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学院学生党员述责答辩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党建育人工作,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自我教育观念、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结合本学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员责任、弘扬奉献精神、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根本目标,以“笃学、修身、明责、进取、守纪”为重点,不断丰富党员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拓宽教育渠道,确保教育效果。
二、基本内容
党员述责答辩制度主要包括党员述责、党员答辩和满意度测评三项内容。党员述责是指学生党员定期面向述责答辩大会汇报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党员责任的情况;党员答辩是指述责答辩大会根据述责人的平时表现和述责情况对其进行现场提问和公开答辩;满意度测评是指班级同学和述责答辩大会根据学生党员日常表现和述责答辩情况以无记名打分形式对其个人进行客观评价。党员述责答辩以支部为单位,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适用范围
学院全体学生党员。
四、组织机构
1、党员述责答辩工作由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安排,答辩委员会受学院学生党总支领导,接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监督。
2、答辩委员会由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学院党委书记、辅导员可以列席参加。
3、答辩委员会人数以单数为准,原则上不少于5人,委员会设秘书1人,负责大会记录和资料整理。
五、实施步骤及要求
1、成立答辩委员会。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委员会的党员代表从党支部选举产生、群众代表由团支部书记推荐。
2、组织召开答辩大会。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答辩大会,参加答辩大会的人员包括本支部党员和班级群众代表,群众代表由团支部推荐产生。
3、进行党员述责答辩。学生党员以PPT或口头讲述等形式向大会汇报一年来在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情况,以及自身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并回答答辩委员会和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和质疑。
4、实施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包括班级满意度测评(附件1)和答辩现场满意度测评(附件2)两部分,各占50%。班级满意度测评由党员所在班级同学根据答辩人日常表现给出测评分,测评工作在述责答辩前完成;答辩现场满意度测评由参加大会人员根据答辩人的述责答辩情况给出测评分,并针对述责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评议意见。
5、公布答辩结果。党员述责答辩最后结果由满意度测评分和评议意见两部分组成,答辩委员会对测评结果和答辩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在一周内向学生公示。
六、结果反馈
学院学生党总支根据党员述责答辩最后结果评出优秀党员,对优秀党员加以宣传、树立榜样;对满意度较低的学生党员,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由党总支指定专人找其谈话,帮其制定整改措施。
本制度解释权归石油工程学院学院学生党总支
石油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二〇一〇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