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下半年度执法案卷和作废法律文书移交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支队案审制度和《2014年百日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方案》的要求,各单位要做好2013下半年度执法案卷和作废法律文书移交整理工作,同时对上年度法律文书管理工作和立案是否及时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3年度法律文书管理和立案时间滞后问题自查自纠
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案件审理规定》的要求,发现违法事实应及时录入平台,从2014年1月20日开始,简易程序案件3天内备案登录,一般程序案件3天内立案登录,信息化平台中滞后登录的案件将红灯提醒。
各中队于1月29日前对本单位2013年度法律文书管理工作情况和立案是否及时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报告,通过“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发给支队案件审理室王琦伟。
3月份开始支队案件审理室将对各单位案件录入情况进行考核,将对连续三次亮红灯、或者存在案件录入信息与实际不符等情况的单位,下发《案审建议书》。
二、2013年下半年度执法案卷和废止法律文书移交
1、各专业大队、机动中队的执法案卷不移交。
2、移交内容为2013年7至12月结案的简易程序案卷、一般程序案卷和作废的法律文书。
3、执法案卷应按要求装订成册,贴上封志,盖各单位公章。
4、移交的同时应填写《简易程序案件登记表》、《一般程序案件登记表》、《归档案卷移交单》、《法律文书废止登记表》和《法律文书废止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在2月21日前发至各单位的案审联系人。
5、支队案件审理室在3月份走访时将执法案卷和作废法律文书统一收回。
特此通知。
案件审理室
2014年1月15日
《关于下半年度执法案卷和作废法律文书移交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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