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流程图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发表学术论文达到了规定的要求,并在答辩前2个月,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学位申请人的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举行预答辩
下载“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举行预答辩会,预答辩会由导师主持,至少应有3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参加(含导师)。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根据预答辩会上专家所提的意见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论文定稿后印刷,导师填写《论文送审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进行论文送审资格审批
1.预答辩意见书;
2.论文送审申请表(一式两份);
3.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刊、复印件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须在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http://202.38.193.242)提交相关信息)。
三、持以下材料至学校财务处办理论文评审费转帐并领取答辩费
1.博士生答辩费单据(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 2.劳务所得报税表一式两份(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 3.在学位办公室开具的评审费缴款单; 4.指导教师经费卡。
四、持以下材料至学位办公室办理论文送审手续
1.经匿名处理的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各一式五份; 2.论文送审申请表; 3.评审费缴款单第三联。
博士生提交论文后,可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评审结果返回情况。评审时间为6周左右,学位办公室将根据论文提交时间适时催返评审结果,请博士生及导师耐心等待,勿向学位办公室催要。论文评阅书全部返回后,博士生方可至学位办公室领取评阅结果的复印件、论文评阅结果处理意见书及档案袋。
五、送审通过后,办理论文答辩手续 1.确定论文答辩日期及答辩委员会成员
上半年申请学位者论文答辩应在6月10日前结束;9月申请学位者论文答辩应在9月15日前结束;下半年申请学位者论文答辩应在12月10日前结束。
博士生答辩委员会成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不少于7人,均为正高职称。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占半数以上,至少有两名校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在相同一级学科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博士生本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担任,协助处理答辩环节的各项事务,包括论文评审材料的寄送、答辩过程中的材料传递、答辩委员会决议起草、答辩会务和接待工作、学位档案材料整理等。
2.答辩前5天,登录“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有关学位信息
登录“学位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38.193.202/xwb/)认真提交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在打印件上签名确认;并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授予博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3.答辩前5天,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答辩审核手续
(1)《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一式两份; (2)《审批表》一份; (3) 教学实践报告书; (4) 预答辩意见书;
(5) 办理论文送审时已审核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 十五份讲座表。
4.答辩前5天,持以下材料至学位办公室领取答辩聘书和表决票
(1)《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单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并签署指导教师意见、学院审查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2)《审批表》:共两页,用A4纸单面打印; (3)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意见书; (4) 学位论文一本; (5) 学位信息打印件;
(6) 论文评阅结果有异议的博士生,还需提供《学位论文审定意见表》。
学位办公室审核以上材料通过后,按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发放答辩委员会成员聘书及表决票、答辩公告。
六、按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答辩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基本程序”进行。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博士生答辩完毕后三日内,将以下材料收齐交给教务员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审议:
1.学位档案袋材料,包括:
(1)《审批材料》一式两份;(2) 论文答辩表决票;(3) 学位论文一本。
注:博士生领取的论文评阅书为复印件,无需装入档案袋,原件由学位办公室装入档案袋。
2.其它材料,包括:《审批表》一份;博士学位论文一本(原创性声明以及使用授权书必须有亲笔签名)。
八、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
分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公室,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批准授予博士学位:
1.上述第七款学位申请人的材料;
2.分会同意(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分会会议纪要。
九、制发博士学位证书、移交学位档案
《审批表》中所填的、达到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必须正式发表才能领取博士学位证书。
十、注意事项
1.上述所需的有关材料及表格可进入校园网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办公室”→“博士”网页下载。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见每学期初学位办公室发放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3.学位申请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方可按期举行论文答辩。如果违反规定未经审批就擅自组织答辩,该答辩无效,除了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推迟或取消其申请学位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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