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论文写作要求与指导原则
根据学校对于学年论文的一般要求以及英语专业的特殊情况,经讨论,决定对学年论文的写作与指导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学年论文题目经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讨论后,由指导教师提供给英语系。选题范围可根据学生各自的兴趣与能力,结合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定。
2.选题确定后,外国语学院将根据同学的选题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确定后,如欲变更选题,应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
3.指导教师应在研究方法与写作方法上给同学们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包括参考书目的推荐,并负责论文的审阅与评分。
4.同学们在研究与写作的过程中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与建议。
5.学年论文的字数不少于1500左右英语单词。
6.学年论文要符合英语论文的写作规范。在形式上应包括:title, abstract, key words, body, notes, references等部分。正文(body)部分包括Introduction 与 conclusion。
7.参考文献(references)的排列应附合规范。参考文献的数量不得少于五篇。有关参考文献的排列规范请同学们参考网上公布的“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正文、结论、参考文献标准” 的相关部分。
8.供教师批阅的学年论文应为打印稿。请同学们用A4纸小四号隔行打印,以便教师修改。完成稿不再隔行打印。
9.教师对学年论文要有批改的痕迹,并在论文评语页下评语,指出论文的优缺点并按要求评定成绩。
10.成绩评定请参考英语毕业论文评分标准(优、良、中、合格、不合格)。发现全文抄袭者,一律以不及格记。
11.根据学校规定,无故不按期完成学年论文者,成绩以不及格记,并须重修。因故未完成学年论文或学年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应在相应学年的暑假期间补做,并在开学后两周内交指导教师批阅和评定成绩。
注:
1.学年论文题目自拟。学生可以选择文学、语言学、翻译、跨文化交际和教育教学等方向的论文题目。学生根据上表中的联系方式和指导老师联系,与指导老师商讨论题,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学年论文的写作。
2.在学年论文写作过程中,遇到任何写作问题要与指导老师商讨,学年论文的终稿于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同学将打印稿交到各自的指导老师手中。
3.学年论文的大纲和写作格式要求等都上传在外国语学院的网站上,请同学自行下载模板,并在模板上进行写作。
4.学生不能在指定时间前完成并上交学年论文的,该学年论文成绩为不合格,将影响到该生的学分。
5.指导老师收齐学生的学年论文后,务必于4月30日前将批改好的学年论文交到英语系薄婷老师处。
这是去年的,供你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