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环卫工工作职责
一、职责;
1、上班时间:早上8:30 –上午11:00;下午2:30-下午4:30(含学生放假和星期天下午);
2、主要工作:学生打扫后清捡丢的垃圾;
3、工作范围:高中部校园所有区域——家属区、田径场及铁栏周围、男女寝周围、篮球场和食堂商店附近、三栋教学楼内楼梯和外清洁区、科技楼图书馆内走廊楼梯和外周围地带、花园竹林、校内路段。州县同建同治检查时校区保安协助(区域:田径场铁栏周围至后门、男生宿舍区及路段)。
二、处罚制度:
1、发现因上班期间不负责任,校园有垃圾未捡,一次扣10元;因未上班有垃圾未捡,一次扣30元;
2、州县同建同治卫生检查因工作失职(未到岗)而被扣分,一次扣50元。
泸溪一中德育处
2013年9月28日
《校园环卫工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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