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鸿祥时尚旅馆”转让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高新区康达小区B栋10
1、102房的旅馆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旅馆的内外装修及全部的设备物品,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房屋租金
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的合法性,并出具该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房主的关系。
4、乙方在
年
月
日正式接手旅馆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
年
月
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以后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下步房屋租赁事宜。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万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协议约定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转让金。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两万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两万元的赔偿金。
七、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人民法院判决。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出让方(甲方):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 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1、甲方房屋座落于康达小区B栋阴面10
1、102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房票子。
2、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租金为
元整/年(
元)。
4、在租期内,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物业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未知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在租住期间内,合理使用水、火、电、气,如使用不当发生意外,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6、租期内一切按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执行。不得在房屋内干违法事情,如发生不测,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乙方在租期内不得破坏房屋内地热系统及一切设施,如有改动须经甲方同意。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