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来人发[2010]25号文件《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及窗口服务行业中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培育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树立科技局良好形象,提高科技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范围及对象
本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目标与任务
1、在公务接待、会议、内部交流、深入企业等场合使用普通话达80%以上。
2、在撰写文件、出示公告、填写档案资料等方面使用规范字达90%以上。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工作,参训率和合格率达100%,普通话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四、具体措施
1、高度重视。要按照文件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对待语言文字工作,特别要将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当着任务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安排,严格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语言文字工作由副局长段新华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承办。由于培训、测试工作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分值高,又是一项硬指标,因此,要加强组织协调,处理好业务工作与语言文字工作的关系,尽可能的安排一些时间进行学习训练,保证按期完成培训、测试任务。
3、严格责任。按照来人发[2010]25号文件的要求,此项工作将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培训、测试不好而使局里受到通报批评的同志,要按照“谁丢分、谁受罚”的要求追究责任。
4、营造环境。要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通过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等形式,积极组织内容丰富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活动,为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环境。
五、组织领导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部门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成立科技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长张国生任组长、办公室副主任何英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和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联
系工作。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