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介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为宿管会,该学生组织是在校保卫处领导,公寓办具体指导下,团结、组织全校住宿同学对宿舍卫生、安全、纪律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校学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宿管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全体成员在主席的领导下并代表西安市田家炳中学保卫处,对西安市田家炳中学住宿学生的生活、学习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全面服务。西安市田家炳中学宿管会在保卫处、公寓办的领导下,要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为宗旨,积极配合学校、公寓的工作,展现了宿管人良好的精神风貌。
宿管会所有成员享受学生同等待遇,可授予“校优秀团干”、“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宿管会干部”等荣誉称号。宿管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管会”)是
代表和维护住宿学生正当权益,配合各职能部门维持学生宿舍秩序、管理学生宿舍内务、加强文明宿舍建设的学生自律组织,是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二、*******中学宿管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创建安全、文
明、温馨家园”为宗旨,组织和发动同学积极投入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宿舍的民主管理,创造文明、舒适的住宿环境。宿管会的工作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认真贯
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方针。
三、宿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关重大决定均由全体委员大
会讨论通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宿管会隶属西安市田家炳中学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公寓办负
责指导。
二、宿管会实行委员制,由会长一名、秘书一名、两个副会长及
其其它会员组成。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如下:
宿管会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各部正常开展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及管理工作,负责宿管会干部的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优秀宿舍管理干部的评比,负责宿管会常规管理及日工作。秘书组——协助秘书长做好宿管会的日常工作;宿管会的推优、评优;宿管会所有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 工作职责
一、加强学生与学校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三、协助检查、治理公寓中出现的违纪现象(如损坏公物、破坏
公共设施、违章用电、晚归、打架闹事等)。
四、收集并反馈同学们的意见。
五、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六、解决学生公寓出现的实际问题,传达学校有关部门的重要文
件和精神。
七、参与星级宿舍活动的评比、监督。
八、对公寓值班室具有质询和监督权。
九、对在学生公寓进行勤工助学的学生有监督权。
第四章 工作制度
1、坚持“团结、求真、务实、创新”的工作原则,各类评比、
评优工作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不徇私舞弊。
2、会议制度
(1) 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宿管
会的重要事项;
(2)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各公寓分会会议研究、总结公寓楼工作情
况;
(3) 不定期召开各类座谈会,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3、与公寓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4、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持证上岗、文明上岗、严肃、
认真履行职责。
(1) 内务检查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内务卫生评分;
(2) 突击检查制度——配合职能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或晚归和夜
不归宿检查;(3)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对本栋宿舍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4)违规行为检查制度——对公寓内的违规行为进行说服和批评,及时劝阻或制止;
(5)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不定时对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器,私接电线,私装插座、灯头等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及时制止并上报。
第五章 委 员
一、产生方式:
a、凡是西安市田家炳中学在校住宿学生,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均可申请加入;
b、经个人申请,通过面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c、经一个月的试用,考察合格者,即为正式的委员,并上报保卫处处备案。
二、所有委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为正式的委员,聘期为一学年。每年6月份进行换届。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一、委员的基本权利:对宿管会的工作有参与权、表决权、建议权。
二、委员的基本义务:
a、遵守宿管会的章程,执行宿管会的决议,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维护宿管会的声誉;
b、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c、积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试用期的委员除表决权外,其他权利视同正式委员。
四、委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应提前10天向宿管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委员会讨论同意后确认。
委员如无正当理由,3次不参加工作会议和宿管会的活动或工作表现极差的,经委员会讨论后予以除名,并上报公寓办备案。
五、委员退会后,应交回有关工作用品(工作证等),宿管会将其工作情况反馈到所在年级组。
第七章 奖罚制度
一、宿管会每学期初对上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并通报全校。
二、凡违反本章程的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批评或除名。
三、凡在宿管会工作超过一学期,且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委员,视不同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四、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为“宿管之星”(每两个月进行
一次评选);
1、严格遵守和履行宿管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3、积极参加宿管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章 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属于西安市田家炳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二、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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