: Ⅰ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Ⅱ 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Ⅲ 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5例及以上。

如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属实,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6、网络直报用户帐号的正式使用密码,一般应在8位以上,并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每月至少更改一次。网络直报人员未经上级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并避免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网络直报系统。

7、按时参加辖区疾控中心召开的疫情例会制度。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有关法规信息和知识。

9、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盘水镇卫生院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臵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公共卫生站。

4、公共卫生站疫情管理人员每日2次到各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臵。

盘水镇卫生院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1、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医师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2、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3、公共卫生站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4、公共卫生站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每日2次及时深入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5、传染病管理科必须对检查情况进行每月一次总结,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漏报者必须上报院长,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6、公共卫生站负责检查各科室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公共

卫生站要深入各科室开展督导工作。

盘水镇卫生院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传染病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

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7、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奖金,并通报全院,科室负连带责任。

8、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公共卫生站责任人年终资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9、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3个月工资、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盘水镇卫生院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300元年终奖励

3、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100元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⑴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负连带责任。

(3)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负连带责任。

⑷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责任人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5、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盘水镇卫生院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

1、重大传染病包括三类16种法定传染病:

⑴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鼠疫、霍乱;SARS、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⑵已经基本消灭的疾病:白喉、丝虫病、脊髓灰质炎;

⑶多年未发生的或罕见的疾病:登革热、炭疽(肺炭疽)、钩端螺旋体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脑脊髓膜炎、布鲁氏菌病。

2、责任报告人接诊重大传染病疑似病人后,要立即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医院领导,同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待上级组织专家组核实后,责任报告人方可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然后由网络直报员按规定时限进行网络直报。

3、责任报告人未按规定程序直接填写重大传染病病例报告卡者,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4、疫情管理人员没有按照程序接收重大传染病病例报告卡者,扣除3个月工资和奖金,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5、网络直报人员没有按照程序,直接在网络直报系统报告重大传染病

病例者,扣除3个月工资、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盘水镇卫生院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

1、门诊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真实可靠。

3、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标记。

4、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6、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以备后查,在贮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

盘水镇卫生院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发病日期、诊断日期、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等)。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公共卫生站。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卡后,要在门诊日志相应位臵加标记。

2、公共卫生站负责人要每月上、中、下、旬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和订正传染病报告卡。公共卫生站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3次门诊日志,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

3、对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人,门诊医生要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订正卡上报公共卫生站。

4、要做好门诊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备后查。

5、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10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盘水镇卫生院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1、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

2、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3、传染病管理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盘水镇卫生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医院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5、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9、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盘水镇卫生院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盘水镇卫生院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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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5月至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6、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7、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盘水镇卫生院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4、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6、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7、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

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8、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推荐第4篇: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传染病专治医院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转相应的传染病医院救治。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区规定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将患者转到定点传染病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在隔离室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医院进一步治疗。

四、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五、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六、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医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检验科、放射科发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H1N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在 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在接到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片或电话)后,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3年。

五、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六、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每月对各科传染病 报告情况进行核对、自查,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八、疫情报告人员每月31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九、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十、每月对传染病报告数据进行常规分析,将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

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二)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建立AB角工作制。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一)直报人员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二)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录卡应在每日17点前完成;特殊情况应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三)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中,按要求直接网络直报。

(四)在国网录卡时,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

(五)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六)建立完整的计算机工作日志、通讯日志、维修记录等;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七)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3年备查。

医院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门诊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四、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如传染病漏报率达零且门诊日志填写及时、准确、完整,则每年给予科室300元奖励;

(二)出现传染病迟报1例,当事人扣50元;漏报1例,当事人扣100元。

(三)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20元。

医院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日志

(一)门诊日志包括编号、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职业、初诊或复诊、初步诊断、处理等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二)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填写完整率要达到95%以上;

(三)就诊患者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二、住院病人登记

住院登记包括编号、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职业、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护理部妥善保存

推荐第5篇: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检验科、放射科发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H1N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在 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在接到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片或电话)后,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3年。

五、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六、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每月对各科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核对、自查,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八、疫情报告人员每月31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九、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十、每月对传染病报告数据进行常规分析,将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

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二)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建立AB角工作制。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一)直报人员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二)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录卡应在每日17点前完成;特殊情况应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三)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中,按要求直接网络直报。

(四)在国网录卡时,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

(五)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六)建立完整的计算机工作日志、通讯日志、维修记录等;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七)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3年备查。医院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查门诊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四、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一)如传染病漏报率达零且门诊日志填写及时、准确、完整,则每年给予科室300元奖励;

(二)出现传染病迟报1例,当事人扣50元;漏报1例,当事人扣100元。

(三)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20元。

医院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日志

(一)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初诊或复诊、初步诊断、处理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二)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填写完整率要达到95%以上;

(三)就诊患者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二、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护理部妥善保存。

医院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一、建立异常信息报告记录本,做好异常结果的登记,及时将异常结果反馈给医生或疫情报告人员,并做好反馈后的记录。

二、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三、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医院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为全院所有医务人员。

二、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

三、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四、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五、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医院传染病报告资料使用和保存制度

一、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二、对各种传染病的相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存档。

三、其它疫情管理资料也要妥善保存。

四、对全年的疫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五、任何人员不得将传染病疫情的相关信息、资料向外泄露,要严格保密,如有泄露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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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管理制度

1.传染病人要进行隔离治疗,隔离病房的用具要专用,病人出入院要根据病种进行随时消毒和综末消毒。

2.对未住院治疗的传染病人,诊断医生要指导病人进行家庭消毒隔离及预防措施。

二、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传染病实行属地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都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2.传染病报告的方式和时限:甲类传染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电报等)报告,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城镇不超过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要求在24小时内报出报告卡。

3.健全疫情管理制度:防疫医生负责疫情登记、核实、统计、上报工作。进一步提高门诊日志或病历的使用质量,防疫医生应定期督促检查并作好相应记录,根据自查情况进行奖惩。

4.订正和补报:对一时未确认的传染病,应作疑似报告,确诊后进行订正报告,自查漏报病例应及时补报。

三、疫源地处理制度:

及时隔离治疗传染病人及病原携带者,追踪可疑传染源,在疫点(区)内开展消、杀、灭工作,向群众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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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

(一)我院承担责任范围内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监测、报告任务,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谁发现、谁报告,疫情管理实行责任追究。

(三)医院在门、急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对发热、疱疹和腹泻病人进行预检、登记、分诊,及时监测、分诊传染病患者。

(四)传染病专职员随时通过院内信息化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主动监测,另设专人对疫苗针对传染病进行主动和被动监测。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种)、乙类(26种)和丙类(11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3、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结核性胸膜炎等和其他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4、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5、群体性疾病、疑似或确诊的罕见传染病及在同一单位、同一地点和同一家庭发现三例以上的传染病例。

(二)报告时限

1.报告时限的计算:以检验科(或放射科)阳性结果确定时间或门诊日志、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系统的录卡时间为截止时间。

2.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群聚性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立即向主管处室领导和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各级会诊后属报告范围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于诊断当时通过医院内网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无误后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三)报告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应分型报告。

(四)专病报告 1.肺结核病报告

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患者救治及转诊制度》进行上报和联系转院,转院前完善相关病历资料,填写《结核病患者转诊单》,一联交传染病患者,另两联随《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 2.艾滋病报告

HIV初筛试验阳性者报告为“疑似病例”,初筛后确认阳性者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 3.肝炎报告

乙肝、丙肝分急、慢性诊断,首次接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复诊患者不再进行报告。 4.性病报告

发现初次确诊的性病患者,首诊医生要按时限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只报告初发病例。

(五)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疫情报告

夜间和非工作时间发现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新发传染病、群聚性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首诊医生要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总值班立即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及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临床首诊医生要立即采取就地隔离措施,防治传染病扩散。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应于发现当日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

(六)疫苗相关法定传染病的报告与监测 首诊医生发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乙脑等病例时,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预防接种门诊(235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前往流调。 AFP监测内容:

脊髓灰质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神经根炎;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单神经炎;神经丛炎;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急性多发性肌炎;肉毒中毒; 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短暂性肢体麻痹。

(七)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1.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填写,“*”号必填。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符合逻辑,报告及时准确,不得有漏项、缺项。

2.报告卡中的“发病日期”是指本次传染病症状开始出现的日期或初检日期,不明确时填写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应为本次诊断传染病日期。

3.卡片上没有列入的诊断名称,填写在“其他”一栏。 4.14岁及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并详细填写现住址、所在学校或幼托机构的名称及班级。城市准确到门牌号,农村准确到乡、村、组。

5.对报告患者诊断变更、患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三、传染病信息管理

1.任何人发现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首诊医务人员对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2.疾病预防控制科通过内网传染病报告系统进行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并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疾病名称、发病时间及诊断时间等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卡片时应及时与患者首诊医师联系,核对患者门诊或住院病历及其他相关登记信息后完善报告卡内容,同时应进行报告卡查重并剔除重卡,最终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3.医护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医务人员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4.责任疫情报告人迟报、漏报、疾病预防控制科应督导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报,同时按照规定落实奖惩制度;对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新入院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实行考核合格上岗制。

推荐第8篇: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或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院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数据的备份及资料的存档。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7、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8、检验科、放射科应根据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9、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10、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11、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12、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13、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天或每周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收集并存档。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保存三年。

14、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推荐第9篇:社区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社区卫生服务服务中心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中心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数据的备份及资料的存档。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各门诊分别建立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各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10、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天或每周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收集并存档。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保存三年。

11、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和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推荐第10篇:医院感染及传染病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① 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② 参照《综合医院建筑标准》,有关卫生学校准及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对医院的改建、扩建、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③ 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并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④ 每年召开1—2次会议,认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到紧急问题随时召开,要有会议记录。

2、医院感染与疾病控制管理制度 ① 当出现医院感染病例时,主

② 各科在医院感染办的指导下,如发现科室感染病例时,组织有关人员(主治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须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③ 医院感染流行、爆发的报告与控制制度。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或上报相关部门。 ④ 经调查证实医院感染流行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区、市卫生局)。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网单位,应同时上报全国医院感染培训基地。

⑤ 如确定医院感染爆发时,在24小时内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⑥ 确诊为传染病的,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⑦ 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爆发趋势时的控制措施立即查找原因,协助调查。⑧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请有关专家协助诊洁。⑨ 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调查报告。⑩ 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

3、医院消毒灭菌制度

① 凡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 ② 凡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③ 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用采取先去污,再清洗干净、消毒或灭菌的方法。④ 感染病人用后的医疗用品应采取先消毒,再清洗干净、消毒或灭菌的方法。⑤ 凡耐热耐湿物品,灭菌应首选物理灭菌法。⑥ 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内窥镜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2%戊二醛浸泡10小时灭菌等。 ⑦ 凡不能使用物理法消毒、灭菌的物品应选用化学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

⑧ 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瓶、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瓶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未消毒,干燥保存。 ⑨ 甲醛自然挥发熏蒸法的熏箱不能用于消毒和灭菌,不能用于无菌物品的保存。甲醛不能用于空气消毒。如果使用熏箱消毒必须加热。具体方法参照《医院技术规范》。

⑩ 物品灭菌前,包装内外均应放置灭菌效果指标卡和“3M”胶带。凡灭菌效果不可靠的物品,均应重新灭菌。

4、消毒隔离制度

① 医务人员必须遵消毒隔离原则,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② 医务人员在每次接触病人后,应立即进行手的消毒和清洗。

③ 进行近距离操作时,必须戴12层以上棉纱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口罩潮湿或有污染时,应随时更换。

④ 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办公室等诊室每天消毒1—2次,做到通风换气,地面湿式清扫,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

⑤ 治疗室、办公室、走廊、卫生间拖布应分开使用,各有标志,使用后应清洗干净,消毒后再晾干。⑥ 传染病流行期间,做好隔离处理工作。⑦ 对病人接触过或使用过的物品要彻底消毒。 ⑧ 治疗室、换药室的工作人员应衣帽整洁,操作时载口罩,操作前后应严格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污物和污敷分放污物桶内,每日倾倒并清洁污物桶一次。破伤风杆菌、绿脓杆菌等特殊细菌感染的病人应予隔离,用手物敷直接包好焚烧,所用器械单独浸泡消毒后清洗、灭菌。

⑨ 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后装入防刺、防水容器内,作无害化处理。 ⑩ 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则,一切换药物品必须保持无菌,遵守一人一碗一盘两镊的换药制度。换药所用的溶液(外用生理盐水)、开启的无菌溶液,须在2小时内使用,并注明开启时间,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的应注明启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工作完毕,工作人员应用肥皂水认真洗手或用消毒液洗手。办公室和操作间应分开。⑾ 体温表用500mg/L含氟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取出冲洗干净,干燥保存,消毒液每月更换一次。 西王镇卫生院

第11篇:某医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1.1.1 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1.2 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有关部门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3 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3.1 医院传染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谁接诊、谁报告,网络直报的原则。 1.3.2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1.4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医务人员。

2、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1 组织管理

医院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公共卫生科为职能科室,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日常工作,具体职责为:

2.1.1 公共卫生科负责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信息收集、网络报告与管理;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对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对全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1.2 全院各科室门诊和病房医生负责传染病报告卡的规范填写及报告工作。 2.2 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2.2.1 疫情管理人员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要及时核实信息同时向医院及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2.2 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公共卫生科负责处理日常及节假日白天疫情,夜间重大传染病疫情由示后处理。

2.3 传染病信息报告病种、报告时限

必须报告的传染病包括法定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具体为: 2.3.1 法定传染病共三类39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26种)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1种)

2.3.2 监测传染病共12种:

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性疱疹、恙虫病、水痘、森林性脑炎、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肝吸虫病、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不明原因肺炎、AFP病例和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2.3.3 医务人员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电话告知院传染病领导小组组长、公共卫生科及相关职能科室,经核实确诊后,公共卫生科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按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2.3.4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疫情报告卡录入工作人员对疫情信息查询账号及密码须严格管理,如发现账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2.3.5 质量控制

公共卫生科每月对全院各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

3、计算机管理制度

3.1 公共卫生科指定专人负责疫情网络报告计算机的管理,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 3.2 定期进行系统软件与硬件的维护,定期查毒,做好数据备份;

3.3 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3.4 严禁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上网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避免病毒感染;

3.5 增强安全意识,注意机房防火。下班前应注意检查电开关和门窗安全; 3.6 保持计算机室整洁与卫生,室内严禁吸烟和和放置。

4、疫情资料管理保密制度

4.1 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

4.2 未经卫生部和卫生部门授权不准在报刊公开报导疫情数据。

4.3 任何外单位人员来了解、采访有关疫情,需持有来人单位和市、区卫计委的证明,并经医院领导同意,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传媒机构的记者人员透露疫情。

4.4 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5、网络管理与维护制度

5.1 公共卫生科负责网络管理、使用及维护。

5.2 疫情报告卡录入工作人员对疫情信息查询账号及密码须严格管理,不得将账号和密码转告他人,也不得以他人身份登录网络。专人负责密码管理,密码定期更换;如发现账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疾控中心,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5.3 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数据资料向外网传递或转录。

5.4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在卫生信息网或借助其联网计算机发布、传播反动、色情或有害公共道德的信息。

第12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控制传染源,一旦发现传染病的幼儿,迅速离园,做到“四早”,把好“三关”(即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把好入园晨检关,教师应掌握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发现传染病视情况要立即送医院或让病孩睡隔离室。

二、切断传播途径,坚持贯彻《卫生保健制度》,发现传染病后,加强掌握急性传染病的消毒方法,迅速消毒处理。

三、保护易感者,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使幼儿按时接受各种预防接种。

饮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由园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研究伙食问题。

二、伙食费要专管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费用。

三、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幼儿年龄的食谱,定期更换。

四、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主副食,不吃隔日饭菜。

五、工作人员及教师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幼儿伙食。

六、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每周制订食谱并予以公布。

七、按时开饭,幼儿进餐时间不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幼儿吃饱饭。

饮食卫生制度

一、要经常保持厨房餐具的清洁卫生,冰箱要定期擦洗、消毒。

二、食堂要严格《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菜板、盆、筐、抹布要做到生熟分开,洗涮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三、幼儿食堂要购买当天的新鲜荤、素菜,坚决不买、不加工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及冰箱中取出的熟食要回烧后再食用,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四、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肥皂水或清洁剂擦洗,保持清洁卫生。

五、要培养幼儿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伙食习惯。

六、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工作时不抽烟。

七、幼儿园严禁从无证摊贩或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及个人手中买干点食物。

卫生消毒制度

一、环境卫生

(一)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二)幼儿教玩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三)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要定时开窗通风。

(四)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五)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一)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二)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的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三)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四)定期洗头和洗澡。

(五)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六)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曝晒。

(七)保持幼儿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八)保护幼儿视力,要改善室内光采。

(九)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衣着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健康检查制度

一、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

二、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它传染病者须停止接触幼儿,立即治疗。

三、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摸幼儿头部是否发烧;看幼儿咽部、皮肤和精神有否异常,问饮食、睡眠和大小便情况;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幼儿园炊事员必须经常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以后要形成定期体检制度。

隔 离 制 度

一、各园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单位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二、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的班要彻底消毒。

三、对儿童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四、对所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的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要进行检查隔离,观察,检疫时间不收新儿童,园内儿童不混班,不串班。

五、幼儿一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

六、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第13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1、成立传染病管理小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单位内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工作。

2、制定单位内传染病防治岗位责任职责到人。

3、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根据“谁接诊、谁报告”的原则,经预检为法定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应当立即将病人转至传染医院,禁止留置、治疗病人。同时对接诊处采取终末消毒,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传染病的报告。

4、门诊根据各类要求做好登记、报告及转诊工作。

5、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对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好医疗器械、医疗用品消毒灭菌工作。

6、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根据收集、运送、储存和处理,并做好台帐登记。

7、单位内根据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给有关人员适当奖惩。

天宁区红梅街道

北环南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14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第一节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在门诊确诊或疑似的病人一律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报卡率和报卡及时率达100%。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区疾控中心。

三、专职疫情报告员负责审卡、登记,统计分析,按规定时限网络直报。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都应按规定时间填写正规的传染病报告卡片。

五、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项目不齐全、地址不详等卡片,除了让经治医生补报外,酌情扣发当月奖金。

六、负责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报告制度的培训。

七、定期对全院的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医院疫情管理委员会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九、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十、发现传染病人要及时转诊,并按规定要求对病人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第二节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门诊病人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传染病门诊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传染病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三、各科室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四、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六、不具备某种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七、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终末消毒。

八、传染病门诊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九、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第三节 传染病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更好地开展我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新来人员进行传染病报告培训,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安排,计划进行一次以上的全院职工疫情报告的培训。

2、对新来人员必须进行传染病报告知识的岗前培训。

3、对全院职工疫情报告的培训时间主要在上半年,对新人员的培训主要在上岗前。

4、疫情报告培训的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分类、报告方式、报告时限等。

5、疫情报告培训后,出具相应的的传染病报告试题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6、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报告方式进行及时培训。

第四节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在门诊确诊或疑似的病人一律书写日志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报卡率和报卡及时率达100%。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立即报告防保科或感染管理科,防保科和感染管理科向报告疫情领导小组汇报,确认后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三、防保科有专职疫情报告员负责收卡登记,网络直报。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都应按规定时间填写正规的传染病报告卡片,专职疫情报告员每天检查收集卡片,发现错报、迟报、不合格的卡片进行登记,及时处理。

五、防保科定期到各科室核对疫情报告情况,同时每月要进行自查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项目不齐全地址不详等卡片,除了让经治医生补报外,视情况根据传染病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六、防保科负责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报告知识的培训,通过答卷组织讲课和随机提问。

七、防保科定期对全院的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医院疫情管理委员会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八、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第五节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一、责任报告人在接诊所有就诊病人时,必须在登记本上作好记录。

二、门诊日志登记:各科门诊医生做好门诊就诊病人登记工作,项目填写齐全。

三、出入院病例登记:各科室及时对本科室的出入院病人进行登记,项目填写齐全。

四、临床科室、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填写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学校班级、电话号码。

五、检验科发现与传染病有关的化验结果,住院病人应将化验结果返回主管医生处,门诊病人,将化验结果送到肝肠门诊,以便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进行诊断、报告、登记、转诊。

六、放射科发现与传染病有关的检查结果,住院病例应将检查结果及时返回主管医生处,对于门诊病人应详细登记病人信息,并将结果通知首诊医生,以便对发现的传染病及时进行诊断、报告、登记、转诊。

七、防保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八、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医院。

第六节 传染病管理自查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二、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三、防保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防保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五、防保科对检查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漏报者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节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与流行,保障工作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50元。

2、对一个月内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三、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与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挂钩。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八节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预防保健科负责。

二、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臵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四、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检查门诊就诊登记、检验科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例及时与责任报告人联系,以防漏报。

五、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

六、预防保健科除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七、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八、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臵。

第九节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必须按照肠道传染病专用登记本项目详细登记,不得漏项,住址要填到最小单位。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6、发现甲、乙类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上报疫情,每周一将腹泻就诊人数网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对漏报、满报、迟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第十节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2、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按照常规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3、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

4、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做好双向防护。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值班医生要认真做好门诊日志,并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报告院感科,院感科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6、凡发热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象,并按要求做好基本必要的检测工作。

第十一节 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1、院感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传染病管理工作计划及相应制度,收集、积累、整理信息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2、门诊部主任及急诊科主任应是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组织成员,应对轮转医师、进修医师宣传、介绍疫情报告制度。

3、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下称传染卡)和转诊工作,并指定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相对固定)对每天的门诊日志与传染卡进行核查,发现漏报应及时督促当事人补报。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报卡和转诊工作。

4、各科室设臵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及时发送传报卡至院感科,院感科负责各病区所有传报卡的签收、分类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第十二节 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医院传染病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为所有可能诊疗传染病病人的门诊、急诊科和住院部备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卡片;检验科和放射科备检验检查结果登记本;院感科备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院内自查登记本。

三、传染病卡片收发管理:每日(包括节假日)至少1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补充各科室的传染病卡片。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妥善保存三年。

四、传染病登记: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检查有无错项、漏项等,并与门诊或住院传染病登记本核对,在院感科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五、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性病、慢病和死亡的网络直报工作。遇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罕见疾病、新发疾病及其它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需立即电话告知院领导、科长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传染病报告登记自查:按照自查奖惩制度的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全院传染病报告登记情况的自查,做好自查记录,及时报告科长,按规定实行奖惩。

七、传染病培训:按照传染病管理培训制度的要求,协助科室做好培训工作,保存培训通知、签到本、讲义、培训效果评估等记录。

八、做好乙肝疫苗的领取、发放和资料保存工作。

九、协助完成科室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节 传染病诊断制度

为了对传染病做出早期正确诊断,及时发现和早期隔离治疗传染源,根据医院实际,特制定以下传染病诊断制度。

严格执行《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其他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进行正确诊断。

1、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2、认真询问病例流行病学资料,包括病人居住区域或近期所到区域是否有该种传染病发生流行,与病人及病畜的接触史、个人及环境卫生状况、既往传染病史及预防精神病史等。

3、详尽的询问病史及认真、细致、全面进行体格检查,全面准确地掌握病例的临床资料。

4、根据病例的实际情况,采集相应的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查及其它检查。

5、对病例的所有资料应作详细的记录妥善保管。

第十四节 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管理制度

1、所有门诊医生均应有单独的门诊日志登记本,不得多名医生共用一本门诊日志。

2、门诊日志应包括以下基本项目: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初诊和复诊等。

3、门诊日志项目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项目填写完整率应达100%。病人现住址应填至所在镇、村、社或街道、门牌号,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

4、所有住院科室均应设臵出入院登记薄。

5、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以下项目: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基本内容。

6、所有住院病人均应作出入院登记,登记率应达100%。

7、出入院登记项目应填写完整,完整率应达100%。

第十五节 检验科和放射科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放射科均应设臵检验、检查登记本。

2、每例病例检验、检查结果应作登记,登记率达100%。

3、检验科的检验登记本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送检科室、送检日期、病人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检验人员、报告日期等。

4、放射科的检查登记本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报告日期等。

5、检验科、放射科异常检验、检查结果必须及时反馈送检医生处。

第十六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一、定义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定义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特点。这类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传染病暴发是指在一个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的人群中,在该病的最长潜伏期内突然发生许多临床症状相似的病人。暴发往往通过共同的传播途径感染或由共同的传染源所引起。

二、处理机制与流程:

1、值班人员接到聚集性症候群事件报告后,应详细了解并记录以下情况:

(1)报告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报告时间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范围以及事故发生经过。 (3)病人的主要临床表现与特征。 (4)病人数量及分布特征。

(5)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和困难等。 2、报告院长,由院长决定在2小时之内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采样工具、调查表格等初步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

4、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对原因比较明确的,可在进行上述调查的同时,对现场采取应急控制、污染因素的措施,特大及影响范围广的疫情或污染中毒事故应视情况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

5、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6、事件完毕后进行总结评估。

传染病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发现疫情、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臵措施,指导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医院传染病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工作,成立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传染病的医疗救治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丁友明

副组长:何忠诚 熊殿辉

成 员:王绍培 王平张晓华 韩本权 陶 松 邓 义 戴高文 张先益 朱 容 李 奎 银登才 王华英 张 炜 李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张炜兼任,副主任由王绍培、韩本权兼任。办公室日常事务由邓义负责。 传染病爆发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实行各科主任负责制;各科室主任是具体负责人。

二、传染病爆发专业应急队伍 医疗救治组: 组 长:熊殿辉 副组长:王绍培 韩本权

成 员:张先益 陈定涛 吴选林 彭文曙 朱 容 主要职责:传染病爆发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物资准备及任务:

(一)医院急诊科确定救护车一辆,保证车况良好,24小时待命,保证按到通知后10分钟内出车奔赴现场。救护车内配有氧气装臵、急救箱及急救药品和检查仪器,由急诊科护士长专人负责检查补充。院内急诊科及相关科室随时做好急救物品的准备,做到充足完好。

(二)总务科要做好传染病暴发所需物资储备工作,如消杀药品和器械以及传染病控制所需的防护用品如隔离衣、靴子、帽子、手套、流调表格、污物袋等。

(三)传染病发生后的工作任务

传染病发生后,在区委、区政府、区卫生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臵。各科室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指令,实行各科主任负责制。一旦接到通知,做到快速反应、快速行动,迅速到达灾害现场,投入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要立即做好院内人员器械、药品、床位等准备工作,以最快的速度实施对来院伤员的抢救。

1、传染病的监测

重点监测和报告的传染病:霍乱、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感染性腹泻、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等。

2、疫情报告

(1)霍乱、病毒性肝炎实行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制度。当日上午9时前由院感科将疫情报告到区疾控中心。

(2)疫情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地点、单位、时间、发病人数、初步诊断及所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3、医疗救治

传染病爆发后,医院根据需要组织救灾医疗队深入一线救治患者。

4、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

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传媒介,做好来院救治群众的卫生防病宣传和教育的动员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把简便易行的各种防治措施和卫生知识传播给群众,促进群众自觉地提高自我防病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15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1、各科室要加强对传染病的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

2、对传染病防治要认真做到及时发现疫情,及时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防疫部门报告。

3、按有关文件规定的传染病,认真负责准确填卡填报。

4、负责疫情报告人要严格按疫情报告的时限,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同时报出疫情报告卡。上级部门及医院检查,有漏报或迟报现象,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处理。

5、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违法情节给予扣款、行政处罚、触及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报告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和乙脑的病例须填写预防接种史。

7、一个人,同时发生两种传染病时,须分别填写两张卡,十四岁以下儿童请填写家长姓名。

8、附传染病分类及疫情报告 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

甲类传染病指:鼠疫、霍乱。其中艾滋病、炭疽、非典型性肺炎按甲类传染病报告。

乙类传染病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性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新生儿破伤风、甲型H1N1流感。

丙类传染病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例、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2小时内向祥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于24小时内向祥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祥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三、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16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概述

传染病管理制度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确保传染性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加强传染病的科学管理制定的专业性部门规章制度。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三、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四、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初诊和复诊、处理、报卡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五、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2、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六、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2、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3、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4、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修订版)》、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5、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七、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职责

1、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每月召开疫情例会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疫情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3、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4、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本等,备足报告卡,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5、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疫情漏报检查。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把疫情检查情况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按制度进行奖惩。

6、负责对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核对、网络直报、登记、卡片保存等工作。

7、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新入人员传染病知识的岗前培训。

8、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调及采样工作。

第17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医院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建立转染病管理工作,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传染病漏报自查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抓好工作质量。

2.发现传染病爆发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及时(2小时内)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报告,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积极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3.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即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4.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接到疫情报告后,凡甲类传染病应立即访视处理,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完成初访与处理。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的管理、疾患免疫相关疾病的发现、报告和调查处理。

6.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针对各种传染病发病季节、传播途径等特点,积极在社区开展重点和多发产染病的防治知识宣传。

9.落实消毒和人员防护工作,有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 10.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统计、分析。重视疫情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和连续性、为本地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1.配合疾控部门做好传染病流调、访视、疫点处理及密切接触者等控制工作。协助疾病预防中心开展以传染病漏报调查工作、疾病相关因素的的调查和防治干预研究工作。

12.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第18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尹集田路小学附属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我园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 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 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 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尹集镇中心学校、灵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 县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 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 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 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 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 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 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 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第19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长沙县松雅湖中学

传染病管理制度

1.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学校实际和传染病流行的特点制定出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与具体的防治措施,专人进行管理,明确职责,认真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

2.对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外环境加强管理和整治,要对教学区、生活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3.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教育学生尽可能在校内用餐,不要食用“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将饮用水卫生管理作为预防肠道传染病的重要环节予以高度重视,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教育学生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每月1次)深入到学校教室、宿舍、食堂、检查食堂卫生、环境卫生、宿舍卫生。定期对校内饮食、饮水、商店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病原携带者,保护易感人群。

6.学生中若发观有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应立即送校医院进行诊治,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7.校医应随时掌握校区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及时处理疫源地,指导病人消毒,进行跟踪观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第20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芝麻镇橘香小学2014学年春季学期

芝麻镇橘香小学

2014年4月

芝麻镇橘香小学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传染病是由病毒、细菌、寄生虫等生物病原体,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粘膜等不同途径侵入人体后引起发病。因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造成流行,做好管理不仅对保证学生身体健康、促进生长发育、完成学习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控制社会上传染病流行的重要环节。学校领导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协调组织,明确校长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预防工作并有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

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做好讲究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对公共卫生设施采取消毒措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定晨检制度,做好晨检查, 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疫情报告人逐级做好疫情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学校领导。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学校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集合教育等途经,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就疹并与家长及时联系。教育学生养成勤洗手、不面对他人咳嗽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

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流行。当有疫情发生时,易感人群、密切接触者可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接种。

芝麻镇橘香小学

2014年4月1日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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