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
为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报告准确,无迟报、漏报、谎报等现象的发生,我院特制定以下 奖惩制度:
一、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时,在12小时内以最快速度报当地防疫部门,同时报出疫情报告卡的奖励1分,当月考核兑现。
二、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卫生防疫站的报告人,本院奖励,本院职工记1分,非医务人员奖金奖励。
三、对迟报、漏报、谎报或不报疫情的送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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