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 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群安员管理办法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二0一0年九月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铁大桥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聘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桥工发[2009] 22号文)精神,结合公司开展的“一法二书三卡”活动及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依据《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认真做好推广“一法二书三卡”百分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在生产一线重点岗位、重点设备、关键工序、危险源控制点增设“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
第三条
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组织动员全体员工共同保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共建和谐企业的客观要求,也是工会组织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和重大举措。
第四条 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让具有较强责任心和丰富经验的群众骨干时刻紧盯安全生产,引导职工从我做起,珍爱生命,警钟长鸣,帮助职工树立“安全是幸福之本,质量是效益之源”的新理念,进一步强化企业和职工“以人为本”的管理意识,采取一切措施,努力确保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第五条 为促进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指挥部每月定期组织“群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日”。活动主要内容:月度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考核(评选监督员之星)、培训、学习、交流、发兼职岗位津贴、参观考察等。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沪昆客专贵州段光照北盘江特大桥,对如下工点及其大型设备的安全监控进行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上海岸、昆明岸的桩基、承台、墩身架子队、钢结构制造拼装场、拌合站、拱圈吊装架子队、以及上部结构(现浇梁、挂篮施工)架子队。
第二章 考核
第七条 考核方式和时间
指挥部部成立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考评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田伟
副组长:黄国豪、邓刚、郑清平组 员:各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由安质环保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考评工作按月度进行每月一次,每月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日进行考评工作。考评分为互评、专评、领导评的方法进行。指挥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互评,成绩占总成绩的50%。安质环保部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专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领导(考评小组)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评的成绩占总成绩的20%,综合总成绩后以书面意见上报指挥长,经指挥长确认后公布。
根据考评结果总成绩前二名的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之星”,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给予兼职岗位津贴标准的2倍奖励,标准根据现场各施工点危险级别来定。
第九条 考核依据
1、根据指挥部各工点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根据安置环保部组织安全检查的资料和结论;
3、根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笔记记录情况;
第三章 奖罚具体措施
第十条
在当月考评时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月考核资格,并停发当月兼职岗位津贴。
1、发生一次重伤及以上事故;
2、发生一次机械事故,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
3、有一次及以上因安全方面原因受到业主或监理黄牌警告或书面通报批评的;
4、指挥部一月内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超过五份的,或有二份整改不彻底需二次整改的;
5、出现偷窃、治安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
6、其他安全事故(如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的。
第十一条 具体奖励标准
月度考核达到奖励条件每月按以下标准奖励:
1、负责施工点现场危险级别达到A级的人员奖励200元;
2、负责施工点现场危险级别达到B级的人员奖励150元;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3、负责生活及环境方面的危险级别达到C级的人员奖励100元;
第四章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培训
第十二条 培训内容
1、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指挥部的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学习。
2、学习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职责及事故案例观看。
3、培训、学习事件、事故的应变、应急、抢救、自救的能力。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如与指挥部其他有关文件内容相抵触,则按本办法规定执行,本办法未涉及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考评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