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赵爱芳
乙方:吴太兰
就广西区水利电力物资供应公司在南宁市兴望路水电仓库,在建的住宅楼分得一套住房属于赵爱芳本人产权,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双方共同执行。
一、甲方赵爱芳同意将本公司在南宁市兴望路水电仓库在建住宅楼28层一套六楼约壹佰肆拾平方米左右及地下室负一楼地下室一个停车位产权转让给吴太兰(女)(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及地下负一楼一个停车位产权证书时转为吴太兰名下)。
二、本套住房及地下负一楼一个停位,总造价约陆拾壹万元人民币,其中停车位伍万元人民币,住房约(56万元)伍拾陆万元人民币左右。(140平方米)壹佰肆拾平方米左右。以后办证时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叁仟玖佰捌拾元人民币结算。
三、乙方吴太兰按照甲方赵爱芳在建28层楼房进度预付第一期款时间2010年12月30日前付(10万元)壹拾万元人民币,第二期付款时间2011年8月左右正负零完工时付40%,第三期付款时间在28层楼封顶时付结清房款,在建28屋楼井个工期22个月完工交付使用。
四、以上三条条款经双方签字,按手摸生效,起到法律保护。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450103195108250521身份证号码:452229197407261044
2010年12月30日
《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