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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0-03-02 12:50: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高财发„2011‟ 号

高陵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1年科室综合目标考评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科所、各基层单位:

《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科室综合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已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О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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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科室综合目标考评实施细则

(一)

(各科所、各乡镇财政所适用)

根据《高陵县财政局科室综合目标考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高陵县财政局制度汇编》及《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度“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

局属各科所、各乡镇财政所。

二、考评要求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科所要把目标考评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动力,要通过目标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精心组织,有序安排。局考评办在具体实施目标考评工作中,要精心组织,有序安排,要重视日常监督和考核,注重考评基础资料的收集,加强与相关科所的沟通和协调。

严格纪律,实事求是。各科所提供的各种资料,要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参与考评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依照标准、秉公办事,确保考评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考评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公共指标(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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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活动(11分)

目标责任:以“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重点项目工程、财政绩效评价等方面为重点,继续推进“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主题活动的开展,力争在财政管理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①按照方案要求及具体任务分工,科室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办法等,有得2分,无则不得分。

②按要求报送半年、全年或阶段性总结得1分,每迟报一项扣0.1分、漏报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③科室活动资料相对齐全得3分。

④科室的每项活动按照目标、任务等要求完成的得3分,未完成的按实际承担任务进行分项扣分,扣完3分为止。

⑤本项考核实行公开考评,由各相关科室科所长共同参与,科所长公平、公正参与互评得2分。

2、创建学习型机关(3分)

目标责任: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巩固市级理论学习先进单位成果,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升理论水平,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浓厚氛围。

评分依据和标准: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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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政治理论和党建知识学习(1.5分)。学习内容包括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各级重要会议文件资料,在“政治理论学习日”和“党员学习日”安排的其它学习内容,要求笔记字数达到5千字以上;

②业务和法制学习(1.5分)。根据市、县“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为目的,开展法制学习。积极拓宽财政管理思路,通过现代化科技知识学习,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要求笔记字数达到5千字以上。

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3分)

目标责任: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按照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的要求,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①凡年初有培训任务并按时完成任务的科室,按时报送培训计划得0.5分,培训资料完整得2分(其中:培训通知0.2分、培训内容0.5分、师资情况0.3分、签到册0.2分、培训试卷0.4分、培训成绩汇总0.2分、图片资料0.2分),有培训总结得0.5分,没有完成培训任务的不得分;

②没有培训任务的科室,培训的参与率95%以上、考试平均成绩90分以上得满分,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得分。

4、“六五”普法、依法理财工作(5分)

目标责任:全面贯彻落实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4— 推进“六五”普法、依法理财工作,认真做好我局2011年“六五”普法,确保2011年“六五”普法、依法理财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评分依据和标准:“六五”普法、依法理财具体工作安排。 ①依法理财工作(2分)。按照依法理财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得1分;按照依法理财工作安排按时参加相关活动得1分。未按时报送相关资料的一次扣0.2分,漏报一次扣0.5分;按照依法理财工作安排未能按时参加相关活动的,每人每次扣0.2分。

②“六五”普法(3分)。按照“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报送科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其他资料得2分;按照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各项普法和依法行政活动得1分。未按时报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资料的一次扣0.2分,漏报一次扣0.5分;按照普法和依法行政活动安排未能按时参加活动的,每人每次扣0.2分。

5、财政信息报送工作(5分)

目标责任:以《高陵财政》为平台,积极开展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全年出刊12期,不断提升财政干部写作水平,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评分依据和标准:投稿数量和质量。

各科所应积极向《高陵财政》投稿,对外宣传科所工作开展情况、业务工作动态、调研成果等。全年各科所的财政信息报送均要求在12条以上,按季度进行考核,每季度不少于3条,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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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扣0.5分,全年扣完5分为止;业管会信息报送评分标准比照局属企业单位。科所信息每采用一条加0.1分;办公室全年信息采用20条以上的,每超一条加0.1分。

6、机关效能建设(10分)

目标责任:巩固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成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组织纪律建设,按照“文明、高效、守纪、奉献”的要求,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行政管理相关制度 (1)出勤情况(3分)。考评办、办公室、监察科不定期对机关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抽查,科室人员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的每人每次扣0.1分,有缺勤旷工现象的每人每次扣0.2分。

(2)上班敬业状况(2分)。考评办、办公室、监察科不定期对机关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日常检查发现上班期间聊天、打游戏、炒股或其他不作为的现象每次扣0.1分。

以上两项检查每周至少抽查1次,全年抽查不少于50次,考评办按季度汇总结果,经检查组成员签字确认后作为考评的依据。

(3)请休假制度执行情况(2分)。发现不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科所长越权批假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4)按时报送各种材料(3分)。凡要求统一报送的计划、总结、报表等,由安排事项的科室向考评办提供各科室完成情况作为得分或扣分依据。有上报任务的科室,每迟报一次扣0.2分,漏报一次扣0.5分。安排事项的科室未及时向考评办报送报表的—6— 扣0.2分,漏报一次扣0.5分。

7、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7分)

目标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使广大财政干部树立和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党建管理制度》及《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实施意见》。

(1)组织建设(2分)。积极落实党员学习日制度,党员有专门的学习记录(0.5分);积极参加支部及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0.5分);积极参加“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各项活动(0.5分);党员按时缴纳党费(0.5分)。

(2)党风廉政建设(3分)。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廉政谈话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科所长述职述廉制度和警示教育学习日制度等。要求全体科所长每半年述职述廉一次,按时向局党组报送述职述廉总结,科所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不能按时报送述职述廉总结的,每人次扣0.5分;述职述廉总结有50%及以上文字雷同的情况,同时各扣1分;警示教育没有会议记录的扣1分。

(3)完成全年党风廉政、监察工作、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规定的工作任务(2分)。凡有具体任务的科室,应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总结工作,不按时报送工作总结的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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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工作人员有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科所,7分全扣。

8、创卫工作(3分)

目标责任:创建陕西省卫生先进示范单位,巩固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推进创卫工作向纵深发展。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科室卫生创优评差活动实施方案》。

局办公室、考评办、监察科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在卫生检查中,根据各项卫生指标要求进行现场评比打分,每次检查评差科所扣0.1分,前三名只奖励、不加分。

9、综合治理工作(3分)

目标责任:全面完成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及其他各项工作,促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评分依据和标准:各项工作的要求。

(1)做好科室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报送计划生育基础资料,积极参加育龄妇女“三查”活动,科室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的扣1分;

(2)防火、防盗,网络安全运行,全年科所无安全事故,出现问题的每次扣0.1分;科所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本项目3分全扣。

(3)县委、政府、县级各部门、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的其他各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1分。

(二)局属各科室业务指标(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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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管理(2分)

目标责任:各科室对内应明确分工、在建立内部制约机制的前提下相互配合,对外应遵循工作程序、在严格履行科室职能的前提下相互协调,保证业务工作规范高效。

评分依据和标准:科室职能。 (1)分工明确(0.5分); (2)流程清晰(0.5分); (3)制约机制健全(0.5分); (4)内部配合到位,无纠纷(0.5分)。

2、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活动(9分) 目标责任:各科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投入到我局“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活动中来,结合各自职能分工,扎实开展活动,确保“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各科所2011年“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细则(办法)。

(1)业务科室定期召开调研工作会议,并形成调研工作小结(2分); (2)牵头的业务科室组织相关协助科室定期召开协调会、座谈会等,形成较为规范的、操作性强的有关工作程序或机制(3分); (3)邀请服务对象对牵头科室进行评议(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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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牵头科室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互评(2分)。

3、业务工作(21分) 目标要求:

(1)注重科室之间的配合; (2)注重业务指标的细化; (3)注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注重业务指标考核的可操作性。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目标责任书》。

对各科室的具体要求和评分见附表;完成任务的得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

4、监督检查(8分)

目标责任: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科室应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由科室牵头,监察科配合的日常检查,在完成计划的基础上: (1)及时报送年度检查计划(1分); (2)规范送达检查通知书(1分); (3)详细完整记录检查工作底稿(1分); (4)规范出具检查报告和决定书(1分); (5)帮助督促被查单位及时改正整改(2分); (6)检查资料及时完整归档(1分);

(7)局内各科室的所有检查需到局监察科领取检查通知书并—10— 将检查资料及时报送监察科(1分)。

凡未能全面完成年初日常检查计划的科室,不得分。

5、业务调研(10分)

目标责任:按时完成年度调研计划,提高调研质量,增强调研的时效性和实际效果,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财政调研计划》《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财政调研成果评分标准》。

(三)各乡镇财政所业务指标(50分)

1、内部管理(2分)

目标责任:各财政所对内应明确分工、在建立内部制约机制的前提下相互配合,对外应遵循工作程序、在严格履行财政所职能的前提下相互协调,保证业务工作规范高效。

评分依据和标准:财政所职能 (1)分工明确(0.5分); (2)流程清晰(0.5分); (3)制约机制健全(0.5分); (4)内部配合到位,无纠纷(0.5分)。

2、财政管理效能提升(9分)

目标责任:各财政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投入到我局“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活动中来,结合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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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职能分工,扎实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确保“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各财政所2011年“财政管理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细则(办法)。

(1)项目资金管理(6分)

①项目事前监督:建立“项目资金备查账簿”, 进行项目备案(1.5分);

②项目事中监督:按进度审核拨付资金,跟踪检查(1.5分); ③项目事后监督:帐务处理规范,决算及时,资料保管完备(3分)。

(2)乡村信息库建设(3分)

建立“乡村基本信息情况数据库”,通过数据库的建立,全面掌握各乡镇基本情况。6月底初步建立,年底全面完成,每月维护一次。

3、业务工作(32分) (1)财政总预算工作(4分)

目标责任: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运用效率,提升预算执行水平,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

评分标准:

①及时入账0.5分;次月5日前未入账(遇法定假日顺延)—12— 每次扣0.1分。

②记账方法正确0.5分;每出现一笔错账扣0.1分。 ③严格预算执行0.5分;每发现一次未按标准及按时执行预算扣0.1分。

④做好财务中心账务监审1分;未按要求在报账票据上签字,发现一处扣0.1分。

⑤做好相关报表编报,按时报送预算决算1分,未按时报送扣0.5分;根据要求上报完整、正确的电子及纸质资料0.5分,资料不完整或不准确,扣0.2分。

(2)乡级财务管理工作(6分)

目标责任:要求账务清晰,支出合理,审批规范,资金安全,日清月结,核算无误。

评分标准:

①及时入账,附件完整1分;次月5日前未入账,遇法定假日顺延,每次扣0.1分,附件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1分;

②会计不经手现金0.5分;发现一次扣0.1分;

③建立支票及内部往来票据使用登记簿0.5分,未及时登记扣0.1分;

④记账方法正确1分,每发现一笔错账扣0.1分; ⑤按标准发放工资1分,未按标准执行发现一次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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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预算收到乡级人员经费,20日内保证工资津贴发放;收到村级人员工资款项30日内保证发放0.5分,未及时发放,发现一次扣0.2分;及时计算缴纳四金0.5分,发现拖欠基金,以部门意见为准,发现一次扣0.2分,截留或挪用基金发现一次扣0.5分。

⑥月末结账做到账实相符1分;银行存款及暂付、应收款出现账实不符情况发现一次扣0.2分,对银行未达账项已编制余额调节表者除外。

(3)村级财务管理工作(4分)

目标责任: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秩序,促进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评分标准:

①及时将拨款记入各村分类账,附件完整1分;次月5日前未入账,遇法定假日顺延,每次扣0.1分,拨款未入各村分类账,每次扣0.1分,附件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1分。

②严禁以白条列支1分;发现一笔扣0.1分。 ③记账方法正确0.5分;每发现一笔错账扣0.1分。 ④借款还款及时开具借款单及借款清算单0.5分;未按财务要求执行,发现一处扣0.2分。

⑤月末结账做到账实相符1分;银行存款及暂付、应收款出现账实不符情况发现一次扣0.2分,对银行未达账项已编制余额调节表者除外。

(4)专项资金管理工作(2分)

—14— 目标责任:要求资料完善,严格审核,专款专用。 评分标准:

①专项资金按部门、项目专户核算,资金收支明晰0.5分;未按要求入账扣0.1分。

②报账资料完整1分;报账资料审核不严格,资料不完整,出现一笔扣0.2分。

③账务处理及时清晰,科目明细对应0.5分;每发现一笔错账扣0.2分。

(5)国有资产管理(2分)

目标责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使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健康发展。做好资产购置处置上报审批,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及有关资料报送工作。

评分标准:

①固定资产附送审批资产申购表,进行资产账务处理0.5分;每发现一个未上报申购资产扣0.2分,未按要求入账,或入账无相关资料,发现一处扣0.1分。

②处置资产要及时报国资所审批1分;擅自处理资产一次扣0.5分,未按要求下账,或下账无相关资料,发现一处扣0.1分。

③配合国资所做好国有资产各项工作0.5分;未按国资所要求及时报送固定资产电子及纸质资料或报送资料不完整,发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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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次扣0.2分。

(6)涉农补贴工作(3分)

目标责任:粮补、综补等涉农补贴底子清楚,及时上册,监管到位。 评分标准:

①按照县局要求及时上报资料,做到农户信息准确无误得0.5分;未按时上报扣0.2分,信息发生错误,未及时申报,每错误1户扣0.1分。

②做好政策宣传服务接访等工作得0.5分;对因政策执行不到位出现的投诉或上访,每出现一次扣0.2分。

③及时收集整理补贴资料得1分;资料装订、会计账务处理,出现错误扣0.2分。

④配合企财所做好粮食直补相关工作得1分;配合不到位每次扣0.2分。

(7)家电下乡工作(2分)

目标责任:及时审核,把握政策,保证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评分标准:

①及时办理申报补贴业务,服务到位1分;发现有工作不力或不到位造成上访的一次扣0.2分。

②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家电下乡补贴数据1分;未按时上报每次扣0.2分。

(8)税收收缴工作(2分)

—16— 目标责任:积极配合农税所做好耕地占用税、契税税源调查工作,做到底子清楚,应收尽收,摸排到位,为征收工作提供详实的一手资料。

评分标准:

做好税源调查,确保收入及时解库,配合农税所做好相关工作2分;对工作配合不力每次扣0.2分。

(9)资料、报表等报送工作(3分)

目标责任:总预算会计月支出月报表,乡、村会计月资产负债表,其它要求报送的报表。

评分标准:

①总预算会计月末最后一天报送支出月报表1分;迟报扣0.1分,未报一次扣0.2分。

②乡、村级会计次月5日前报送资产负债表,遇法定假日顺延1分;迟报扣0.1分,未报一次扣0.2分。

③根据工作要求,需报送的其它报表1分;迟报扣0.1分,未报一次扣0.2分。

(10)凭证、账表装订(2分)

目标责任:按月装订凭证,打印报表,年底打印并装订账簿、报表。 评分标准:

①按凭证装订要求,及时装订凭证1分;发现未按要求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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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扣0.2分。

②年底结账后,于次年1月底前打印装订上年账簿、报表,将全年相关会计资料归档,由专人保管1分;未按规定打印装订账簿、报表扣0.5分,相关会计资料缺失扣1分。

(11)临时性工作(2分)

积极参与局内各项活动,配合相关工作2分;配合不积极每次扣0.5分。

4、调研工作(7分)

目标责任:按时完成年度调研计划,提高调研质量,增强调研的时效性和实际效果,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财政调研计划》《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财政调研工作制度》及《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财政调研考评细则》。

(四)特殊加分

1、科所工作人员在本年度取得会计专业职称的,初级加0.1分、中级加0.2分,高级(注册)加0.5分。

2、科所或个人获得县委、县政府综合部门表彰奖励的,加0.2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的,加0.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综合部门(如团市委、文明委、政法委、总工会、妇联等)表彰奖励的,加0.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1分;获得省委、省政府综合部门表彰奖励的,加0.8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加2分;财政业务工作突出获得省财政厅、—18— 市财政局及相关业务部门表彰奖励的,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进行单项奖励,不再进行加分。

3、参加局里举办的业务知识考试和业务技能竞赛中个人获得前三等奖的,给所在科所予以加分,即: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加0.1分。乡镇财政所若有重大活动应在局乡财科的统一安排下评奖加分,特殊加分具体细则由乡财科制订并考核。

4、提倡通过A6网或书面形式,向局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凡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建议,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被采纳,给建议人所在科所加1分。

(五)特殊减分

科室业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经局务会研究,给予科室扣分。

2011年综合目标考评实施细则

(二)

(企业单位适用)

为客观公正地对局属各企业开展2011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工作,根据《高陵县财政局科室综合目标考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高陵县财政局制度汇编》和高陵县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

招待所、文印中心、种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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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评要求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企业要把目标考评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动力,认真履行目标责任制,提升工作水平,要通过目标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使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不断进步。

精心组织,有序安排。局考评办在具体实施目标考评工作中,要精心组织,有序安排,要重视日常监督和考核,注重考评基础资料的收集,特别是公共指标的考核要重视依据,加强与相关科所的沟通和协调。

严格纪律,实事求是。各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要客观真实,参与考评工作人员在考评中,不得降低标准,不得感情用事,确保考评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公共指标(50分)

1、守法经营(10分) 目标责任:加强企业管理,依法诚信经营,树立企业良好的市场信誉。

评分依据和标准:涉及企业的法律、法规。

包括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依法按时纳税等。评分办法:每出现一次投诉事件,经核实属于企业责任的扣0.5分;出现违法经营,情节严重并造成较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2、完善企业制度(10分)

—20— 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行为,使企业健康良性运行。

评分依据和标准:企业报送的各类制度。

包括合理设置内部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内部业务流程;建立企业安全质量责任追究;企业管理;劳资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经营性制度等。

制度健全并按时报送得满分,制度不健全,每少一项扣1分,不按时报送扣2分。

3、按照会计制度要求编报各类报表(10分) 目标责任: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上报各类报表。 评分依据和标准:企业编报的各类报表。

包括月报表和年报表。其中: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附财务报表编表说明,于次月10日前上报;年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分析等,于次年元月20日前上报。

(1)所有报表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局考评办,未按时报送报表的每次扣0.2分;

(2)报表所填事项不全面的每次扣0.2分; (3)报表分析粗略不详细的每次扣0.5分。

4、企业文化建设(5分)

目标责任:打造团队文化,营造企业精神,形成企业合力。

21 — 评分依据和标准:各类活动的参与率。

(1)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性活动,展现企业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未参加的扣1分;

(2)积极向高陵财政投稿,宣传企业产品,每季至少投稿一篇,每少一篇扣0.5分;

(3)积极参加局内组织的各项文娱活动,展现员工风采,少参加一次扣0.5分(特殊情况除外)。

5、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5分)

目标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和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党建管理制度》及《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实施意见》。

(1)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按时参加局党总支会议1分;

(2)组织党员学习,每年至少学习5次,少一次的扣0.2分;

(3)未按时交纳党费的扣每人每次扣0.1分;

(4)发展培养党员积极分子,年内无积极分子的扣1分; (5)对企业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无测评资料的扣1分。

6、创卫工作(5分)

—22— 目标责任: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创卫责任意识,促进我局创建省级卫生单位目标顺利实现,推进创卫工作向纵深发展。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2011年科室卫生创优评差活动实施方案》及高陵县创卫要求。

在卫生检查中,受到县创卫办或卫生检查任一部门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制。通报批评由局创卫办进行考核。

7、综合治理工作(5分)

目标责任:全面完成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及其他各项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评分依据和标准:各项工作的要求。

(1)安全生产,全年无安全事故。出现问题的每次扣0.5分;

(2)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报送计划生育基础资料,积极参加育龄妇女三查活动,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的扣1分;

(3)县委、政府等上级部门要求保障的其他各项工作,不能按时全面完成的,每次扣0.5分。

(二)业务指标(50分) 目标要求:

(1)注重各项费用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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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注重员工待遇的提高; (3)注重客户满意度的提高; (4)注重服从和服务于政府大型活动; (5)注重应收账款的降低。

评分依据和标准:《高陵县财政局目标责任书》。

对各科室的具体要求和评分见附表。完成任务的得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

(三)特殊加分

为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精神,增强高陵财政管理走在全市前列的后劲,制定以下加分办法:

1、企业员工在本年度取得专业技术所需相关职称,或认证的,初级加0.1分、中级加0.2分,高级加0.5分;

2、企业工作获得省以上表扬表彰的加0.5分,个人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的所在企业加0.5分;

3、信息及调研成果被县级刊物采用的加0.5分,被市级刊物采用的加1分,被省级刊物采用的加2分,被国家级刊物采用的加5分;

4、提倡通过A6网或书面形式,向局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凡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建议,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被采纳,给建议人所在企业加1分。

—24— 附注:本细则由局考评办负责解释。

附件:各科所、各基层单位《2011年业务指标表》

—25

主题词:财政 考评 实施 细则 通知 高陵县财政局 2011年2月28日印发

—26—

湖坪乡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

市考评验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比细则(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文明乡镇考评体系(征求意见稿)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考评细则

考评细则

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

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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