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河 供 电 所
临时用电及电价管理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方城县电业局【2011】31号文件精神,规范全乡临时用电和电价管理,有效避免违章用电现象发生,依据《河南省县供电企业临时用电管理办法》和上级电价规定,结合清河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临时用电和电价管理专项治理,能严格按照临时用电报装手续规范操作,保证安全供电。严禁无表用电、包干用电和无保安器用电,杜绝各种形式的违价行为,并使全员责任意识,政策执行力和行风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二、治理范围
临时用电和电价管理中存在的不报装立户、不装表、不开票、不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乱收费和私拉乱接、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这次专项治理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所成立临时用电和电价管理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协调和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组长:李
伟
成员:赵
伟
李
颖
王
磊
成克楠
吴
昊
张建中
梁世伟
刘
营
王培蕾
李松杰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
对照《河南省县供电企业临时用电管理办法》,各台区要根据农村抗旱、建房修屋和养殖业等临时用电情况,针对临时用电周期短、客户嫌办理手续麻烦,不愿花钱购表,不装表计量,不执行电价政策等问题,认真查找本辖区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迅速加以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督导阶段(7月15日至7月31日) 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台区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全面检查,明察暗访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进行检查督导。
第三阶段:迎接局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各辖区要高度重视,要在第二阶段将发现的问题处理彻底、干净,不留死角、不留后遗症,防止反弹,争取做到长治久安。结束后,即进入局检查阶段,严禁各种违反本方案现象情况发生。
五、活动要求
1、各辖区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县供电企业临时用电管理》
和国家现行目录电价的要求,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对本台区临时用电管理工作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自查整改,坚决杜绝临时用电管理和电价管理混乱现象。
2、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次整改到位。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力、不到位情况,每发现一次除对包片人员通报批评外,给予电工经济处罚200元,并责成限期整改到位,由工资中扣除。
3、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本次治理,完善漏洞。凡今后在发生类似问题,责任职工待岗,责任农电工解聘。
所人员分包各片分配情况 姬万线:
赵
伟
王
磊
梁世伟 姬周线:
李
颖
吴
昊
成克楠 姬清线:
李
伟
张建中
刘
营 所办公室业务受理固定值班人员: 王培蕾
李松杰